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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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
Nhà Lý
1009年—1225/1226年
李朝的大致疆域
李朝的大致疆域
李朝的大致疆域
李朝的大致疆域
地位帝國
首都華閭
(1009年-1010年)

昇龍
(1010年-1225/1226年)
政府君主制
皇帝 
• 1009年-1028年
李太祖 (首)
• 1224年-1225/1226年
李昭皇 (末)
历史 
• 李太祖登基
1009年
• 陳太宗受禪
1225/1226年
前身
继承
前黎朝
陳朝 (越南)

李朝越南语Nhà Lý茹李),是越南歷史上的一個朝代,因该朝君主姓而得名,历经九代君主,共217年。

李朝開創於1009年。該年農曆十一月,前黎朝的左親衞殿前指揮使李公蘊(即李太祖)奪取帝位[注 1],次年改元順天,定都昇龍(今稱河内)。李朝建國後,採取唐朝宋朝的中央政治制度模式。在太祖、太宗、聖宗、仁宗四代君主的百餘年間,越南進入了政治集中、國家統一、國力強盛的時期。李朝的治國政策包括興建昇龍城,分封中央軍政諸臣職位,改組地方政治機構,發展佛教,實行科舉制度,改革土地和稅收制度,制定《刑書》以改良法律,對外採取擴張政策等。李朝前半段時期多次與宋朝真臘占城發生戰爭,佔領了大片領土。1054年,李圣宗改国号为「大越」,并成为此后越南数个朝代的国号。李英宗時,獲宋朝冊封為安南國王,越南從此亦被稱作安南國。李朝在中葉以後逐漸衰弱,國內封建諸侯相互交戰,爭奪權力。李朝晚期,發生了「范猷之亂」、「郭卜之亂」和陳嗣慶陳承兄弟專權的場面。最後權臣陳守度趁李昭皇年幼,於1225年年底(或1226年初)安排從姪陳煚(陳承之子)「受禪」,取代李氏帝位[注 2][1],建立陳朝

国号[编辑]

越南国号一般不会在改朝换代时更改,这与中国不同。李朝开国时,沿用前黎朝的国号大瞿越,1054年李朝第三代皇帝李圣宗(1054年-1072年在位)改国号为大越

當時外國對越南李朝則有不同的名稱。宋朝封李朝前半期的君主为「交趾郡王」,所以此一时期被称为交趾国;李朝第六代皇帝李英宗時(1138年-1175年在位),获南宋孝宗改封为「安南国王」[注 3],从此被称为安南[2][3]占婆國(位於現時越南中、南部)的碑銘文獻中,對越南李朝稱為「Yavana」(中國學者馮承鈞翻譯為「越」[4]蔡華楊保筠等譯為「耶槃那」[5])。

政局發展[编辑]

李公蘊開國[编辑]

李朝開國君主李公蘊

李朝開國君主太祖李公蘊[注 4],北江古法州(在今越南北寧省)人士,原是前黎朝官員,曾為黎中宗黎臥朝帝效力,臥朝帝任命為「左親衞殿前指揮使」。[6]臥朝帝行為暴虐,人心不服,而李公蘊的性格則是仁慈寬厚,得到人心的支持,加上他掌握兵權[注 5],便對帝位有凱覦之心。1009年(前黎朝景德二年),臥朝帝死後,太子年紀尚幼,臥朝帝的弟弟黎龍鏦黎龍鍉起兵爭奪帝位,但都被李公蘊所殲滅。[7]祗候陶甘沐知李公蘊的心意,就向他勸進,說臥朝帝因昏庸殘暴,多行不義,已被上天所屏棄,而臥朝帝之子年紀幼小,難以克服各種困難[注 6],並利用迷信思想提出李氏將成為新興的統治者[注 7],堅請李公蘊奪位稱帝。李公蘊知道時機成熟,就登基為帝[8],是為李太祖(1009年─1028年在位),李朝由此建立。

奠定統治基礎[编辑]

太祖開國後,便積極奠定統治基礎。1010年(順天元年),李公蘊認為兩代的舊國都華閭地方狹窄,不適合作為帝都,於是下《遷都詔》,認為應該承襲中國古代兩代搬遷國都的先例,遷都大羅城(今河內),原因在於該地居於國內的中心地域,地勢較高而險要,氣候乾爽,面積寬闊,交通與居住也很便利,具有作為國都的條件。[注 8]該年農曆七月,朝廷遷入大羅城,改名「昇龍城」,並修建宮殿、府庫、城隍、城牆、寺廟等等設施,使昇龍城具備相當規模。[9]

李公蘊遷都時所頒的詔書

除營建新都外,李太祖又進行各種措施,以強化統治,包括改組地方行政,分全國為二十四、設定稅收制度、分封諸子為王等等。[10]又出兵打擊各地反抗勢力,於1012年(順天三年)十二月,太祖親征演州[11]1024年(順天十五年),命太子開天王李佛瑪峯州開國王李菩都金州[12]1026年(順天十七年),命開天王李佛瑪討伐演洲賊。1027年(順天十八年),命開天王李佛瑪征討七源洲東征王李力征討文州[13]

太宗時期的動亂[编辑]

太宗在位年間(1028年-1054年在位),仍時有地方上的叛變。這類事件的成因,越南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指出是由於「當時朝廷不設節鎮官,各州軍務民政皆委諸于州牧處置。而在上游地區則由酋長管領。正因為這些人職權過大,因而常有叛亂發生」。[14]1031年(天成四年)正月,驩州(今越南乂安省)人叛變,李太宗於二月親征,驩州人降,太宗作出寬大處理,赦免當地長官之罪,並撫諭其民。[15]1033年(天成六年)正月,定源州人造反,太宗於二月親自討平。同年九月,彘源州人造反,太宗於十月親自討平。[16]1035年(通瑞二年)十月,愛州(今越南清化省)人造反,太宗親自討平,判罰愛州長官,並對當地民眾加以安撫。與此同時,皇弟李勝乾、大將阮慶等在國都昇龍造反,但亦失敗,被處死刑。[17]1043年(明道二年)年初,愛州、文州兩地均有叛變,太宗出兵討平。[18]

太宗時期歷時較久、影響力較大的亂事,為廣源州(在現時中國廣西省及越南高平省邊境地區,當時屬宋朝)地區首領儂存福儂智高父子的起兵作亂。儂存福初為儻猶州首領,附近一帶的廣源州地區原本由其存福的兄弟及妻子分別管治,存福將之兼併,自立為「昭聖皇帝」,並於1038年(通瑞五年)農曆十二月進攻李氏朝廷。到次年(1039年,通瑞六月)年初,李太宗親征廣源州,擒獲存福,帶到昇龍處死,但其妻阿儂、兒子儂智高卻在戰事中逃脫。[19]1041年(乾符有道三年),阿儂與儂智高奪回儻猶州,建「大曆國」,李氏朝廷出兵討平,擒儂智高回昇龍。李太宗憐憫其一家遭遇,便赦罪放回,並任命為廣源州長官。[20]但儂智高仍伺機造反,於1048年據勿惡洞而叛,李廷命太尉郭盛溢(一作郭盛諡)討伐,智高又投降。[21]1050年(崇興大寶二年),儂智高據越邊界上的安德州勿陽洞造反,建「南天國」,改元「景瑞」,而愛州等地亦同時反叛。1052年(崇興大寶四年)四月,儂智高與宋朝聯絡,要求歸附宋朝,但宋廷不允,智高便入侵宋朝南部邊境,自稱「仁惠皇帝」,國號「大南國」,[22]受影響地區包括等州。宋廷派狄青等征討,智高戰敗,逃至大理國,被當地人斬首,首級被送交宋朝朝廷。[23]儂智高的事變才告平息。

聖宗、仁宗時期的國勢發展[编辑]

