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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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英語:Stamp duty),是的一種,是对契約、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透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各地情況[编辑]

臺灣[编辑]

印花稅屬憑證稅,而憑證之種類繁多,並非各種憑證均需貼用印花稅票,故稅法採列舉式規定,僅規定應稅之憑證始應繳納印花稅。而繳納方式亦非僅貼用印花稅票一途,亦可使用繳款書逐件繳納或彙總繳納,屬於地方稅由各縣市政府徵收。

稅率[编辑]

依照《印花稅法》第7條[1]

  • 銀錢收據:4‰(千分之四)
  • 承攬契據:1‰(千分之一)
  •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1‰(千分之一)
  • 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銀圓[2],合新臺幣12元[3]

中國大陸[编辑]

目前,中国大陆的印花税征收,是依据於2022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税范围包括十三大类,并根据相应内容分为税率和定额征收两种。其中,施行税率征收的,自万分之零点五起至千分之一不等。定额则按件收取,每件人民币五元。由书立人双方自行黏贴。印花税目前为地方税,由各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定义[编辑]

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属于行为税,即每一笔股票交易成交時皆徵收;亦屬雙向稅,即對买卖双方同时计征。基金和债券交易不征收印花税。

1990年,证券交易印花税在深圳开征,稅率為6‰。1991年10月10日,深圳将印花税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7年5月12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12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5‰下调至4‰。1999年6月1日,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为3‰。2001年11月16日,A、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至2‰。2005年1月23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2007年5月30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上调印花税的消息在5月29日深夜发布,5月30日,沪指暴跌6.5%。2008年4月24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由卖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4]

香港[编辑]

在香港,不動產轉讓、不動產出租及股票買賣需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條例[5][6]規定一些文件必須向香港稅務局交付印花稅,否則文件在香港不具法律效力,例如在法律訴訟時,法庭不會受理。 而且遲交印花稅款必需事前經批准,否則將被重罰。

需繳交印花稅的文件[编辑]

  1. 座落香港的不動產
    • 可予徵收從價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或買家印花稅的售賣轉易契
    • 可予徵收從價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或買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 租約
  2. 香港證券成交單據及轉讓書
  3. 香港不記名文書證券
  4. 以上文件複本及對應本

澳洲[编辑]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不征收印花税。但澳大利亚各州对各类文书(即书面文件)和相关交易征收印花税。各州采用不同的印花税率,文件和交易类型不同,税率也会有所差别。如今,有些地区征收不再需要实际的书面文件来征收印花税,现多称为“交易税”。

印花税主要形式包括对土地、营业、股份和其他可征税财产的转让所征的流转税,抵押税,租赁税,出租税。初次购房者可以享受流转税与抵押税的折扣或免除。[7]

2005年4月20日,若干州或领土的财政主管宣布,他们要在近五年内逐步取消部分印花税。但对于土地所有权转让所征流转税仍将保留。

美國[编辑]

以前美国联邦政府对交易文档征收印花税,但现在只有州政府征收这类税,特别是在房地产买卖或转让时。

影响及评价[编辑]

英国[编辑]

英国历史上的印花税,曾被讥讽为知识税英语Taxes on Knowledge。由于种类繁多,对出版界带来巨大的负担,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此举,并辅之以津贴制度,一定程度上达到控制报业的作用。从1712年开征后到19世纪中叶逐渐废除(1853年广告税废除,1855年印花税废除,1861年纸张税被废除),历时将近1个世纪中,英国报业一直裹足不前。

英國1765年對北美殖民地開徵印花稅,成為美國獨立戰爭的導火線之一。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文內引注
  1. ^ 印花稅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司法院. [2022-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1). 
  2. ^ 《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圓、銀元或元之折算方式):「現行法規所定金額之貨幣單位為圓、銀元或元者,以新臺幣元之三倍折算之。 」
  3. ^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 [2015-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1). 
  4. ^ 重磅利好!印花税下调!上一次A股全线涨停. 证券时报官方网站-中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平台. 2023-08-27 [2023-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7) (中文). 
  5. ^ 香港《201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刊宪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亚太日报,2013年4月7日
  6. ^ 第117章 《印花稅條例》. [2017-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1). 
  7. ^ Online calculator for stamp duty on house transfers. [200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4-28). (澳大利亞的房屋移轉印花稅網上試算)
来源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