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香港澳门台湾事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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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香港澳门台湾事务司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制发。

主要领导
司长 杨义瑞
副司长 林动冉波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机构类型 外交部内设职能司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联络方式
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香港澳门台湾事务司(英語:Department of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Affair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外交部港澳台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1]

机构沿革[编辑]

1998年,外交部香港澳门事务办公室和外交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为外交部香港澳门台湾事务司。

工作职能[编辑]

外交部香港澳门台湾事务司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1]

  • 拟订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外交政策,调研并协调处理相关外交事务;
  • 指导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
  • 承担大陆民间机构赴台参加国际会议和活动的有关管理工作。

历任司长[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香港澳门台湾事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