1054年李太宗死後,太子李日尊繼位,是為李聖宗(1054年-1072年在位),此後,李朝政局漸見昇平,歷史學家陳重金(即陳仲金)就形容聖宗時代是「百姓折服,登基以來,少有寇盜」[24]。聖宗對於文化教育的發展,相當重視,積極發揚中國儒家學說。在1070年(神武二年)農曆八月,興修文廟,塑孔子周公、「四配」(顏回曾參孔伋孟軻)及七十二賢等像,規定四季祭祀,並讓皇太子學習儒家文化。[25]在軍事方面,改革兵種編制,以加強戰鬥力及防止兵變。[26]李聖宗又向外擴張,覬覦鄰國領土。1059年(彰聖嘉慶元年)三月,入侵宋朝欽州地區。[27]1069年(天貺寶象二年),聖宗親征南方的占城國,奪取該國的地哩州越南语Địa Lý (châu)麻令州越南语Ma Linh布政州越南语Bố Chính等地。[25]

1072年聖宗去世,由年僅七歲的皇太子李乾德繼位,是為李仁宗(1072年-1127年在位)。因仁宗皇帝年幼,未能親自處理政務,便由生母倚蘭元妃(又作猗蘭元妃)、嫡母上陽太后揚氏(又作楊氏)垂簾聽政,並由太師李道成輔助。但倚蘭元妃生性嫉妬,唆使仁宗殺害上陽太后及侍女七十六人。此次宮廷慘禍,被越南後世史家所譴責:「何至殺嫡后,虐無辜,殘忍若是哉!」[28]

仁宗在位的早期,在大臣李道成,大將李常傑的影響下,對內對外均有重大舉動。在內政方面,於1075年(太寧四年)二月,實行科舉考試,是為越南最早的一次科試。[29][30]又於1076年(太寧五年)設國子監 [31],於1086年(廣祐二年)選士進入翰林院任職[32],以擴充學官制度。對外方面,李朝和宋朝在1075年至1077年(英武昭勝二年)期間,爆發大型戰事,到1078年(英武昭勝三年),李朝遣使入宋要求和好,到1079年(英武昭勝四年)雙方才達成議和。[33][34]

李朝中晚期政局[编辑]

1127年(天符慶壽元年),李仁宗去世,由姪兒李陽煥繼位,是為李神宗(1127年-1138年在位)。神宗年齡尚少,由大臣張伯玉劉慶覃楊英珥等輔政。神宗初年,曾讓被官府沒收田地的人民,取回田地,又讓六軍(禁軍)「更番歸農」,從而刺激農業。[35][36]

1138年(天彰寶嗣六年、紹明元年)李神宗去世,長子李天祚繼位[37],是為李英宗(1138年-1175年在位)。李英宗繼位時,年僅三歲,由太后黎氏攝政。黎太后寵信杜英武(神宗母杜太后之弟),大權遂落入杜英武之手。杜英武在1141年(大定二年)鎮壓太原一帶的申利之亂[38]銘文資料稱申利為「尚衰」[39];據《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注引吳仕的說法,申利與中國典籍裡,投靠大理國爭奪李朝帝位的趙智之,是同一人[40]),又於1150年(大定十一年)鏟除了反對自己的武帶楊嗣明等廷臣[41]。但因朝中仍有其他忠臣義士,如蘇憲誠黃義賢李公信等人的支撐,杜英武的權力才受到制衡。[42]杜英武去世後[注 9],李朝政局由蘇憲誠支撐。蘇憲誠致力整頓軍制,又提倡學問研究,對當時政局有所建樹。[42]

1174年(天感至寶元年)九月,太子李龍昶因與後宮妃嬪行為不軌而被廢為庶人,李英宗改立只有兩歲的兒子李龍𣉙為太子。[43]次年(1175年,天感至寶二年)農曆七月,李英宗去世,年僅三歲的李龍𣉙繼位,是為李高宗(1175年-1210年在位)。李英宗死前留有遺詔,由「蘇憲誠輔導太子(高宗)」[44],即意味著蘇憲誠仍繼續當權,直到1179年(貞符四年)六月他去世為止。後世越南史家吳士連,就讚揚他的管治期間,李朝出現「上安下順」的穩定局面。[45]

李高宗在位的中晚期,雖然已日漸長大,可親自處理國政,但卻喜好狩獵、出遊、興建宮室,這些舉措都涉及龐大開支,須強徵百姓服役,使百姓痛苦萬端。而朝廷上下都未能周慮政事,而攬權貪污、賣官鬻爵、搜刮民財之風卻盛行,終引起大規模的亂事。[46]1208年(治平龍應四年),乂安軍事范猷造反,李氏朝廷命范秉彝率軍討伐。次年(1209年,治平龍應五年)七月,范秉彝擊敗范猷,但范猷逃脫,並派人到京師昇龍誣告范秉彝。李高宗便捉拿范秉彝,但卻引起秉彝部將郭卜不滿,率兵入宮營救秉彝。李高宗得知兵變消息,立刻殺范秉彝,然後與太子李旵出逃。郭卜佔據昇龍,立李高宗子李忱為帝。太子李旵逃到海邑劉家村時,娶當地豪族陳李為妻,並得陳李兒子陳嗣慶等的協助,出兵護送李高宗回昇龍,平息了郭卜的亂事。[47][48]

李高宗回京後不久,於1210年(治平龍應六年)十月去世[48],太子李旵登基為帝,是為李惠宗(1210年-1224年在位),而他在海邑劉家村所娶的陳氏則為立為元妃,其兄陳嗣慶獲封為「彰誠侯」。而當時的朝政,據《大越史記全書》所載,已是漸漸失去秩序,民眾又不熟習軍事,因此面對盜賊的橫行,也未能有效地制止[注 10],地方上出現割據勢力,李氏朝廷的統治基礎漸見薄弱。陳嗣慶的敵對勢力段尚(據洪州)向朝廷指稱嗣慶打算發兵攻進國都昇龍,廢掉惠宗皇帝,另立新君主。[注 11],李惠宗聽信其言,隨即調動兵馬討伐嗣慶;而陳嗣慶也聽聞妹妹元妃陳氏被李惠宗之母譚太后所虐待,便領兵進攻昇龍,陳氏家族與李氏朝廷雙方軍隊交鋒持續數年。1216年(建嘉六年),惠宗因得悉譚太后意圖毒殺元妃陳氏,加上發生杲人的作亂,惠宗便帶陳氏出走到陳嗣慶軍中,請求嗣慶出兵平定杲人。事後,李惠宗冊立元妃為皇后,元妃之兄陳嗣慶為太尉輔政、陳承為內侍判首。陳嗣慶還得以調集軍隊、製造兵器、演習武藝,掌握了國家的軍事實力。而李惠宗卻於1217年(建嘉七年)三月患病發狂,無法理政,中央朝政,便操於陳嗣慶之手。當時全國仍處分裂之局,較具實力的割據者有段尚(據洪州)、阮嫩(據扶董鄉)等,陳嗣慶致力予以打擊。[49][50]

建嘉十三年農曆十二月己卯日(西曆1224年1月3日),陳嗣慶去世。[51]李惠宗皇帝病況並無好轉,而陳氏同族兄弟陳守度便擔任「領殿前諸軍扈衞禁庭」,成為控制李氏朝廷的權臣。1224年十月(建嘉十四年、天彰有道元年),李惠宗退位,成為上皇,由年僅七歲的公主李佛金繼位[52],是為李昭皇(1224年-1225年/1226年在位)。

陳氏代李[编辑]

李昭皇繼位後,1225年(天彰有道二年)農曆十月,權臣陳守度安排了讓其族兄弟陳承之子陳煚(年僅八歲),娶李昭皇為妻。[53]當時,李昭皇之父上皇李旵,曾說過若傳位給女兒,恐怕無法控制朝中大臣,難免招致滅亡[注 12],打算讓李昭皇禪位給陳煚。陳煚父親陳承曾有所猶疑,但陳守度認為必須趁現在時機成熟,向陳承指出上皇李旵沒有兒子,想以陳煚為繼承人而傳位給他,實屬天意。若不把握這個天賜良機,可能招致危機。[注 13],於是決定讓陳煚接受帝位。[54]十二月[注 2],陳煚接受李昭皇禪位,建立陳朝,李朝灭亡。隨後,陳氏王朝進一步鏟除李氏殘餘勢力(詳見下文李朝王室遺族)。

