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寅元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戊寅元曆》是中国古代曆法唐朝初年傅仁均、崔善为編纂,屬於陰陽曆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施行,略称戊寅曆。以武德九年(626年丙戌年)的16万4348年前戊寅年(公元前163723年)为上元積年

在每676年设置249閏月,1太陽年=日(≒365.24461日)、1朔望月=日(≒29.530601日)。

採用定朔法。為避連四大月,贞观十九年(645年)之后采用平朔[1]麟德元年(664年),被《麟德曆》取代。

文內注釋[编辑]

  1. ^ s:新唐書/卷025 十八年,淳風又上言:「仁均曆有三大、三小,雲日月之蝕,必在朔望。十九年九月後,四朔頻大。」詔集諸解曆者詳之,不能定。庚子,詔用仁均平朔,訖麟德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