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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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迦拿的婚禮中變出葡萄酒的畫作。

聖經》與的關係十分奇妙。酒精飲料屢次在聖經文學中出現——從希伯來聖經諾亞栽種葡萄園、變成酒鬼[1],到新約聖經耶穌迦拿的婚禮中神奇地變出了大量的酒[2],還有後來在基督教儀式中編入酒作為重要的一部份的「聖餐[3]。葡萄酒是聖經文學中最普遍被提及的酒精飲料,時常作為象徵性用途[4],在聖經時代的日常生活中是十分重要的部分[5][6][4]。古巴勒斯坦的居民也喝啤酒和各種水果酒,經文有時也記載了相關的文獻[7]

整體而言,聖經文學呈現了對酒類飲料的矛盾,考慮到酒既是上帝的賜予、帶來歡樂與喜悅,又是有潛在危險的飲物、帶來無知、罪孽與濫用[8][9][10][11][12][13]猶太教與酒基督教與酒的關係普遍維持著相同的狀況,儘管一直有為數不少基督教教徒、尤其是在禁酒時期,拒絕飲酒、視酒精為惡魔。

聖經文學中的詞語[编辑]

希伯來聖經,也就是猶太教中的「塔納赫」,與基督教中的「舊約聖經」大部份相似,是兩教皆認同的正典。天主教東正教與某些普世聖公宗的支派則採用「次經」或「偽典」,而其不被猶太教徒和新教徒納入正典中。只有基督徒承認新約聖經,猶太教徒並不承認。

而無論各宗教團體的官方立場,這些聖經文學都是歷史上的文學作品,呈現了各時期的面貌。希伯來聖經裡的摩西五經、或稱摩西律法,是對猶太教徒而言比較重要的部分。次經與偽經,雖不如正典普遍被接受,但仍對猶太人與基督徒有相當程度的影響,並為第二聖殿兩約之間時期提供了證明與觀點[14]。希伯來聖經及次經、偽經則記載了新約聖經、尤其是福音書的背景,與當時聖經中基督教教義的核心,以及其中對酒類的使用反映了新約聖經對早期聖經文學有所參考。

希伯來[编辑]

希伯來聖經主要是以希伯來文、少部份由阿拉姆語著成,以下列詞語表示酒精飲料:[來源請求]

  • יין【yayin】:各種經發酵或未經發酵的酒的總稱。
    1. 可指所有經過發酵的葡萄汁。[15]舊約聖經多處提到這種發酵的酒可能產生的悲劇性後果,其中尤以箴言23:29 - 35的描述,如「雖然下嚥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等,最為發人深省。
    2. 可指未經發酵的甜葡萄汁,即直接從葡萄中壓榨而得的新鮮汁液。[16]
  • תירוש【tirosh】:意為「新酒」或「豐收時的酒」,專指未經發酵的葡萄汁,如一串串葡萄中的液汁或新近收穫的葡萄甜汁。[17]
  • שכר【shekar】:通常譯為「濃酒」或「發酵的飲料」。《猶太百科全書》指出,yayin是指用水稀釋了的發酵飲料,shekar則未經稀釋。[18]
    1. 有學者認為其是指發酵的飲料,可以由棕櫚汁、石榴、蘋果或棗子等釀造而成。
    2. 有時也用來指那種使人心曠神怡的甘甜果汁。

希臘[编辑]

新約聖經》即基督教《聖經》希臘語經卷主要由通用希臘語編寫:

  • οίνος【oinos】可指兩種截然不同的葡萄汁:
    1. 未經發酵的葡萄汁。
    2. 發酵過或可能致醉的酒。
  • γλευκος【gleukos】:致醉的「甜酒」、「新酒」。
  • σίκερα【sikera】:承希伯來語的「濃酒」。
  • όξος【oxos】:「醋」、「酸酒」,以葡萄酒或發酵飲料製成,稀釋後可做為羅馬士兵的飲料[19]
  • μέθυσμα【methusma】:致醉飲料。

聖經中的記載[编辑]

《聖經》中有許多酒精飲料相關的文獻,其既贊成、又反對飲酒,或寫實、或象徵,有的單純敘事、有的藉此告誡。而不可至否的,酒在古巴勒斯坦地區已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