制度[编辑]

政府架構[编辑]

李朝在開國之際,李太祖就著手建構自己的朝廷組織。為了鞏固李氏家族的統治地位,李太祖便對王室成員分封各種稱銜及爵位,立母親為太后,立六人,長子立為太子,其餘眾子及皇兄封為「侯」或「王」。李太祖又制定官員職級,較重要的職官包括相公樞密使太保太傅、左金吾、左武衞、右武衞等職。在眾多文武大臣當中,官分九品,各有職責,從而鞏固和加強了中央機構。[55]

李朝初创时期,宰相被称为“相公”。[注 14][56]李朝另一重要輔政官員為太尉,史載李太祖称帝时,任命兄长武威王的儿子李徵显为太尉。太宗繼位之時,便任阮光利為太尉。[57]在1048年(天感圣武五年),太宗命令太尉郭盛谥讨伐侬智高[58]臺灣學者耿慧玲歸納指出,太尉就是宰相,職權是「內贊機務,外總戎機,無事則居中輔政,有事則銜命出征」,李朝前期的大將李常傑就曾擔任太尉[59],中期的輔政重臣蘇憲誠[60]、晚期以武力奪權的陳嗣慶亦擔任該職。[61]

李朝亦仿照中國式制度,授任“中书门下”以作朝廷宰輔職稱。如大將李常傑曾被授以「同中書門下」之銜。[注 15][62]同時由于太尉在李朝的地位尊崇,实际上中书门下的权力有限。中书门下的最高长官为“平章军国重事”,相当于宰相,但无实权,不常授,为朝廷重臣的加官、追赠。[注 16][62]苏宪诚也被授予“入内、檢校太傅、平章軍國重事、王爵”。[44]李朝的加官、追赠还有“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等职衔。

李朝政府尚有多個輔弼官員。有左参知政事、右参知政事[注 17][63]李神宗時為參知政事[注 18]<[64];中书省作为朝廷办公的中枢,长官为中书侍郎。太宗时期,任命廖嘉真为中书侍郎。[63]枢密使於太祖时期始設[注 19][56],太宗时期,分設左樞密和右樞密[注 20][57],神宗時復為樞密使。[注 21][65]又仿照宋制,设有“文明殿大学士”以备君主顾问。[注 22][66]

李朝政制還有一特色,就是會重用中官(閹人),如李常傑、劉慶譚等人,都是經過「清身」(淨身)的太尉,由此可見李朝的中官具有特殊地位。[67]

李朝中期开始,官职制度逐渐在继承唐宋的基础上有所发展:皇帝近侍官的首领被称为“内侍判首”,李朝后期权臣陈承曾经担任过内侍判首。[注 23][68]。到了陈氏代李时,冯佐周也担任过内侍判首。[注 24][68]皇帝身边的高级近侍还有上品奉御一职:李朝末年夺取政权的陈守度曾经担任过此职,掌握朝政。[注 25][68]李朝制度,宗室子弟封、列侯,功臣封列侯关内侯。太祖立国,封功臣陶甘沐为义信侯,尚公主。惠宗初年,权臣苏忠嗣为“招讨大使关内侯”。之后的权臣陈嗣庆也获得侯爵,谥号彰诚。另外,李朝设有越式的“明字”爵位,授予朝廷重臣。李朝高宗时,曾经授予陈李(后来陈朝追谥为“元祖”)“明字”称号。[注 26][68]

在地方管治方面,自李朝初年起,太祖將丁朝前黎朝時期的十,改為二十四[69]關於這次改制的原因,是由於十道制度,令地方將領既握有重兵,兼管區域政事,權力過大。因此將全國拆分為二十四路,路的長官稱「知府」,由文官出任。路下設州、府、鄉、社(社為最基層,設社官掌理戶籍)等各級行政單位。 李太宗改知府為州牧,軍政權力操於州牧手中。李太宗立下規定,每年與各級官員舉行一次盟誓,向李氏宣誓以表效忠。李朝歷代君主還會分封各子為王,到國內要地鎮守。在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居住地,設州、寨,驩州愛州特設寨,實行軍事統治,以應付南鄰占婆[70]少數民族地區為本地酋長世襲之地,在李朝早期,大者名州牧,小者名首領,後來因地域逐漸分割,酋長勢力漸弱,朝廷派知州一人,酋長直接隸屬,而這類的州到12世紀(李朝中期)已稱「鎮」。[71]

疆域建置[编辑]

李朝疆域相比於丁朝前黎朝有所增廣,這是基於它「多次對鄰國發動侵略」,故得以「擴大領土」[72]。李朝地方建置亦常有變更,大體而言,就如法國學者馬思伯樂(另有馬司帛洛、馬司勃羅、馬伯樂等譯法)所說:「李氏一代二百年間疆域名稱之沿革,頗多混淆」[73]

李朝在太祖立國後設置「二十四」。關於二十四路的全部地名,現已不詳,正如越南學者陶維英所說:「我國(指越南)正史所開列的名錄,如我們所知,只記載了二十四路中的十二路。」陶維英又指出後世所僅知的十二路,包括:天長路(南定省東部)[注 27]國威路(為底江流域的山西地區);海東路(即廣安地區)、建昌路太平省一部份)、快路(即興安地區)、黃江路(即南定省西部)、龍興路太平省一部份)、北江路(即北寧、北江地區)、長安路(即寧平地區)、洪路(即海陽地區)、清化路(即清化省地區)、演州路(為乂安省北部地區)。[74]關於「二十四路」的戶口數目,據後黎朝阮廌輿地志》,有「三百三十萬一百戶」。[75]

其後李朝領土有所增加。例如在1037年(通瑞四年),李太宗征服臨西道。1069年(天貺寶象二年),李朝攻取占婆國(又作占城國)的布政州越南语Bố Chính地哩州越南语Địa Lý (châu)(一作地里)、麻令州越南语Ma Linh三州(在廣平省廣治省一帶),並於1074年(太寧三年)改地哩為臨平、麻令為明靈。[76]位於宋越邊境的廣源一地,據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的考證,本是北宋的羈縻州,由部落首領儂氏世襲管治,但因宋廷須與西夏爭持,無暇南顧,儂氏便實際上受越南李朝的支配。到1052年(崇興大寶四年)廣源州首領儂智高被宋人消滅,李朝更將該州順手而得。[77]李仁宗初年,宋越兩方雖曾爆發戰事,廣源一度被宋軍奪回,但戰後宋廷仍將之交還李朝。[78](關於李朝領土擴張的情況,詳見下文「對外關係」。)

到12世紀,南宋學者周去非淳熙年間(1174年至1189年)編著《嶺外代答》,書中概括地記錄了當時的李朝疆土範圍及建置情況:

在20世紀,法國學者馬司伯樂、越南學者陶維英、中國學者楊武泉等等,先後在《嶺外代答》內容上,對李朝轄地情況作了考訂及增補。現將之開列如下表。[80]

府/州/寨 後世位置 備注
都護府 在今河內 唐代時的交州
大通府 今河內西北黑水河(又名黑河、李仙江)流域西岸。 馬思伯樂稱當地應為「治理蠻夷首領之區域」。
清化府 清化省清化市 即唐代時的愛州
富良府 如月江上之富良 為一新府。
北江府

