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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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應秋

大明吏部尚書
籍貫 直隶鎮江府金壇縣
字號 字茂實,號春臺
出生 隆慶五年(1571年)
逝世 崇禎元年(1629年)
出身
  •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應天鄉試第一名舉人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周应秋(1571年—1629年),茂實春臺直隶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授崇德縣知縣。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任直隸任丘縣知縣[1],行取禮部主事,擢吏部員外郎、文选司郎中。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五月起升为太常寺添注少卿。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历官大理寺卿、工部侍郎

天啟三年(1623年)為避東林,謝病去職。次年冬,魏忠賢起之為南京刑部左侍郎。天啟五年(1625年),召拜刑部添註尚書。天启六年(1626年)闰六月,升任吏部尚书。崇禎元年五月入逆案,遣戍死[2]

事跡[编辑]

周应秋投靠魏忠贤,“十狗”之一。官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他得知魏良卿嗜食煨蹄,每当魏良卿到他家里,应秋必以煨蹄款待,大得良卿欢心,時稱“煨蹄鬻憲”。

周应秋任吏部尚書時,公開卖官鬻爵,按官职大小索价,每天收入贿银一万两,被称为“周日万”。[3]

家族[编辑]

三位弟弟周廷侍周泰峙周維持均成進士,周泰峙之子周鑣、周召詩之子周銓周鍾在崇禎年間也成進士。

参考资料[编辑]

  1. ^ 劉統、劉炳《任邱縣志·卷七》
  2. ^ 《明史·卷306》:(周)應秋,金壇人。萬曆中進士。歷官工部侍郎,生平無持操。天啟三年避東林謝病去。明年冬,魏忠賢起為南京刑部左侍郎。五年召拜刑部添註尚書。時忠賢廣樹私人,悉餌以顯爵,故兩京大僚多添註。尋改左都御史。家善烹飪,每魏良卿過,進豚蹄留飲,良卿大歡,時號「煨蹄總憲」。明年七月代紹徽為吏部尚書,與文選郎李夔龍鬻官分賄。清流未盡逐者,應秋毛舉細故,削奪無虛日。忠賢門下有「十狗」,應秋其首也。冒三殿功,屢加太子太師。初,楊漣等拷死,應秋夜半叩戶,語其館客曰:「天眼開,楊漣、左光鬥死矣。」莊烈帝嗣位,被劾歸。已,入逆案,遣戍死。弟維持。天啟中為御史,請刊黨籍,盡毀天下書院。俄劾兵部尚書趙彥等,並削籍。以兄應秋在位,引嫌歸。崇禎初,起按浙江,被劾罷。兄弟並麗逆案。
  3. ^ 文秉《先拨志始》卷下:“每日勒足万金,都门有‘周日万’之号”。

相關條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