三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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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省
 滿洲國
1934年-1945年
首府佳木斯市
面积 
• 1940年
90,418平方公里(34,911平方英里)
人口 
• 1940年
1416000
歷史 
• 成立
1934年
• 废除
1945年
前身
继承
黑龙江省 (满洲国)
吉林省 (满洲国)
合江省
今属于 中国黑龙江省

三江省满洲国设置的一个,省会为佳木斯市。因地处三江平原而得名。

历史沿革[编辑]

康德元年(1934年)12月1日,三江省正式成立,省公署驻佳木斯镇。其所辖行政区划包括原吉林省方正依兰勃利宝清饶河抚远同江富锦桦川等九县,以及原黑龙江省通河凤山汤原萝北绥滨等五县。[1][2]

康德四年(1937年)12月1日,改桦川县佳木斯镇为佳木斯市,为省直辖。康德六年(1939年)6月1日,宝清、饶河两县划归东安省管辖。同时,汤原、萝北两县的部分区域独立为鹤立县,并将凤山县并入通河县。康德八年(1941年)1月1日,勃利县划归东安省管辖。1941年8月1日,原属黑河省佛山县划为三江省管辖。[1][2]至此,全省共辖1市、12县,即:佳木斯市,方正、依兰、通河、汤原、桦川、富锦、萝北、绥滨、同江、抚远、鹤立、佛山县。

康德十二年(1945年)日本投降、满洲国灭亡。中共政权管辖此地,撤销三江省建制,成立合江省國民政府亦设合江省

行政区划[编辑]

三江省所辖的行政区划包括:[1]

机构沿革[编辑]

三江省行政公署办公地点就在现今佳木斯市长安路与中山街交汇处,“新玛特”后身。为一幢平面呈“工”字形的二层办公楼,西北-东南走向,正门面向东侧偏北方。

康德元年(1934年),三江省公署下设总务、民政、警务、教育四厅。[3]

康德四年(1937年),总务厅改为省长官房,民政厅改为民生厅。同时撤销教育厅,其职能归由民生厅新设文教科所负责。

1937年12月1日,佳木斯镇升为省辖市,隶属三江省,成为伪满省、市、县三署重镇,东北十大新都市之一。

康德五年(1938年),新设实业厅。次年,实业厅撤销,改设开拓厅。康德十一年(1944年),新设交通厅。康德十二年(1945年),又新设林政厅。[3]

故到满洲国灭亡前,省公署共下设有省长官房以及民生、警务、开拓、交通、林政五厅。[3]

历任省长、省次长[编辑]

省长[编辑]

省次长[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傅林祥,郑宝恒.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中华民国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2. ^ 2.0 2.1 王培乐. 《黑龙江建置述略》. 海洋出版社. 1993. 
  3. ^ 3.0 3.1 3.2 王培乐 (编). 《黑龙江政府志》.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