天德府
馬思伯樂:北江府管治從諒山東海的地區。
陶維英:天德府即北寧等地
馬思伯樂指除以上四府,尚有北江府,由李氏王室故鄉古法州升為府。
陶維英指天德府於1010年由古法州改成,原是屬於北江路地方,從王室故鄉升為府。
應天府 在今河內。 陶維英指應天府又稱「南京」,位置亦在河內。
長安府 華閭 陶維英指長安府由華閭建成。
永安州 治所在今广西东兴市江平镇。包括鄰近的先安(今属越南)。 即唐代時的陸州,1023年改潮陽鎮為永安州。
永泰州 海防西北的東潮
萬春州 太平江北江(又名急流河)匯流處的至靈境內。
豐道州 未詳。
太平州 興安省快州府 舊名藤州,後來於李朝末年亦復稱藤州。
清化州 今清化省東北部份地區。
乂安州 乂安省 即唐代驩州,1036年改驩州為乂安州。《越史略》記載1101年「改驩州為乂安府」,馬思伯樂認為《越史略》有誤。陶維英則據《越史略》算作一府。
遮風州 未詳。 為瀕海地區。
茶盧州 廣平省 地接占城(即占婆國)。
安豐州 未詳。
蘇州 高平諒山邊境。 馬思伯樂認為蘇州及茂州應為「蘇茂州」,乃一州非二地。
茂州 見上。 見上。
諒州 諒山
廣源州 今中國廣西省靖西那坡德保天等大新崇左和越南高平、矢和、東溪以北地區 郭振鐸、張笑梅《越南通史》指廣源原為北宋羈縻州,該地酋長儂智高被滅後李朝將之順手得。
和寧寨 未詳。
大盤寨 下龍灣
新安寨 在今越南廣安(邻近海防)。

提倡佛教[编辑]

李朝大力提倡佛教,使之成為國教,大建廟宇,並讓僧侶參政,因此佛教在李朝得到長足的發展。

早在李太祖時便重視佛教。他本人曾為僧侶,師事萬行,並得他的協助而奪取政權。此後,僧侶階層便在李朝政府裡取得特殊地位,僧萬行便獲李太祖封為「國師」,備受尊崇,其後君主亦模仿太祖的做法,甚至給與僧侶封邑。到李高宗時,曾下詔招募沙汰僧人,到朝中參與改革政治,出謀獻策[81]:77

李朝政府又為推動佛教而投入大筆開支[81]:78-80。在全國各地,政府大興土木,興建廟宇、寺塔,保留到後世的有延祐寺(又稱一柱寺)[82]鎮國寺章山寺佛積寺天福寺永慶寺等等。為了得到《大藏經》等佛教經典,李朝多次派使到宋朝求取。又在每年春、秋二季舉行大法會、花燈佛會,及設置法事道場,均為佛教的典禮活動。[83]在政府的推動下,李朝出現新的佛教教派成立和流布發展(詳見下文佛教發展)。

文教及科舉[编辑]

與李朝同期的宋代,尊崇儒學理學興盛。李朝政府實施的文教政策,亦受中國學風影響。1070年(神武二年),李聖宗修建文廟及立下規定祭祀孔子周公等,此舉具有劃時代意義,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稱越南「有奉祀孔子及諸先賢的文廟,始於此時」。[24]

繼崇儒政策推出後,李朝政府進一步實行中國式科舉制度,取士任官。1075年(太寧四年),朝廷舉行「明經博學及試儒學」三場,中選者黎文盛隨即獲朝廷起用,「進侍帝學」(即教導皇帝學習),成為幼主李仁宗的老師,這是越南實行科舉制之始。1076年(英武昭勝元年),朝廷設國子監,選文職官員識字者入內習文。1077年(英武昭勝二年),考核官員,所考內容為書、算、刑律。1086年(廣祐二年),設立翰林院,選拔全國有文才者,進翰林任職。1195年(天資嘉瑞十年),李高宗舉行「三教」(儒、[84])考試。除了在國都昇龍開試,在地方上亦設「鄉試」,以兩級制的方式,分級取士。這一系列措施,對越南封建時代科舉制度奠下基礎。

據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的統計,李朝開科取士的時間,主要集中在李仁宗(1072年-1127年在位)、李英宗(1138年-1175年在位)及李高宗(1176年-1210年在位)三位君主統治時期。當中李仁宗開科一次,取士名額十人;李英宗開科一次,取士名額未詳;李高宗開科亦一次,取士名額二十人。此外,郭振鐸、張笑梅又認為,李朝科舉,與私有土地制及地主階級興起有關。因私有土地制在全國蔓延,李朝為配合此一客觀事實,對科舉出身者封賜土地,從而鼓勵私有土地,有助經濟建設,增加國家收入。[85]

刑法[编辑]

李朝為越南法制史上的重要時期,出現了越南較早的成文法律,當中以李太宗於1042年(明道元年)農曆十月制定的《刑書》最為重要。在此之前,越南法制混亂,史稱當時對案件的處理相當煩瑣,司法官吏拘泥於法律條文,處事方式嚴苛,甚至出現枉判及誤判的情況。[注 28],李太宗針對這些弊病,下令編定《刑書》,「敍其門類,編其條貫」,使法制得以系統化。[86]《刑書》的重要性,在於它是越南法制史上第一部成文的律書,對越南法律發展有極為重大的意義。[87]

太宗制定《刑書》以後,李朝歷代都對刑法條律作出增補。例如在1108年(龍符八年)頒「盜殺牛令」[88]、1122年(天符睿武三年)頒「收捕逃亡」[89]、1125年(天符睿武六年)頒「毆人死令」[90]、1127年(天順元年)下令「諸訟已經祖宗理判者不得復奏」[91]1142年(大定三年)定「賣田土例」。[92]、1145年(大定六年)頒令「諸相爭田池財物,不得托權勢家」[93]、1046年(大定七年)頒令「各司決獄,有彊爭不合條制者,杖六十」[94]、1162年(大定二十三年)頒令「自閹者杖八十、刺左膊二十三字」[95]

綜觀李朝法制,據後世越南學者潘輝注的評論所說,其功用在於「參酌古今,永示成規」,但李朝的律法仍有「失於寬」的缺點,因此「未為善制也」。[96]

土地分配[编辑]

李朝時期,對土地的管理,主要分為國有土地(朝廷支配)及公有地(公社可自治)兩大形式。

國有土地由中央朝廷所支配,一般而言有四種處理方式。第一是設立「坊邑」,調動戰俘或囚犯開墾土地,作為莊園,其生產物品皆供李室王室使用。第二是「拓刀田」,由朝廷將一部份土地,分封給立下功勲的軍政大臣。第三是「湯沐邑」,為分封給公主的一種封地 。第四是「寺田」,是君主賜與各級僧侶及寺廟的土地,數量相當龐大。

公有地則應用於農村,農村上的公社可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將土地分給公社成員(包括耕作者、勞動者等)耕作生產,他們有自己的生產工具,義務是向朝廷繳納部份產品、納稅、服一定日期的勞役和兵役。但公社成員只對土地享有使用權,最高擁有權仍屬於君主。

除了國有土地及公有地,李朝時期還有土地私有制發展的趨勢,土地透過被買賣、典當及搶佔等過程,因而逐漸集中在豪紳貴族之手。貴族除享有大片土地,還蓄養家奴,供其使用及買賣。[97]

賦稅[编辑]

李朝初年,便著手制定賦稅條例,務求徵課有度,以及制止官員貪污舞弊,損害國庫收入。1014年(順天五年)農曆二月,李太祖釐定稅例,在潭池田土、桑州錢穀、山源藩鎮產物、關隘譏察鹹鹽、蠻獠犀象香料、源頭木條花果等六個方面,規定所應繳稅項。[98]

與此同時,李朝政府又設法推行獎勵及寬減措施,如1010年(順天元年)十二月,李太祖下令「赦天下三年租稅,積年逋久者,即除之」;1040年(乾符有道二年)李太宗下令減免半稅,1044年(天感聖武元年)再下令免半稅。這些措施的用意都在於促進生產,刺激經濟發展。[99]

貨幣[编辑]

李朝從太祖皇帝時起,隨著政權逐漸穩固,社會秩序恢復,便開始鑄造貨幣。但因李朝的基本經濟政策是重農抑商,輕視了貨幣的作用,民間交換多是以物易物,加上李朝政府廣建佛寺,銅料多用於塑造佛像,因此李朝貨幣的鑄造量也較少。[100]除李朝政府所鑄貨幣外,前黎兩朝貨幣仍在通行。外來貨幣方面,宋朝的貨幣,透過宋廷對李朝使節進行賞賜,以及中國商人到越南貿易買賣,亦得以在越南大量流通。[101]

有關李朝歷代君主的鑄幣概況,有如下表。[102]

