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宋纁

大明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
籍貫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商丘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伯敬、號栗菴
諡號 莊敬[1]
出生 嘉靖元年(1522年)正月初五日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商丘
逝世 萬曆十九年(1591年)
墓葬 商丘市梁园区王楼乡三陵台中峰前怀[2]
配偶 娶朱氏
親屬 宋貴(曾祖)、宋謹(祖)、宋霓(父)
(子)宋治、宋沇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殿試賜同進士出身
著作
  • 《四禮初稾》、《四禮初稿》[3]
  • 《裁定鹽法事宜疏》
  • 《古今藥石》

宋纁(1522年—1591年),伯敬栗菴[4]栗亭[5]明朝政治人物河南歸德府商丘县人。同进士出身,官至吏部尚書戶部尚書莊敬[1](一说莊敏[6][7])。

生平[编辑]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河南鄉試五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丙辰科会试二百六十四名,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廷试三甲八十三名進士,兵部观政,初授永平府推官[8]。四十一年升任山东监察御史[9]、出視西關[10]巡按應天府等地。隆慶元年(1567年)改巡按山西[11]。當時俺答汗攻陷石州,將士捕七十七人,這些人當斬。而宋纁通過訊問后,釋放其中一半多人。隆慶四年(1570年)升任順天府府丞[12],之後以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13],期間核對兵卒并淘汰多餘的部隊,節省開支[14]

萬曆初年(1573年)因與張居正不合,稱病辭職,后張居正去世,朝廷官員紛舉薦。他因此恢復官職,擔任保定巡撫[15],成功賑災獲鹿縣的饑荒。之後升任南京戶部右侍郎[16]萬曆十二年(1574年)后召為北京戶部左侍郎[17],改督倉場[18][19]

萬曆十四年(1576年)升任戶部尚書,當時明朝國運開始衰退,他力主減少山西災荒地區的稅費,并增加邊疆屯田。當時萬曆帝弟潞王從京師返回封國新鄉,萬曆帝用三十萬白銀為他購買珠寶,后在宋纁強烈要求下,減少了十萬兩。萬曆帝為自己慶賀增加二十萬白銀,宋纁堅決反對,最終萬曆帝方才罷免此事[20]

宋纁在戶部的五年,正值各地多災多難。他堅持反對奢華浪費以解決開支,并將資金分成輕重緩急以籌資。都御史吳時來吏部尚書楊巍年老求去,忌憚宋纁名望在自己之上,於是兩次上疏彈劾,宋纁兩次請求辭職,萬曆帝均沒有許可。而楊巍離開后,宋纁代替出任吏部尚書。楊巍在吏部時,不能阻止官員貪污,遇到事情則動輒請求上級指示。宋纁上任后,決斷官員賣官鬻爵,并罷免貪污受賄的上百名官員,受到朝廷一致讚譽。他不徇私也不結黨,然而在選擇文選員外郎缺官中,他計劃起用鄒元標,卻招致大學士申時行反對。宋纁無奈只得上疏五次請求辭職歸鄉,不久死於任內。贈太子太保莊敬[1]

宋纁為官凝重,有識力。當時石星代任戶部尚書,曾對宋纁說到某地截留巨额賦稅盈餘,可以收為國有。而宋纁則認為“朝廷的賦稅盈餘,應當儲蓄,而不要動輒搜刮。如果皇帝知道地方賦稅盈餘的話,則會升貪侈之心。”當時官員建議將漕運糧儲折價換成白銀,宋纁則執意反對,稱“太倉的糧儲,寧可腐爛也不能虧空,一旦糧食不繼,則沒有解決措施了。”[21]

宋纁死后,灵柩迁回家乡,葬于商丘三陵台,与宋惠公宋哀公宋戴公三陵台的中峰前怀[22]

家族[编辑]

曾祖宋貴。祖父宋謹,乡宾。父宋霓,贈御史。母靳氏,贈孺人;继母郭氏、刘氏。兄宋照、宋煦[23]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五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四》,出自《明史

參考[编辑]

