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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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泽云Liu Chak Wan,1950年GLM,男,籍貫福建永定,生于香港新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全国政协常委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校监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擁有英国文学士及工商管理博士學位。

职务[编辑]

廖泽云担任康泽工商有限公司新福利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康泽科技有限公司、精英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新康恒汽车集团天康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业董事长。

社会兼职[编辑]

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校董会主席、澳门科技大学校监、澳门中国总商会副会长[1]。他亦担任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中国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国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会长,镜湖医院慈善会主席,世界廖氏宗亲总会会长,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爱沙尼亚共和国名誉领事,南京中医药大学荣誉校董会主席,暨南大学校董,中国政法大学校董等职。

廖泽云曾任澳门政府咨询会委员,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政制组召集人,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政制组召集人。自1999年至今出任過第一、二、三、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

廖泽云关注中國内地教育、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2008年北京奥运会圣火传递同时担任广州和澳门火炬手。2018年1月,他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

相關事件[编辑]

2017年,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望向澳門的象徵之一、世界文化遺產東望洋燈塔(紅圈)的視線幾乎被中聯辦大樓(136地段)阻擋,在大樓旁興建中的將達至85.20米高的高樓(即135地段,批給人為廖澤雲)後來更進一步破壞燈塔景觀
2018年的景觀,時澳門特首何厚鏵在2008年簽署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俗稱「限高批示」),仍然無阻東望洋燈塔的景觀進一步被破壞,興建中的135項目逐漸消滅燈塔的景觀

廖泽云是東望洋燈塔景觀危機中134及135地段的土地批給人,2006年,有消息傳出在中聯辦大樓鄰近的134地段和135地段的地皮跟中聯辦大樓一樣獲批建超過130米的超高樓,建成後將嚴重破壞世界文化遺產東望洋燈塔的景觀,引起社會反彈。經過民間組織抗議後,當局頒佈《第83/2008號》批示壓低區內建築的高度限制,然而中聯辦大樓已成區內指標,跟135地段一樣獲批建90米。有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擺出高樓建成後,市民在區內將無法看到燈塔,批評審批部門仍然漠視民意和輕易無視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意見[3]

2016年,廉政總署在揭露澳門的16幅「放生閒置地」(長時間沒有開發的土地)中有3幅已經過期,按照新《土地法》必須收回。根據政府公報,134地段和135地段分別在1982和83年批出,已過25年批地期限,但仍未見當局有收回行動,其中135地段在同年更獲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規劃條件圖,被媒體質疑是否「偷偷放生」[3]

土地工務運輸局事後回應表示,新口岸面積為3,520平方米的133地段及面積為7,802平方米的134地段早在1940及50年代批出,並且已在1991年及1998年獲轉為確定性批給,但該地段一直被空置,局方又以1980年的航空照片及房屋局登記編號為理據,以證明在兩地段裡興建過大樓。134地段的土地批給人廖澤雲表示,長期空置是因為從2004年買入土地之後,受東望洋燈塔附近建築限高影響,雖已將原計劃的興建135米壓低至90米,但一直未得到政府回應,所以10多年來都沒辦法開發,又表示損失約有16億澳門元以及不知道賠償方案[4][5][6]

然而有媒體報導指出,根據《政府公報》,有關地段在當年只是別墅用地,可發展的土地面積僅71㎡,大部分批地只能用作花園(3820㎡)。1983年,發展商曾要求將用地改為商住樓宇,但因規劃問題未獲當年的澳葡政府批准,之後政府從無公示有關地段可更改用途,亦沒有說明重建高層住宅要補多少地價。經媒體翻查相關文獻後,該地段曾建有高可寧家族所擁有的「大業別墅」,別墅當時樓高2層半,在1980年代後期荒廢,1995年拆除後曾一度被用作廢車場,之後地產界流傳地段曾多次轉手。根據《土地法》,即使是已獲轉確定性批給的土地,之後再重建加高、更改土地用途也須重新刊憲及計算溢價金。兩地段分別在2011及2013年批出街線圖,獲准興建90層高的商住樓宇,至今《政府公報》再無出現有關該地段的其他批示[4]

荣誉[编辑]

中国勋章奖章[编辑]

參見[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廖泽云:应对WTO新形势,加快与国际教育的接轨与合作. 中国政法大学. [2013-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0). 
  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3. ^ 3.0 3.1 工務局失憶? 過期批地照發規劃條件圖. 論盡媒體. 2016-02-14 [2017-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4. ^ 4.0 4.1 別墅用地荒廢30年變高樓. 論盡媒體. 2016-02-22 [2017-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5. ^ 新口岸兩地“養草” 發展商損失料約16億表無奈. 澳亞網. 2016-02-22 [2017-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6. ^ 松山腳兩地段焗賠天價 廖澤雲:政府拖左我十年!. 論盡媒體. 2016-02-22 [2018-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6). 
  7. ^ 特区政府公布本年度授勋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 2019-09-30 [2022-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