君主 所鑄貨幣 鑄造時期 形制 流通情況 備注
李太祖 順天大寶 1011年(順天二年)以後。 錢緣適中,錢文上的「順天大寶」四字對讀,採用真書,有傾斜,不太均勻及協調。它的造型厚實,比丁、前黎及時錢幣要大,重量約有5 迄今發現的「順天大寶」只有一個版式,且流通範圍相當有限。 李太祖稱這款貨幣為「大寶」,以別於中國及越南前朝(丁朝前黎朝)所用的「通寶」、「元寶」等貨幣名稱。
李太宗 明道元寶 曾於1042年(明道元年)及1043年(明道二年)鑄造兩次。 錢文上的「明道元寶」四字旋讀,又稱「明道錢」。它有兩種版式,一種是字體粗壯,另一種是字體狹細。兩者字體均採用真書。 鑄造和流通數量很少,與其他貨幣一起通行。 該貨幣主要用於賞賜文武官僚。
北宋仁宗也曾鑄造「明道元寶」,不過李太宗的「明道元寶」在鑄造工藝和風格上,與宋仁宗的有明顯區別。
天感元寶 李太宗晚年。 錢文上的「天感元寶」四字旋讀,有兩種版式,一種是光背,一種是背文上有「乾王」二字。兩者字體均採用真書。 數量很少。 背文上的「乾王」,是指李太宗次子李日中,以示李太宗對李日中及其生母的寵愛。
李聖宗 沒有李聖宗鑄錢的文獻記載及實物發現。
李仁宗 天符通寶 李仁宗晚年的天符睿武(1120年-1126年)及天符慶壽(1127年)年間。 僅一個式版,錢文上的「天符通寶」旋讀,採用真書,製作工藝比較粗糙,類似李太祖的「順天大寶」,錢徑較大,厚實,光背,錢緣適中,輪廓分明,佈局均稱,但文字較呆板。 數量甚少。 數量少的原因基於李朝重農抑商,以及輕視了貨幣經濟的作用。
天符元寶 該錢的錢文旋讀,「元」字採用篆書,其餘三字用真書,錢緣略寬,與「天符通寶」不同。 該貨幣被後世學者認為可能是私鑄錢。
李神宗 沒有神宗鑄錢的文獻記載及實物發現。
李英宗 大定通寶 大定年間(1140年-1162年)。 錢徑較大,「大定通寶」四字對讀,採用真書,錢緣稍寬,比較厚實,光背。 數量很少。 世宗亦有「大定通寶」,而李英宗的「大定通寶」則是越南風格,製作上也較為粗糙。
正隆元寶 1163年(政隆寶應元年)鑄造。 錢文上把「政」寫成「正」,四字旋讀,真書,光背。 數量很少。 金海陵王也曾鑄「正隆元寶」,而李英宗「正隆元寶」的錢文較粗大,錢緣較寬,且穿孔也較不平整。
李高宗 治平元寶 治平龍應年間(1205年-1210年)。 有兩種版式,一種是錢徑較大,錢文四字旋讀,採用真書,「治」及「元」二字方正,「平」及「寶」二字瘦長,光背。另一種的錢文與前一種相同而略小,闊緣。 鑄行很少。 因李朝晚期政局漸趨動蕩,所以鑄行也更少。
李惠宗 沒有惠宗鑄錢的文獻記載及實物發現。
李昭皇 沒有昭皇鑄錢的文獻記載及實物發現。

軍事制度[编辑]

李朝開國君主李公蘊本為軍人出身,憑武力奪取帝位,因此深知武力的重要性。在即位之後,就著手改組和整頓軍事組織。太祖相當重視軍權指揮,規字各皇子必須平時習武,隨時派到各地任職或作戰。

在軍隊編制方面,太祖於1025年(順天十六年),下詔「定兵為甲」(意為即編制戶籍),每甲十五人,用一人為管甲。凡年十八至二十歲的丁男,稱為「黃男」;二十至六十歲,稱為「大黃男」,須登入冊籍。丁男以十五為一隊,由一隊長管理,平時習武及從事生產,戰時派出作戰。中央備有禁軍,禁軍沿襲前黎朝的制度,於士兵額頭刺有「天子兵」三字。

太祖以後,軍隊編制再有更動。李太宗時,分禁軍為十二衞,李聖宗時再次整頓軍隊,制定軍號,稱為「御龍」、「武勝」、「龍翼」、「神電」、「棒聖」、「保勝」、「雄略」、「萬捷」等等,皆列於左右,額上刺有「天子軍」字樣。陸軍分為弓箭手、兵騎(馬隊及象隊)及擲石兵等兵種。

除了禁軍(又稱為「正兵」),國家又設番兵(即地方兵),仔細區分,不得混雜,以防其變。一旦發生兵變,可互為制衡,便於朝廷調遣。[103]

军队出征时,皇帝亲自任命将帅,授予“元帅”、“都统大元帅”或“都统元帅”的称号;《越史略》记载,1037年(通瑞四年),太宗「以開皇王為元帥,討都金等州」”[104];1043年(明道二年)太宗命令“開皇王為都統大元帥,討愛州。奉乾王為都統元帥,討文州。”[105]以上统帅都由王室宗亲担任。名臣李常杰 (《越史略》作阮常傑)也曾担任元帅职务。聖宗在位時,1070年(神武二年)農曆五月,“元帥阮常傑俘獲第矩於真臘界。”[106]

李朝中期,西南邊境及國內時有動亂,大臣杜英武乃著重培養軍民熟習軍事,以便隨時定亂及抵禦邊鄰。[注 29][107]但到李朝晚期,承平日久,再度出現紀綱漸廢,民不知兵的局面,因而盜賊橫行亦未能有效鎮壓[108],李朝最終衰亡。

社會經濟及文化的發展[编辑]

農業[编辑]

李朝農業得到相當的發展,在沿海和北部平原一帶的荒野,由於政府的推動之下,得以開墾成農田,以水稻方式耕種。為免土地受澇、旱之災,政府致力興修水利,例如在國都昇龍紅河堤清化地區再修水壩,使河渠暢通,灌溉農田,增加農產收成。

在農耕上具有重要作用的耕牛,得到政府立法保護,例如但凡盜竊耕牛者,會被罰杖打一百;宰殺耕牛超過規定數量者,會被判入獄。政府還規定農戶互相監督,共同承擔宰牛的責任。因此,李朝時期的農業勞動力、畜力遂得到高度保障,有助發展農業。[109]

工業技術[编辑]

李朝時期的工業,由於受到君主的重視,加上從宋朝學習得先進技術,因而取得一定成就。當时的紡織匠,能織出各種花色繁多、圖案新穎的布、綢、綿、緞。陶器方面能製作出白瓷瓦琉璃磚瓦,以及花紋複雜細膩、塗有棕色、白玉色、象牙色的彩釉瓷器。煉鐵、冶銅、編織、造紙、刻板印刷等工業,也得到中國的傳授,而發展起來。[110]

建築[编辑]

李朝的建築,有帝王的樓台宮殿、城壘、供奉英雄人物的廟宇,以及寺廟寶塔等等。

李氏廷朝在國都昇龍,營建宏大城壘。城包括兩層,總長約有25公里,而皇城之內更有高達四層的宮殿。據越共學者指出,李朝昇龍城的城壘,是越南歷代各王朝當中「最大的一個城壘建築工程」。而李朝的寺廟建築亦甚具規模,如桂武縣招攬寺,後世所能見到的三層遺址的面積,長度約120米,寬約70米。李朝還有建築了不少多層寶塔,如報天塔(在今河內)高約60米,12層;崇善延齡塔高13層;章山塔有方形塔基,每邊長19米。瓊琳寺(在廣寧省東潮縣)的彌勒佛像高約20米。

李朝時期興建的延祐寺

李朝建築的設計,還會襯託附近的自然風景,力求做到與人工建築與天然景色互相協調。寺廟往往是以對稱的正方形布局。李朝建築物中較具特色的,是保留在河內的延祐寺(又稱一柱寺),該寺建於湖中心,以一根大石柱承托,象徵一朵盛放在水面上的荷花[111]

