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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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玉(1869年—1952年),字实忱直隶天津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生平[编辑]

李廷玉毕业于北洋将弁学堂。清朝末年,历任京畿督练处谘议,河间秋操裁判官、陆军部检查官、南京兵备处总办兼警察总办。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李廷玉协助张勋铁良南京[1]

中华民国成立后,历任外蒙古乌里雅苏台将军署参赞和察哈尔军务帮办。1913年,随北洋陆军第六师师长李纯江西镇压二次革命,任九江镇守使,升为中将。后来,李廷玉任襄办江西军务、赣南镇守使等职。1914年,李廷玉任袁世凯模范团总参议、筹安会参议。1917年,任江苏督军公署参议。1922年,任江西省省长,不久辞职,到天津寓居。[1]

1932年,李廷玉创立国学研究社,并任社长。[1]1935年12月11日至1937年4月2日,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2]

1937年七七事变后,李廷玉闭门著书,自1940年起写作《农书》三册。同时,他和重庆国民政府有联系,参与了在天津密设党政军联合办事处地下组织的活动,以“张永安”为化名,接受了华北宣抚主任的名义,从事分化日伪方面并准备抗日战争胜利后接收天津的工作。[1]

1952年,李廷玉逝世。[1]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马樱健,功名耻为一身谋,天津网,2010-07-07. [2012-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北京: 中華書局. 1995: 864. ISBN 7-101-01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