希伯来圣经》称,上帝在古代曾向一些順服他的百姓應許説:「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榨有新酒盈溢。」[20]《聖經》記載的上帝的先知以賽亞也曾提及釀製一種美酒的部份過程。他在預言論及將臨的公義新世界的種種幸福時寫道:「萬軍上主必為萬民……用陳酒……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21]有經驗的釀酒師深知「陳酒」在發酵過程中若長時間沒有受外來干擾,酒本身便會逐漸澄清起來,香氣、味道亦日益醇厚。

愉悅和醫療[编辑]

不少聖經章節指出酒能使人身心暢快,且有益健康。先知約坦曾提及「使和人喜樂的新酒」(《士師記第9章第13节)。所羅門也曾表示「酒使他肉體舒暢」[22]。在關於迦拿的婚宴的著名記載裡,耶穌施行了第一個奇蹟,將大量的水變成了「上好的酒」,使赴宴的賓客可以開懷暢飲[23]

耶穌在他所設好撒馬利亞人比喻裡顯示他承認酒具有醫療效用。這位撒馬利亞人為受傷的男子包紮傷口時,他曾將「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24]使徒保羅也曾提議年輕的提摩太「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可以稍微用點酒」,這與現今人們承認酒具有食用和醫藥價值一事十分吻合[原創研究?][25]

不可濫用,要有節制[编辑]

儘管《聖經》和世俗醫藥界均對酒和酒精飲品予以好評,但濫用酒精飲品卻為人帶來可怕的禍害。在聖經裡,也對使用和濫用酒精一事提出了詳盡的指引。

例如,《聖經》就濫用酒精飲品提出警告:「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這絶非意味聖經認為上帝只喜悅那些禁酒吃素的人,經文亦沒有譴責那些有節制地適量飲酒、吃肉的人。聖經警告人避免狂飲濫食。另一節《箴言》點明道:「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歎?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的人。」[26]

聖經的執筆者彼得保羅均勸勉早期教会基督徒要保持節制,避免「醉酒」和「不要醉酒」。使徒警告説:「醉酒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換句話説,慣常濫用酒精飲品的人不能贏得上帝的嘉許。[原創研究?][27]

一個人若在使用酒精方面缺乏自製,便應當完全將其戒絶[28]。《聖經》認為,上帝明智地警告人要提防過度使用酒精飲品。[原創研究?]

《聖經》與奉行禁酒的人的觀點不同,《聖經》沒有要求或表示所有人都必須完全禁絶一切酒精飲料[29]。《詩篇》的執筆者論到YHWH説:「祂使草生長,給六畜吃,使菜蔬發長,供給人用,使人從地裡能得食物,又得酒能悅人心。」事實上,《聖經》體現的對酒的看法是,人若有節制、適量享用,酒可以達成美好、可貴的目的[30]

製酒[编辑]

大部份的猶太教基督教圣经》书卷都成书於古巴勒斯坦,而當地的土地與氣候十分適合種植葡萄。古代葡萄園築有圍牆、圍籬與瞭望台以防竊賊、動物侵襲,其所產的葡萄是當時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提供當地使用、也能與外界交易。

到了能收穫的八、九月,總是一年帶來歡樂與喜悅的時候,男人、婦女、小孩,伴隨著音樂與歌謠,一同至葡萄園裡工作。葡萄能當下食用,也能製成葡萄乾,而大部份則丟入榨汁池讓男人們踩踏、榨製成汁。

参考文献[编辑]

