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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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斐如(右)及區嚴華合照

宋斐如(1903年—1947年3月 處決),原名宋文瑞台灣臺南二層行塗庫(今臺南市仁德區)人,曾任新聞記者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在二二八事件中遇害。

生平[编辑]

1921年臺北商工學校畢業後到大陆学习,在馬幼漁先生門下學習,與洪炎秋同屆考進北京大學預科;之後進入北京大學經濟系就讀,改用名「斐如」。

1924年,宋斐如開始主編雜誌《少年臺灣》;北京大學畢業後,宋斐如曾在馮玉祥處講學。1931追隨馮玉祥前往泰山講學,1933年隨馮玉祥前往察哈爾參加民眾抗日同盟軍,負責對日宣傳工作。中國抗日戰爭期間,宋斐如曾在廣州市長孫科旗下工作,后擔任中蘇友好協會幹事,1942年任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由在重慶的台籍黨員組成)幹訓班教育長。

1945年日本投降,宋斐如回到台灣,被任命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是二戰後初期長官公署高層官員中極少數的台灣人(台籍人士先暫安排文教新聞職缺,層級較高的另有3位:《台灣新生報》社長李萬居台灣廣播電台台長林忠參議楊友濂宋李林都是隨國府回台的台灣人,楊雲萍是好友許壽裳力保的和國府沒有淵源的留日台人)。

1945年12月,宋斐如與鄭明祿蘇新(《人民導報》總編輯,受中共對台工作上層蔡孝乾指導的台共領袖)等人創辦《人民導報》,宋斐如並擔任社長。1946年,《人民導報》刊登有關國共和談敏感文章、批評陳儀施政等,引發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不滿、要求宋斐如辭去社長職。1947年2月22日,陳儀罷黜了宋斐如教育處副處長一職。二二八事件爆發期間,宋斐如並未從事武力抗爭,卻在3月9日國府軍開入台北市後名列當局「叛亂首要人犯」[1]。3月11日下午2時,有6名持槍的武裝分子,駕車到其住宅[註 1],將正在後院休憩的宋斐如強行押走[2]:34。而後宋妻向政府機關陳情,當時的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回覆「本部並無予以逮捕且通緝,事變禍首名單亦無該員姓名,而〇二〇三九號小汽車,經查為『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商人林某用車』」,而「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號」乃「協志商號」地址,社長即大同集團創辦人林煶灶[3]

曾任行政長官公署秘書的鄭士鎔回憶,民政處長周一鶚曾經向其透露:陳儀對於林茂生、宋斐如、陳炘等人遭特務殺害一事非常悲痛;特務殺完人還要求自己「補辦手續」追認,直斥特務無法無天。[4]

家屬[编辑]

宋斐如之妻區嚴華[註 2],到台灣後曾任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台灣省政府法制室,1950年因幫助前《人民導報》總主筆陳文彬舉家逃往香港而被捕,次年被槍決於馬場町(今台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一帶地區)。

長子宋洪濤,為第一任妻子傅彬彬所生,戰後來臺與三媽區嚴華共同生活[5]。宋斐如被帶走時,為建國中學初中一年級生,後來因為經濟因素休學,之後改到基隆水產學校就讀[2]:34。區嚴華遭到逮捕槍決後,流離失所[2]:35。雖前往臺南找二媽,後又找父親相關的人脈等等[註 3],但都無法得到完善的協助[2]:35、36。最後以新公園、臺北車站等處為家[2]:35、36。後來找到工作之後,於26歲開設一間小公司,30歲結婚成家,育有3子[2]:36

註釋[编辑]

  1. ^ 車牌號碼02039,並持有特別通行證73號[2]:34
  2. ^ 為第三任妻子[2]:34
  3. ^ 謝東閔李萬居洪炎秋王民寧等人[2]:35、36

參考來源[编辑]

  1. ^ 《臺灣歷史辭典》,第7頁,許雪姬等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05-18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凃叔君. 《南瀛二二八誌》. 臺南縣文化局. 2001-05. ISBN 957-02-8145-6. 
  3. ^ 張若彤. 原來228. 講台文化. 
  4. ^ 鄭士鎔. 細說我所認識的陳儀. 傳記文學. Vol. 88 no. 3: 22. 民政處長周一鶚曾向我透露,長官對於特務機構瞞著他濫捕濫殺,事後還要求補辦手續,像林茂生、宋斐如、陳炘等案,都非常悲痛,直斥特務人員,無法無天。 
  5. ^ 張炎憲等,《台北都會二二八》(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