佛教發展[编辑]

佛教李朝政府的支持下,達到興盛局面。當時國內遍布佛教設施,銘文有「凡有名山勝境,莫不啟拓,以建覺場」[112]、「於是或京師而緬思梵福,紺宇星分;或州縣而擬報洪恩,靈祠棊布」[113]等記述。佛教僧侶人員,受朝廷的君主的禮遇和重用,並且有新的佛教教派創立和流佈。較重要的禪宗草堂派(簡稱草堂派),該派由李聖宗時期,來自中國臨濟宗僧人草堂所創。草堂原在占城國游化,後因李朝於1069年(天貺寶象二年,七月改元神武)攻入占城,草堂被越軍俘獲回國,但得到聖宗皇帝賞識,拜草堂為師,遂開創草堂派)。後來的李英宗李高宗諸帝也自稱草堂派弟子,中國學者杜繼文指出該派實為「李朝最得勢的佛教僧團」,其教義提倡「禪淨一致」,即修禪與念佛結合,與中國的禪宗相同。除草堂派外,密宗李神宗時亦頗為流行,具代表性的僧侶有阮明空徐道行等人。[114]

文學及藝術[编辑]

越南在10世紀以前,流傳著相當豐富的民間口頭文學作品,包括民間歌謠、神話傳說等等。[115]到10世紀以後的李朝時期,則有漢文文學的蓬勃發展。這是基於越南因長期受中國統治,中國官員在當地推行漢字,加上中越地區的文化交流,造就了越南的漢文文學的發展。[116]

李朝時的漢文學,深受佛教的影響。李朝君主推動佛教,令僧侶在政治、社會、文化等領域具有地位,加上特別是李聖宗李仁宗的詩作,本就「禪語為多」,因此令「禪詩」盛行。李朝初年在朝廷上位高權重的萬行,其詩作的特點是使用了押韻偈語作修飾,例如他的《示弟子》一詩:「身如電影有還無,萬木榮春秋又枯;任運盛衰無怖畏,盛衰如露草頭鋪」,詩文表現了佛教的根本思想。李仁宗所寵信的滿覺禪師,在寂滅前留下一偈:「春去百花落,春到百花開;事逐眼前過,老從頭上來。莫謂春殘花落盡,庭前昨夜一枝梅」,這首偈更被指為李朝最好的詩之一。[117]

李朝的漢文詩歌除了禪詩,還有李常傑的《南國山河》一詩,具有追求民族獨立的意志,與當時的詩作風格迥異,別樹一幟。[118]

李朝時漢語散文作品,比漢語詩歌出現較晚。現存的有開國君主李公蘊的《遷都詔》,該文以駢文體裁寫成,文風簡樸,內容以歷史為鑑,進行正反論證,展現作者的統治才能。到李仁宗時,有官員阮公弼撰寫《大越國李家第四帝崇善延齡塔碑文》,該文以歌頌朝廷為目的,具有誇飾風格,對文字進行雕琢。李公蘊與阮公弼兩文的對比,反映了越南漢文散文在布局謀篇、語言文字運用方面的進步。[119]

從李朝的碑銘文獻當中,亦可看到中國文化與越南自身文化融合的情況。以李朝中葉時的《奉聖夫人黎氏墓誌》為例,該篇銘文的內容典雅,而且使用甚多的中國漢文典故,據統計多達十一處。[120]學者耿慧玲解釋這是由於「李朝繼前黎之後建立了200多年的政權,實際上承續的是五代以來的政治與文化體制,甫自中國政權的直接統治獨立,其中國文化的承續性應該仍然強烈,在碑誌中大量運用中國的典故是很自然的事」。[121]與此同時,《奉聖夫人黎氏墓誌》裡又用到越南的通用語,如使用「好」字,意謂母親;使用「長婆」,是為對高年紀女性的尊稱。[122]

在越南李朝取得長足發展的水上木偶戲

李朝時期的藝術發展,有水上木偶戲的發達。水上木偶戲源自紅河三角洲,農民在農閒和河水氾濫時,便在水上進行木偶戲以作消遣。後來成為一門表演藝術,甚至為越南君主作御前表演。到了現代,水上木偶戲在越南仍是深受重視的本土藝術。[123]

字喃的萌芽[编辑]

字喃為古時越南民族語言的載體之一,至於它的萌發,據中國學者羅長山指出是「學術界至今尚未有定論」。[124]但早在8世紀(唐朝統治時期)到12世紀,雖然尚未有形成系統的字喃,已以假借字的形式偶然出現。《越史略》於1148年(大定九年)的記載裡,出現了一句「殿前是武吉,非武帶也」的說話[125],學者羅長山解釋「吉」、「帶」二字便是假借字形式的字喃,喃義是糞尿。這可被視為字喃初期萌芽的遺跡。[126]

自然史及災害[编辑]

越南熱帶地區, 北方地區(李朝主要領土範圍)有四季之分,夏季高溫多雨,冬季寒冷潮濕。[127]境內河流甚多,尤以紅河為最大的水系,同時亦容易形成洪水[128]據《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等越南史籍的記錄,李朝時期曾於1073年、1126年、1127年、1128年、1130年、1131年及1144年出現久雨或淫雨,而洪水亦有多起,分別是1037年、1050年、1053年、1055年、1064年、1080年、1198年、1199年、1208年、1218年、1222年等等。有紀錄的大風則在1132年、1185年、1188年、1204年。不過李朝時亦有多次旱情或春夏季節無雨的紀錄,這些年份是1027年、1071年、1108年、1118年、1124年、1126年、1130年、1131年、1135年、1137年、1138年、1140年、1143年、1146年、1148年、1150年、1165年、1197年、1223年。

紅河三角洲土地肥沃,盛產稻穀。[129]李朝糧食收成較佳的年份,據史籍紀錄都在前半期,即1016年、1030年、1044年、1079年、1111年、1120年、1123年、1140年。蝗災曾有兩次紀錄,分別在1121年及1223年。人類及牲口的疫症,曾於1100年、1146年、1165年及1195年大規模爆發。李朝後半期有較多的饑荒情況,發生於1042年、1156年、1181年、1199年、1208年。

越南也是有地震風險的國家。[130]史籍記載李朝時有多起地震,發生年份在1016年、1042年、1053年、1098年、1107年、1152年、1153年、1155年、1162年、1171年、1174年、1179年、1180年、1188年、1189年、1192年、1195年、1199年、1200年、1202年、1218年、1223年。

此外,較特別的事故有1127年的「天狗星隕,有聲如雷」;1136年(或1137年)、1224年的「江水如血」和「江水赤如血」等等。

有關李朝一代的自然現象及災害,詳見下表。[131][注 30]

