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下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伍長帶著一個伍的兵

准下士是军人的軍階,為部分國家軍隊所採用。准下士之下的阶级为上等兵,准下士之上的阶级为下士

在部隊中,會選拔服役年資資深或能力優異的士兵充當准下士(以兵代士),為編制表內的伍長。領導三至五人的,編制內受中士班長下士副班長領導指揮,日常一般操演訓練,均為實際帶領整個的副班長領導指揮。

美国[编辑]

美国海军陆战队准下士臂章

准下士(Lance Corporal)是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军衔中第三低的军衔,高于上等兵而低于下士。它不属于士官(NCO)军衔。在美国各軍種中,海军陆战队是唯一拥有准下士军衔的部队。

梵蒂岡[编辑]

瑞士近衛隊有副下士軍階,軍階等級相當於其他國家軍隊的上等兵或者是一等兵

中華民國國軍[编辑]

代理下士職務的上等兵一等兵,亦翻譯為伍長(指有實際受過伍長訓之兵員)。俗稱:以兵代士。薪俸不增加,但執行下士士官職務,但因中華民國國軍義務役志願役並沒有設立該階級,故升遷、停年、除役年限、戰場晉陞等,在法律上沒有特別規定。[1]

法國外籍兵團[编辑]

法國外籍兵團上兵伍長稱(Caporal-chef)屬士兵階級,但可管理部隊,而士官階級需另外再簽約往上晉升。(簡介)

皇家香港警察[编辑]

皇家香港警察職級乃參考自英國警銜,高級警員准下士上等兵)職級。於1950年代初,高級警員曾經稱為初級警佐Lance Corporal);於1950年代中,改為現稱高級警員Senior Police Constable)。

舊日本軍隊[编辑]

舊日本軍隊設有一個名為兵長日语兵長的軍銜,軍階高於上兵、低於下士,與准下士地位雷同,但仍歸於兵卒類而非士官類。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