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一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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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一委員會
National Unification Council(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總統府府徽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總統府
員額33人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1,000元(2005年度)
授權法源國家統一綱領
主要官員
主任委員
總統兼任)
李登輝(首任)
陳水扁(末任)
副主任委員
副總統行政院院長兼任)
組織編制
任務編組1990年10月7日
成立沿革
前身機關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
解散日期2006年2月28日
後繼機關大陸委員會
備註2006年2月28日,總統批示同意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

國家統一委員會,簡稱國統會,為中華民國的特殊政府機構,於1990年10月7日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宣佈成立。其法源依據是《國家統一委員會設置要點》,非法定機關,為隸屬中華民國總統府的任務編組單位,設置的目的在主導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依據「民主、自由、均富」,力促中國統一,並於1991年2月23日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了國家統一綱領。國統會成立後共舉行十四次會議,最後一次集會是在1999年4月8日,相對於因應美國總統柯林頓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新三不」[1]的前次集會仍大致維持原有論述,到了此次集會則並未以追求「國家統一」為結論,而是強調朝「縮小雙方發展差距,促成兩岸融合」的說法,尤其強調「促進雙方關係正常化」。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上任的陳水扁總統就從未再召開過國統會議,其後國統會的年度預算被立法院削減至僅編列象徵性的新台幣1,000元,最終在2006年2月28日正式「終止運作」[2]

歷史[编辑]

1991年2月23日,國家統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國家統一綱領[3],訂出近、中、遠程三階段:

  1. 近程」,為交流互惠階段,在交流中不危及對方安全安定,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中國大陸應推動經濟改革、台澎金馬應加強憲政改革。
  2. 中程」,為互信合作階段,兩岸應建立對等官方溝通管道;開放三通;推動兩岸高層人士互訪。
  3. 遠程」,為協商統一階段,成立兩岸統一協商機構,依據兩岸人民意願,以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軍隊國家化為原則,共商統一大業,研訂憲政體制,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1992年8月1日,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明確表達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4]

  •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 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
  • 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盼大陸當局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1995年1月,時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在北京發表對台八點看法「江八點」。同年四月,李登輝在國統會發表「李六條」回應。

1996年台灣舉行首次總統大選,中國大陸在台灣附近海域進行軍事演習、導彈試射。同年面對台商可能西進,李登輝在國統會宣示大陸政策,應根留台灣、戒急用忍、行穩致遠,逐步實現國家和平統一終極目標。

李登輝1999年首度提出兩岸至少是「特殊國與國關係」,把兩個不同政治實體,修正為兩個國家,這是由國家安全會議所屬的「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小組所研議,並未經過國統會討論或同意。國統會功能逐漸弱化。2000年政黨輪替後,未再聘任委員,亦未再舉行委員會議,國統會幾乎停止運作。2003年至2005年,僅獲立法院象徵性編列1000元作為其年度預算[5]

廢除爭議[编辑]

2000年陳水扁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無意武力犯台”为前提,提及“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的原則(“四不一沒有”原則之一)。

泛绿認為中國大陆並無和平解決兩岸問題誠意,如中国大陆對台飛彈部署不斷增加,多達一千多枚,又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以法律條文规定不排除采取“非和平方式”,始終堅持保留“不放棄武力犯台”,所以在2006年世界台灣人大會姚嘉文曾提出了廢除國統會的目標。2006年1月29日(農曆大年初一)中午,陳水扁提出了“目前是認真思考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的適當時機”这一观点。

就此民主進步黨籍的立法委員柯建銘表示,1月立法院在審查總預算時,就已通過由在野黨提出的“政府非法制化任務小組應停止運作”,因此包括人權小組及國統會都該廢除。针对柯建銘的言论,中國國民黨籍的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则强调说,當初國統會與國統綱領是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頒布實施的,這與立法院上會期審查總統府預算時通過決議,要求總統府內非編制組織包括人權委員會、科技諮詢委員會停止運作的情形不同,因為這些組織都是沒有法源依據的。

陈水扁的言论引發泛藍人士的猛烈抨击,被认为是违反了“四不一没有”的承诺。时任国民党主席的馬英九认为陈水扁在2000年和2004年總統大選就職時,對人民都有承諾,他已表達這項作為可能產生的後果,目前暫時還在靜觀其變。而另一方面台聯黨主席蘇進強則對陳水扁的观点表示肯定,认为是“做對的事,走對的路”,並要求陳“說到做到”。當初開催成立國統會的前總統李登輝于2月26日時表示,執政者只要不去做、宣布終止即可,根本不必廢統。

美國政府在1月31日罕见的主动针对陈水扁的言论发表讲话,表示反對任何片面改變現狀的舉動。此發言引起了台灣內部獨派的不滿。

根据中国时报于2006年2月20日所发布的民意调查,台湾民众有21%支持废除国统会和国统纲领,32%反对废除[6];根據自由時報所做民調是否贊同廢除國統會與國統綱領,台灣民眾贊成廢除的比率為30.4%,反對者佔27.3%,42.3%的民眾表示「沒意見」[7]

宣布终止[编辑]

2006年2月27日,陈水扁在主持國家安全會議后,以主席身分裁示作成決議: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不再編列預算,原負責業務人員歸建;國家統一綱領也「終止適用」[8],並依程序送交行政院查照。

2006年2月28日,陳水扁以總統身分批示同意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2]

反應[编辑]

参见[编辑]

相關法規
時事與現狀
理論與觀點
類似機構

参考文献[编辑]

  1. ^ 1998年6月30日,柯林頓訪問中國時在非正式的場合口頭提出:不支持「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獨立、認為台灣不應加入任何必須以國家名義才能加入的國際組織
  2. ^ 2.0 2.1 國家統一委員會設置要點.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2006-02-28 [2009-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1-11). 
  3. ^ 國家統一網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陸委員會
  4. ^ 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陸委員會
  5. ^ 行政院蘇院長終止「國統會」運作、《國統綱領》適用相關決策專案報告. 大陸委員會. 2006-03-06 [2022-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5). 
  6. ^ 存档副本. [2006-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2-21). 
  7. ^ 存档副本. [2008-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07). 
  8. ^ 有關「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及「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政策說帖.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2006-03-01 [2009-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