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本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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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本法令》的封面

新基本法令》(西班牙語:Los Decretos de Nueva Planta,或縮寫為「DNP」)是指西班牙國王腓力五世在1707至1716年間頒布的一系列法令,旨在重組原構成西班牙國家的各王國之地方架構和法律體系。通過該系列法令,菲利普五世得以廢除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抵抗自己的亞拉岡王位領地的地方政治架構和法律,與此同時也重組卡斯提爾王位領地的地方政治架構和地方市鎮的自治特權。該系列法案的條文,雖然只是宣示重組亞拉岡和卡斯提爾各地的皇家審問院的管轄區,而相應的地方機構則隨即裁撤而達致相關的重組。

法令在亞拉岡地方的施行[编辑]

菲利普五世在取得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勝利後,隨即對亞拉岡地方頒布了該系列法案,以卡斯提爾的地方政治、行政和法律系統,取代亞拉岡原有的制度,廢除阿蘭谷以外的亞拉岡王位所領各個王國和封建諸侯領地的自治特權,並在所有政府機構統一使用卡斯提爾語。在王位繼承戰爭期間,幾乎所有亞拉岡地方都支持了菲利普的對手,奧地利的查理大公,因此該法案被認為是懲罰亞拉岡地方的措施,而法令第一條廢除的就是地方起兵的權利(derecho de conquista)。雖然這些法令明顯是仿照法蘭西斯一世當年在法國推行的中央集權措施,但西班牙早在17世紀就有奧利瓦雷斯公爵(Conde Duque de Olivares)企圖施行類似措施,最終引起1640年的戰爭。[1]

新基本法案的第一階段在1707年7月29日在亞拉岡和瓦倫西亞頒布,廢止了該兩個王國原有的立法和行政系統。 [2]

1711年4月3日,西班牙宮廷推出了新基本法案的第二階段的立法,設立薩拉哥薩按察使,以管轄阿拉貢地方的事務。雖然亞拉岡語在官方地位,特拉斯塔玛拉王朝已被卡斯提爾語取代,但機構改制和卡斯提爾語在民間推行的影響和其他地區一樣大。[3]

法令在卡斯提爾地方的施行[编辑]

法令在美洲殖民地的施行[编辑]

緣由與效益[编辑]

緣由和發展[编辑]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后,為换取欧洲列強支持和承认,西班牙雖然失去直布羅舵,但獲得列強支持进行政治统一。

最終結果[编辑]

從政權的角度而言,西班牙雖然失去直布羅舵,但成功統一了帝國

参见[编辑]

備註[编辑]

  1. ^ Historia de España Alfaguara. Tomo IV. El Antiguo Régimen: Los Borbones ‘’Gonzalo Anes’’. (Aianza Editorial. Madrid 1978)ISBN 84-206-2998-7
  2. ^

    He juzgado conveniente... abolir y derogar enteramente, como desde luego doy por abolidos y derogados, todos los referidos fueros, privilegios, práctica y costumbre hasta aquí observadas en los referidos reinos de Aragón y Valencia;

    ——[1]
  3. ^ VICENTE DE VERA, Eduardo: El Aragonés: Historiografía y literatura, Mira, Zaragoza, 1992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