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語翻譯員伴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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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語翻譯員伴讀是指聾生在主流學校上課時有專屬手語翻譯員,老師在課堂上用口語講解,聾生一邊辨識老師嘴型,一邊有手語翻譯員在旁邊用手語說明[1]

各地實行慨況[编辑]

  • 台灣
在2008年,有戴著人工耳蝸的聾生,本來他的母親會陪著上課,但母親的手語不夠純熟,父母就向教育處申請,得到市長的首肯,成為全台灣首個有手語翻譯員伴讀的聾童[1][2]
  • 香港
在2015年,聾人支援中心「龍耳」調查15間職業培訓機構,發現只有3間機構容許聾人帶手語翻譯員伴讀,其餘則拒絕聾人報讀,或要求聾生為手語翻譯員支付同等學費[3]
  • 澳門
澳門的手語翻譯員嚴重不足,澳門聽障人士協進會指出曾有聾生成功考入內地正規大學,但由於沒有手語翻譯員伴讀,最後被迫放棄升讀大學[4][5]

成效及跟進工作[编辑]

  • 台灣
在手語翻譯員帶領下,不但成績進步,更能和老師和同學們溝通,上課變得更快樂[1][2]
  • 香港
「龍耳」指出,調查反映部分職業培訓機構對手語翻譯員存在誤解,未能理解翻譯員對聾生的重要性。此外,拒絕聾生帶同手語翻譯員,剝奪他們平等學習的機會,亦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長遠而言,建議香港政府加強推廣手語翻譯員的工作性質,讓職業培訓中心人員了解手語翻譯員的職能,改變他們的思想[6][7]
平等機會委員會已跟進及調查,並指出《殘疾歧視條例》訂明,如因殘疾人士要使用輔助器材,或要由助理人員,如傳譯員、閱讀者或照料者陪同而給予該殘疾人士較差的待遇,可構成殘疾歧視[8]
  • 澳門
澳門聽障人士協進會建議澳門政府設手語翻譯員的認證機制,以穩定澳門手語翻譯員的需求[9]

參見[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