年份 現象種類 情況 撫恤措施 參考來源
1016年
順天七年
地質 地震。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食糧供應 是歲農作物大熟,禾三十結,直七十錢。 蠲免三年租稅。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027年
順天十八年
氣候 六月,旱。 《大越史記全書》
1029年
天成二年
氣候 十月朔,萬歲寺階前天雨白米成堆。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030年
天成三年
食糧供應 十月,農作物大熟。 帝幸鳥路田省歛。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037年
通瑞四年
水文 秋,大水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042年
乾符有道四年
地質 九月,地震。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食糧供應 是歲全國大飢。 《大越史記全書》
1044年
明道三年
十一月後改元天感聖武
食糧供應 十月,農作物大熟。 因有征占婆戰事,朝廷蠲免境內今年一半税錢,以慰跋涉之勞。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050年
崇興大寶二年
水文 六月,大水。 《大越史記全書》
1053年
崇興大寶五年
地質 正月初五日,地震三度。 《大越史記全書》
水文 七月至八月,大水。 《大越史記全書》
1055年
龍瑞太平二年
氣候 十月,大寒。 朝廷為體恤獄中囚徒,命有司發府庫衾席賜之,並日給二飯。蠲免境內今年一半稅錢。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071年
神武三年
氣候 自春至夏不雨。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073年
太寧二年
氣候 年初,淫雨 《大越史記全書》
1079年
英武昭勝四年
氣候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食糧供應 五月,農作物大熟。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098年
會豐七年
地質 八月,地震。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100年
會豐九年
疫病 十二月,大疫。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102年
龍符[注 31]二年
氣候 正月,立春日,降瑞雪 《大越史記全書》
氣候 二月,大水。 《大越史記全書》
1107年
龍符七年
地質 夏,地震。 《大越史記全書》
地質 十月,地震。 《越史略》
1108年
龍符八年
氣候 夏,不雨。 《大越史記全書》
1111年
會祥大慶二年
食糧供應 秋,農作物大熟。 《大越史記全書》
1114年
會祥大慶五年
氣候 春,瑞雪降。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118年
會祥大慶九年
氣候 夏,旱,後下雨。 《大越史記全書》
1120年
天符睿武元年
食糧供應 秋,農作物大熟。 《大越史記全書》
1121年
天符睿武二年
氣候 五月,大水。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蟲害 秋,大 《大越史記全書》
1123年
天符睿武四年
食糧供應 是歲農作物大熟。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124年
天符睿武五年
氣候 七月,旱。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126年
天符睿武七年
氣候 六月至七月,旱。 《大越史記全書》
氣候 秋,淫雨。 《大越史記全書》
1127年
天符慶壽元年
氣候 正月至二月,淫雨。 《大越史記全書》
天文 十二月,天狗星隕,有聲如雷。 《大越史記全書》
1128年
天順元年[注 32]
氣候 二月,淫雨。 《大越史記全書》
1130年
天順三年
氣候 六月,旱。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氣候 九月,久雨。 《大越史記全書》
1131年
天順四年
氣候 五月,旱。 《大越史記全書》
氣候 九月,久雨。 《大越史記全書》
1132年
天順五年
氣候 閏五月,暴風,覆延章舟 《大越史記全書》
1135年
天彰寶嗣三年
氣候 自春至夏不雨。五月朔,雨。 《大越史記全書》
1136年
天彰寶嗣四年
地質、水文 二月,乂安州地震,江水如血。
(《大越史記全書》記在天彰寶嗣五年。)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137年
天彰寶嗣五年
氣候 六月,旱。 《大越史記全書》
1138年
天彰寶嗣六年
氣候 六月至七月,旱。 《大越史記全書》
1140年
紹明三年
二月以後改元大定
氣候 自春至夏,不雨。五月,雨。 《大越史記全書》
食糧供應 十月,農作物大熟。 《大越史記全書》
1143年
大定四年
氣候 自春至夏,旱。六月,雨。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1145年
大定六年
氣候 四月,淫雨。 《大越史記全書》
1146年
大定七年
疫病 四月,牛畜疫死。 《大越史記全書》
氣候 夏,旱。 《大越史記全書》
1148年
大定九年
氣候 夏,旱,後下雨。 《越史略》
1150年
大定十一年
氣候 三月,旱。 《大越史記全書》
地質 四月朔,地震。 《越史略》
氣候 五月,天雨黃砂。 《越史略》
氣候 七月,旱。 《大越史記全書》
1152年
大定十三年
地質 四月,地震。 《大越史記全書》
氣候 五月及七月,天雨黃砂。 《大越史記全書》
1153年
大定十四年
水文 大水。 《越史略》
地質 地震。 《越史略》
1155年
大定十六年
水文 秋,八月,大水。 《大越史記全書》
地質 八月,地震。 《大越史記全書》
地質 十二月,地震。 《大越史記全書》
1156年
大定十七年
氣候 二月,天雨黃砂。 《大越史記全書》
食糧供應 是歲大饑,米一升直七十錢。 《大越史記全書》
1162年
大定二十三年
地質 五月,地震。 《越史略》
1164年
政隆寶應二年
水文、食糧供應 七月,大水過常,禾穀淹沒。 《大越史記全書》
1165年
政隆寶應三年
氣候、疫病、食糧供應 六月,大旱,民大疾疫,牛畜多死,米價騰踴。 《大越史記全書》
1171年
政隆寶應九年
地質 七月,地震。 《越史略》
1174年
政隆寶應十二年
十月以後改元天感至寶
地質 正月,地震。 《大越史記全書》
地質 十一月,地震。 《大越史記全書》
1179年
貞符四年
地質 二月,地震。
《越史略》記在「孟春」。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1180年
貞符五年
水文 八月,大水。
《越史略》記在「孟秋」。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地質 永元殿、會僊殿地震。
《越史略》記在「孟秋」。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1181年
貞符六年
食糧供應 大饑,民死近半。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1185年
貞符十年
氣候 六月,暴風大起,二寺門地裂。 《越史略》
1188年
天資嘉瑞三年
地質、氣候 六月,地震、暴風。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1189年
天資嘉瑞四年
地質 地震。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1192年
天資嘉瑞七年
地質 六月,地震。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1194年
天資嘉瑞九年
氣候 十月,雨雹,有大如馬首者,死者甚眾。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1195年
天資嘉瑞十年
地質 二月,地震。五月,地又震。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疫病 大疫。 《越史略》
1197年
天資嘉瑞十二年
氣候 六月,旱。 《大越史記全書》
1198年
天資嘉瑞十三年
水文 七月,大水。 《大越史記全書》
1199年
天資嘉瑞十四年
地質 夏,地震。 《越史略》
水文 七月,大水,禾穀淹沒。 《大越史記全書》
食糧供應 秋,大饑。 朝廷於次年正月,發粟賑貧民。 《大越史記全書》
1200年
天資嘉瑞十五年
地質 六月,地震。 《越史略》
1202年
天資嘉瑞十七年
八月以後改元天嘉寶祐[注 33]
地質 三月,地震。 《大越史記全書》
地質 六月,地震 《越史略》
1204年
天嘉寶祐三年
氣候 十月,大風。 《越史略》
1208年
治平龍應四年
食糧供應 大饑,饑死者相枕。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水文 十月,大水。 《越史略》
1210年
治平龍應六年
地質 正月,勝嚴寺地裂。 《越史略》
1218年
建嘉八年
地質 三月,地震。四月己未,地震。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水文 七月,大水 《越史略》
1219年
建嘉九年
氣候 二月丙辰,雨雹。 《越史略》
1220年
建嘉十年
氣候 三月,雨雹。 《越史略》
1222年
建嘉十二年
水文 九月,大水。 《越史略》
1223年
建嘉十三年
氣候、蟲害 十月,旱、蝗。 《大越史記全書》
地質 十二月己丑,地震。 《越史略》
1224年
建嘉十四年
十月以後改元天彰有道
水文 九月,自上源頭至京師昇龍,江水赤如血。 《越史略》
地質 佛跡山裂長三十丈。 《越史略》

對外關係[编辑]

與宋朝關係[编辑]

越南李朝前期的東亞形勢圖

越南的李朝時期,適值宋代。李朝自立國時起,便對宋朝實行兩手策略,一方面向宋朝通好,請求冊封,提高李氏王室的政治威望和國際地位[132],另一方面又連續侵犯宋朝南方邊境,掠奪土地、人口及財物。[133]

宋朝立國於960年。980年,越南的黎桓奪取丁朝政權,建立前黎朝宋太宗皇帝以此為口實,於次年(981年)與黎氏發生戰事,結果宋軍戰敗。[134]1010年(順天元年),李太祖自立後不久,便即自稱「安南靜海軍權留後」,遣使到宋,奉貢方物,以示通好。當時的宋真宗皇帝甚為鄙視李氏的奪權,認為前黎朝的臥朝帝取得帝位,本就不合乎道義,李公蘊又效尤奪位,更為可惡。[注 34][7],但宋真宗早已認識到「交州瘴癘」,亦即是多疾疫之地,「若興兵攻取,死傷必多」的道理[135],不願像宋太宗時出兵南征,所以亦承認李公蘊的統治地位,冊封他為「特進、檢校太傅、安南都護、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交趾郡王」等等封銜。[7]自此以後,李朝便多次遣使入宋,交往頻繁。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指出,李朝遣使入宋的年份有:1010年、1012年、1014年、1019年、1023年、1058年、1063年、1069年、1073年、1078年、1082年、1087年、1107年、1127年、1130年、1156年、1164年、1173年、1178年、1182年、1190年。[136]

