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實 (正統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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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實

大明都察院右都御史
籍貫 四川重慶府合州
出生 五月二十日
配偶 熊氏
親屬 曾祖李友政,祖李永恭,父李祥,母柯氏
出身
  • 正統七年壬戌科進士

李實(1413年—1472年),字孟誠四川重慶府合州人,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编辑]

正統七年(1442年)壬戌科進士,為人恣肆無拘檢,有口才。景泰元年(1450年),擔任禮科給事中。當時也先完者脫歡議和,李實請去,以禮部右侍郎出使,少卿羅綺為副。期間頗得也先要領,并拜見被俘的明英宗,回朝後稱也先請和無他意。朝廷隨後派楊善出使,果然迎還明英宗。

同年,李實進右都御史,巡撫湖廣。景泰五年(1454年),召還掌管都察院。當初李實在出使謁太上皇(明英宗)時,請其還京引咎自責。英宗一直對此記恨。奪門之變後,英宗復辟,於天順元年(1457年)將李實以“暴橫”罷為民,子孫永不甄用[2]。天順七年(1463年),又下錦衣衛獄,籍其家[3]成化元年,令冠帶還原藉閑住[4]。成化八年,命以原職致仕[5][6]

参考文献[编辑]

  1. ^ 《正統七年壬戌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詩經》,年三十歲中式正統七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二十七名進士。五月二十日生,行二,曾祖李友政;祖李永恭;父李祥;母柯氏。重慶下,妻熊氏,兄茂春,弟茂林;茂華;茂才;茂英。由州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一十九名。
  2. ^ 明實錄:英宗實錄 ,275卷
  3. ^ 明實錄:英宗實錄 ,357卷
  4. ^ 明實錄:憲宗實錄 ,13卷
  5. ^ 明實錄:憲宗實錄,105卷
  6. ^ 明史》(卷171):“李實,字孟誠,合州人。正統七年進士。為人恣肆無拘檢,有口辨。景泰初,為禮科給事中。也先令完者脫歡議和,實請行。擢禮部右侍郎以往,少卿羅綺為副。至則見上皇,頗得也先要領,還言也先請和無他意。及楊善往,上皇果還。是年十月進右都御史,巡撫湖廣。五年召還,掌院事。初,實使謁上皇,請還京引咎自責,失上皇意。後以居鄉暴橫,斥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