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直隸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宣化直隸州,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直隸州,領曠縣當道縣文安縣平原縣底江縣收物縣大蠻縣楊縣乙縣九個縣,原名宣光州。治約在今越南宣光省、河江省和永福省的東北一隅[1]

沿革[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1. ^ 《越南歷代疆域 越南歷史地理研究》,陶維英著 鍾民岩譯,商務印書館, 1973,第195頁
  2. ^ 「宣化州領曠、當道、文安、平原、底江、收物、大蠻、楊、乙九縣」,《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朔
  3. ^ 《郡縣時代之安南》,黎正甫著,商務印書館,重慶市,民國34年7月,第260頁
  4. ^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八十四永樂六年冬十月乙亥朔
  5. ^ 《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編第32冊,雲貴交阯,第112頁
  6. ^ 「宣化府領曠縣、當道、文安、平原、底江、收物、大蠻、楊縣、乙縣」,《大明一統志》(天順五年御製序本)卷九十,第2頁
  7. ^ 「宣化府縣九:廣、文安、底江、大蠻、當道、平原、收物、揚、乙」,《安南志(原)》(1931年河內法國遠東學院訂刊本)卷一,第34頁
  8. ^ 「宣江府領九縣:曠縣、富道縣、文安縣、平原縣、底江縣、收物縣、大蠻縣、楊縣、乙縣」,《越嶠書》(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明藍格鈔本),明李文鳳撰,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