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島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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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有关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¹
  婚姻
  民事结合
  有限国内承认(同居)
  有限国外承认(居留权)
  不承认
  宪法限定婚姻为异性夫妇
¹ 可能包含尚未生效的法律或法庭决议。

马恩岛同性婚姻在2016年7月22日开始合法化。此前曼島民事伴侶法於2011年3月15日簽署成為法律,4月6日生效[1][2]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