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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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軍陸戰隊的一位排長正在與士兵講話

排長是軍中級單位的指揮官,通常為少尉中尉軍官擔任,領導3到4個級單位。

權責[编辑]

  • 根據中華民國《國軍內務教則》
  • 第二章 軍隊組織體系與職責
  • 第三節 基層連隊
  • 第三款 連隊成員職責
  • 排長職責
  • 排長對全排工作負成敗責任。
  • 排長應經常照顧部屬生活起居,瞭解部屬疾苦,主動積極疏導處理或及時建議連(隊)長,儘力設法解決。
  • 領導全排按計畫參與指導連隊內各項教育訓練任務,提高全排人員的戰鬥技能,堅決達成戰鬥任務。
  • 連(隊)長、副連(隊)長、輔導長均因故離連或不能執行勤務時,由資深之排長代理連(隊)長。

參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