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
加挂牌子 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制发。

主要领导
司长 吴玺
副司长 张洋孟宇宏武德民童学军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机构类型 外交部内设职能司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對外官網 中国领事服务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英語:Department of Consular Affairs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加挂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Centre for Consular Assistance and Protection)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1]

机构沿革[编辑]

外交部领事司前身是外交部办公厅签证处。1954年11月开始筹组领事司。1955年1月,领事司正式成立,下设一科(亚非侨务)、二科(欧美大侨务)、三科(护照签证)、四科(综合和外事管理)4科。1957年,精简为一科(国外侨务)、二科(国内侨务)、三科(护照签证)3个科。1960年代初,各科改称为处,仍维持3个处。1969年,领事司并入礼宾司,领事业务由礼宾司下辖护照签证组负责。1970年,外交部新成立领事条法司,下设一组(领事侨务组)、二组(护照签证组)、三组(条法组)3个组。[2]

1972年,外交部恢复领事司建制,下设一处(国外侨务处)、二处(国内侨务处)、三处(护照签证处)。1974年,调整为4个处:一处(亚非侨务处)、二处(欧美侨务处)、三处(护照签证处)、四处(国内侨务处)。1982年7月,增设五处(综合研究处)。1986年1月,三处分设为2个处:三处(本国人护照签证处)和六处(外国人签证处)。1990年5月,三处(本国人护照签证处)分设为2个处:三处(护照处)、七处(出国签证处)。1991年5月,四处部分公证认证业务划归三处。1992年4月,公证认证业务单独设立八处(认证处)。[2]

1995年,领事司成立电脑信息培训中心。1998年改组为九处(信息技术处)。2006年5月,设立十处(领事保护处)。2007年8月,十处升格为领事保护中心。[2]

工作职能[编辑]

外交部领事司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1][3][4]

  • 负责领事工作,办理中外领事关系事宜;
  • 负责颁发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
  • 负责领事公证认证、签证工作;
  • 管理外国领事机构;
  • 协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有关刑事、民事案件的处理和对外交涉工作;
  • 承担海外侨务工作;
  • 会同处理移民事务;
  • 承担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拟订领事保护和协助政策规定,发布领事保护和协助预警信息;
  • 指导驻外外交机构和地方外事部门相关业务。

组织结构[编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
    • 亚非领事处
    • 欧美大领事处
    • 护照处
    • 国内领事处
    • 综合处
    • 来华签证处
    • 出国签证处
    • 认证处
    • 信息技术处
    • 领事保护中心
    • 领事司办公室

历任司长[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领事司(领事保护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9-11]. 
  2. ^ 2.0 2.1 2.2 《中国领事工作》编写组 (编). 中国领事工作下. 北京: 世界知识出版社. 2014: 522-524. 
  3. ^ 外交部领事司都做些啥?. 人民网. [201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外交部领事司举行2014年驻华使馆领事官员新春招待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外部链接[编辑]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