  1. ^ 創世記 9:20–27. [2009-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4). 
  2. ^ 約翰福音 2:1–11. [2009-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5). 
  3. ^ 馬太福音 26:27–29;馬可福音 14:23–25;路加福音 22:20;哥林多前書 11:25. [2009-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4). 
  4. ^ 4.0 4.1 B. S. Easton (1915b)。
  5. ^ Broshi (1984),33頁。
  6. ^ Broshi (1986),46頁:根據聖經關於農作物的記載,「穀物、酒、油」一再循環(申命紀 28:51等)。這是古巴勒斯坦主要的產物,按重要性依序排列。新鮮的葡萄能直接食用也能晒曬乾儲藏(葡萄乾),但優先製成葡萄酒。在古代,葡萄酒不只是宴會的裝飾品;它原本是人們的飲品,後來演變為人們不可或缺的食物之一。甚至奴隸也能慷慨的獲得定量的葡萄酒。學者估計古羅馬時的成人每天能喝掉一公升的葡萄酒
  7. ^ Waltke (2005),505頁。
  8. ^ Waltke (2005),127頁。
  9. ^ Fitzsimmonds,1255頁:「酒的兩種面貌,善用與濫用、益處與禍害、上帝的贊同與嫌惡,交織成了舊約的結構。因此,它能使人們滿心歡喜(詩篇104:15),或使人們犯下罪孽(以賽亞書28:7);它可以被聯想到喜樂(傳道書10:19),或與憤怒並列(以賽亞書5:11);它可以揭開諾亞的恥辱(創世記9:21),或成為麥基洗德那雙榮譽亞伯拉罕的手(創世記14:18)。……這些新約中關於酒類的文獻非常少,但好的與壞的數量相當……。」
  10. ^ Raymond,25頁:「然而,聖經中酒類相關的正面觀點,與負面觀點相平衡……。眼前存在這對酒兩相矛盾的觀點,是因為飲酒的後果尊崇著其用法而非其本質。喜劇源於適當的飲用,而悲劇起於過量飲用。這無關酒的本質。」
  11. ^ Edwards (1915b):「酒的價值被認定為慶祝用的飲物(猶大書9:13詩篇104:15箴言31:7),使病人能忘卻他們的痛苦(箴言31:6)。然而,飲酒被強烈的反對,並公告警告對抗誘惑、杯中物極其危險。」
  12. ^ McClintock and Strong,1016頁:「然而,自由的飲酒、或任何事皆是,在聖經中是被允許,但濫用是毫無疑問的罪惡。」
  13. ^ 倫理投資諮詢組織:「忠誠完全戒酒的基督徒,有時對聖經中關於酒的文獻解釋作『未發酵的葡萄汁』,但這是毫無疑問不合理的,無論是聖經上好的或壞的觀點皆然。大家都明白這是人類才是選擇善用或濫用酒精的關鍵角色。」
  14. ^ Toy與Lévi。
  15. ^ 創世紀9:21;19:32 - 33;撒母耳記上25:36 - 37;箴言23:30 - 31。
  16. ^ 《哈拉科特·吉達洛特》(Halakot Gedalot)中說到:「照拿細耳人的律例,葡萄汁也算作酒,因此人壓榨葡萄所得的汁也可稱為酒。」《猶太百科全書》(Jewish Encyclopedia,1901)指出:發酵前的新酒稱為「yayin-migat」(裝在大缸裡的酒)(Sanh,70a)。而《猶太教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Judaica,1971)也證實yayin可指釀造過程中不同階段的葡萄汁,包括“發酵以前的新榨出的酒”在內。
  17. ^ Brown、Driver、Briggs合編的《希英舊約詞典》(A Hebrew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中把tirosh解釋為「葡萄汁以及新葡萄酒」;而《猶太百科全書》(1901)指出“torish包括所有甘甜的果汁或葡萄汁,不包含發酵的酒在內。」先知以賽亞講到tirosh時說「福在其中」(賽65:8);而發酵的酒「能使人褻慢」(參箴20:1),使人沉醉(參箴23:31注)。
  18. ^ Shekar與希伯來文動詞「shakar」有關,shakar除了有「使醉酒」的意思外,還有「隨意飲用」的意思。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當yayin與shekar連用時,應理解成「致醉飲料」。
  19. ^ Heidland,pp. 288f.
  20. ^ 箴言第3章第10节
  21. ^ 以賽亞書第25章第6节
  22. ^ 傳道書第2章第3节
  23. ^ 約翰福音第2章第6, 7, 10节
  24. ^ 路加福音第10章第30-34节
  25. ^ 提摩太前書第5章第23节
  26. ^ 箴言第23章第20, 29, 30节
  27. ^ 彼得前書第4章第3节;《以弗所書第5章第18节;《哥林多前書第6章第9, 10节。
  28. ^ 馬太福音第5章第29, 30节
  29. ^ 申命記第14章第26节
  30. ^ 詩篇第104章第14, 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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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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