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国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佛得角国旗
用途海陸通用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10:17
啟用日期1992年9月22日
用途海陸通用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变体国旗)
啟用日期1992年9月22日

佛得角國旗採用於1992年9月22日,现行佛得角国旗为该国独立后的第二面国旗,纵横比例10:17,由藍、白、紅、白、藍五條橫帶(比例為 6:1:1:1:3)和十顆形成一圈的黃色五角星組成。

10颗黄色五角星代表了佛得角的10个主要岛屿,也寓意佛得角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群島國家,上下两道蓝色橫條象徵天空大西洋的海水,白色横条象徵和平,紅色横条象徵努力;白、红二色也代表佛得角建國道路的坎坷经历。

1992年佛得角对国旗的更换,象徵著该国在意识形态上與同屬葡萄牙前殖民地幾內亞比紹的分離,更强调佛得角的大西洋国家属性。

历史国旗[编辑]

1975年启用的第一代佛得角国旗图案同幾內亞比紹国旗很相似,是一面泛非洲主义旗帜。

红色象征反抗葡萄牙殖民者的烈士们的鲜血,黄色象征充满阳光的未来,绿色象征佛得角的热带特色农业,黑色五角星象征恢复主权与尊严的佛得角人民,玉米与贝壳图案象征佛得角的主要物产。

由于佛得角与几内亚比绍在同一解放运动: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的领导下实现独立,并且佛、几比两国一度(直至1981年)由该解放运动共同掌权,以致于佛得角独立之初,选用了一面以几内亚比绍国旗为基础、略作少量修改的旗帜作为该国国旗,以期佛得角未来同几内亚比绍实现正式合并,但1981年佛、几合并计划破裂后,1975年版佛得角国旗在佛得角民间日渐不受欢迎,最终在1992年佛得角实现政治多元化后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