  1. ^ 1.0 1.1 1.2 《明史》(卷224):纁為戶部五年,值四方多災。為酌盈虛,籌緩急,奏報無需時,上下賴之。而都御史吳時來以吏部尚書楊巍年老求去,忌纁名出己上,兩疏劾,纁因杜門乞休,帝不許。及巍去,卒以纁代之。巍在部,不能止吏奸,且遇事輒請命政府。纁絕請寄,奬廉抑貪,罪黠吏百餘人,於執政一無所關白。會文選員外郎缺官,纁擬起鄒元標。奏不下,再疏趣之。大學士申時行遂擬旨切責,斥元標南京。頃之,以序班盛名昭註官有誤,時行劾奏之。序班劉文潤遷詹事府錄事,時行又劾文潤由輸粟進,不當任清秩。時殿閣中書無不以貲進者,時行獨爭一錄事。纁知其意,五疏乞休。福建僉事李琯言:「時行庇巡撫秦燿,而纁議罷之。仇主事高桂,而纁議用之。以故假小事齮齕,使不得安其位。」帝不納琯言,亦不允纁請。無何,纁卒官。詔贈太子太保,諡莊敬。
  2. ^ 戴氏寻根地 商丘三陵台. 大河网. [2015-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09). 
  3.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025》
  4.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25卷,72
  5. ^ 中州人物考,8卷,642
  6. ^ 明名臣言行錄 ,4冊68卷 ,823-828
  7. ^ 國朝獻徵錄·政大夫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謚莊敏栗菴宋公勳墓志銘(沈鯉)》25卷 ,235-238:宋公以萬曆辛卯四月十有三日考終京邸同官以 聞 左子震悼曰嗚呼宰惟朕股肱鞠躬盡瘁天不 憖遺以輔余一人宗伯其考卹典議上賜祭二壇贈 太子太保賜謚莊敏遣官護喪歸中書舍人典葬
  8. ^ 明名臣言行錄,4冊68卷,823
  9.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國朝獻徵錄,25卷,235
  10. ^ 明實錄:世宗實錄,564卷,9044
  11. ^ 明實錄:穆宗實錄,23卷,619
  12. ^ 明實錄:穆宗實錄,43卷,1076
  13. ^ 明實錄:穆宗實錄,48卷,1279
  14. ^ 《明史》(卷224):宋纁,字伯敬,商丘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永平推官。擢御史,出視西關,按應天諸府。隆慶改元,再按山西。俺答陷石州,將士捕七十七人,當斬。纁訊得其誣,釋者殆半。靜樂民李良雨化為女,纁言此陽衰陰盛之象,宜進君子退小人,以挽氣運。帝嘉納之。擢順天府丞,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核缺伍,汰冗兵,罷諸道援兵防禦,省餉無算。
  15. ^ 明實錄:神宗實錄,132卷,2643
  16. ^ 明實錄:神宗實錄,143卷,2670
  17. ^ 明實錄:神宗實錄,150卷,2791
  18. ^ 明實錄:神宗實錄,159卷,2924
  19. ^ 《明史》(卷224):萬曆初,與張居正不合,引疾歸。居正卒,廷臣交薦,以故官撫保定。獲鹿諸縣饑,先振後以聞。帝以近畿宜俟命,令災重及地遠者便宜振貸,餘俱奏聞。尋遷南京戶部右侍郎。召還部,進左,改督倉場。請減額解贖銀,民壯弓兵諸役已裁者,勿徵民間工食。
  20. ^ 《明史》(卷224):十四年遷戶部尚書。民壯工食已減半,復有請盡蠲者,纁因幷曆日諸費奏裁之。有司徵賦懼缺額,鞭撻取盈,纁請有司考成,視災傷為上下。山西連歲荒,賴社倉獲濟,纁請推行天下,以紙贖為糴本,不足則勸富人,或令民輸粟給冠帶。又言:「邊儲大計,最重屯田、鹽筴。近諸邊年例銀增至三百六十一萬,視弘治初八倍,宜修屯政,商人墾荒中鹽。」帝皆稱善。聖節賞賚,詔取部帑銀二十萬兩,纁執奏,不從。潞王將之國,復取銀三十萬兩市珠寶,纁亦力爭,乃減三之一。故事,金花銀歲進百萬兩,帝即位之六年,增二十萬,遂以為常。纁三請停加額,終不許。
  21. ^ 《明史》(卷224):纁凝重有識,議事不苟。石星代為戶部,嘗語纁曰:「某郡有奇羨,可濟國需。」纁曰:「朝廷錢穀,寧蓄久不用,勿使搜括無餘。主上知物力充羨,則侈心生矣。」星憮然。有郎言漕糧宜改折。纁曰:「太倉之儲,寧紅腐不可匱絀,一旦不繼,何所措手?」中外陳奏,帝多不省,或直言指斥,輒曰「此沽名耳」,不罪。于慎行稱帝寬大,纁愀然曰:「言官極論得失,要使人主動心;縱罪及言官,上意猶有所儆省。概置勿問,則如痿痹不可療矣。」後果如其言。
  22. ^ 古城500年文化探微之四 宋纁:肩比包拯的大明廉吏. 商丘网. [2015-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09). 
  2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前任:
畢鏘
明朝戶部尚書
万历十四年丙戌 - 万历十八年庚寅
1586年-1590年
繼任:
石星
前任:
楊巍
明朝吏部尚書
万历十八年庚寅 - 万历十九年辛卯
1590年-1591年
繼任:
陸光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