而李朝對宋朝邊境的侵擾,始於李太祖時期。1014年(順天五年),越南的「獠戶」張㜑看因被李朝治罪,逃到中國欽州。李朝便以追捕逃犯為由,寇掠欽州的如洪寨。宋真宗命廣南西路轉運使向李朝追討責任。[137]1028年(順天十九年),李太祖「令子弟與女壻申承貴等,領眾入本道,剽掠邊民」,宋廷亦依舊命廣南西路轉運使向李朝追討。[138]其後李朝對侵擾有增無已。1036年(通瑞三年)農曆十月,李太宗發兵侵宋朝思陵等州,並肆行掠奪破壞,「掠牛馬、焚廬舍而還」。[139]11世紀中葉,廣源州(在今越南高平省廣淵州,當時屬宋境)首領儂智高作亂,侵擾李朝及宋朝邊道地區,1052年(崇興大寶四年)宋人討滅儂智高,李朝將該地順手而得。[77]1059年(彰聖嘉慶元年),李朝入寇宋朝欽州思禀管。[27]1060年(彰聖嘉慶二年),諒州申紹泰追捕逃亡兵士,追入宋境,掠奪宋方人員及牛馬而回。[27]

宋朝在神宗熙寧年間(1068年-1077年),對越南李朝採強硬態度。據宋人司馬光記述在此期間,宋廷先後起用的桂州長官沈起劉彝二人,製作戰船,收編當地部落民眾為兵,授以戰爭技巧,但這些舉動已引起當地民眾的不安。[注 35]嶺南徐百祥(又作徐伯祥)將消息洩露到越南,向李朝君臣提出,先法制人可控制敵方的心理,所以不如先出兵入侵宋朝。[注 36][140]於是,李朝便於1075年(太寧四年)發動侵宋戰爭,由大將李常傑領兵,攻破中國欽州廉州邕州等地。在邕州一役中,知州蘇緘奮力抵抗,城破後自焚而死。而李軍則大行殺戮,在欽、廉、邕三州屠殺數十萬人,並俘擄民眾而回。[29]宋方旋即作出反擊。1076年(太寧五年)三月,宋朝命郭逵趙卨等領兵,並與越南鄰近的占城真臘等國聯合出擊。越將李常傑在如月江(在越南北寧省如月村,梂江下段)擊破宋軍,郭逵撤走。[31]其後郭逵部隊奪回廣源州 ,又於富良江(一說為梂江,一說為紅河)大敗越軍,擊殺越將洪真太子。李仁宗對此深感不安,便向宋方要求停戰,願意歸還所擄掠人眾。[141]宋廷亦將廣源州(宋改名為順州)交還李朝[78],兩國重歸和好。

越南李朝後期的東亞形勢圖

1127年(天符慶壽元年),宋朝發生靖康之禍,北方被金人佔領,宋室南渡,是為南宋。但越宋兩國關係一直延續至李朝後期,仍趨於和好。其中較重要的大事,是改定了越南的國名稱謂,李朝一方面使用聖宗時(1054年-1072年在位)所定的國號「大越」,另一方面,如越南學者陳重金(即陳仲金)所指出,李朝到英宗(1138年-1175年在位)時為止,歷代君主都受宋朝冊封為「交趾郡王」[注 37] ,到宋廷封英宗為「安南國王」,越南自此便又稱為「安南國」。[142][注 3]

除戰事和封貢關係外,兩國邊境的商業貿易亦甚為頻繁。李公蘊時曾向宋廷要求在欽州設博易場,讓兩國商人進行交易,但宋真宗鑑於李朝騷擾邊防而作罷。宋徽宗政和年間(1111年-1118年),始在邕州開博易場。徽宗以後,宋廷因受北方敵國困擾,無暇南顧,使宋越兩國商人活動更趨活躍。除邕州外,欽州、廉州,以及廣西右江的南江柵亦成雙方商易要地。貿易物品方面,越人以名香、犀角、金、銀、鹽、魚、蝦、蚌、沉香、珍珠、象牙、犀角等等,交易中國的綾錦、羅布、銅器、瓷器、「斗米尺布」、絲綢、紙筆、藥材等等。隨著宋李雙方交往密切,華人移居到越南者亦眾,使越南成為華僑活動的重要國家。但與此同時,兩國間的人口販賣活躍亦嚴重,宋朝廣西地區有人口販子,販賣邊民到李朝境人,每年達數百千人,被賣者為奴終身。[143]

與大理國關係[编辑]

大理國(又稱「鶴拓蠻」、「鶴柘蠻」)[注 38][144]中國西南部的邊境政權,與越南李朝為鄰。越南地區早在第三次北屬的後期(晚唐時期),便屢受大理國前身南詔國蒙氏侵擾。[145]

李太祖時,曾與大理國爆發戰爭。1012年(順天三年),大理國人到渭龍州(在越南宣光地區)進行貿易,李太祖派人擒獲大理國民眾及馬匹萬餘而回。[11]次年農曆十月(1013年,順天四年),渭龍州降附大理,李太祖親征渭龍州,驅逐渭龍州首領何昃俊[146][147]何昃俊被逐後逃入大理,得大理政府支持,大理國乃出兵征越。[148]1014年(順天五年),大理將領楊長惠(一作杜長惠)、段敬至率兵二十萬入侵越境,李太祖派兵討伐,在平林州(又作「芳林」及「茅林」,在越南高平)的金華步一帶,擊破大理軍隊,斬首萬餘,俘獲大量士卒及馬匹。[146][149]李朝得勝後,遣使把戰利品中的六十匹馬,獻給宋朝,以宣示戰功,宋廷亦賜冠帶、器幣、馬匹等物品回禮。[150]宋廷的介入使大理沒有再度出兵,而何昃俊所據的渭龍、都金、常新、平原等州,勢力單薄,到1015年(順天五年)被李朝討平,重新成為李朝的有效控制區域。[151]

李太宗時,盤踞廣源州(在今越南高平省廣淵州,當時屬宋境)等地的酋豪儂智高,多年間先後在越、宋兩國地區作亂。到1053年(崇興大寶五年),儂智高勢力遭宋軍重挫。其後,據越南典籍《大越史記全書》所載,儂智高於該年農曆十月,派使到李朝乞師求助,李太宗「詔指揮使武珥將兵援之」。其後,儂智高再被宋軍所敗,逃入大理國,最終被大理人所殺,把首級獻於宋朝。[152]

宋李雙方曾有邊境衝突,較嚴重的為1075年(太寧四年)的大型戰事, 蔓延等地,雙方交惡亦殃及大理。雲南馬關縣有《宋代難民因公殞命古墓碑》提到:「當有宋之時,吾邑接壤越南,越人開拓邊疆,不時過界滋擾,土人不服,起而反抗,慘遭殺戮者指不勝屈。」學者段玉明據此指出,李朝出兵廣西的同時,還會入侵大理東南邊境,甚至可能擄掠人員為奴。[153]

李英宗初年,曾與大理國發生衝突。據中國文獻所載,李仁宗有妾生一子,投奔大理,改姓趙,名智之。1138年李神宗死後,趙智之自稱「平王」,由大理國遣送越南,欲與李英宗爭位,但被李朝出兵擊退。1139年(紹明二年)六月,趙智之遣使入宋,要求協助。宋廷為免「引惹生事」,僅冷淡視之,使趙智之無法得逞。[154]關於趙智之的身份,越南典籍《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注引吳仕的說法,認為是與1140年至1141年間作亂的申利是同一人。[40]

申利事件以後,李朝與大理的往來記載較少。《越史略》提到,1189年(天資嘉瑞四年),有大理僧侶惠明、戒日等到訪李氏朝廷。[155]學者段玉明指,這說明了申利事件後,李朝、大理關係有所改善,趨於友好。[156]

與金朝關係[编辑]

1127年,宋室受到來自東北的金朝入侵,中國出現金雙方南北對峙之局。1168年(政隆寶應六年)八月,宋、金同時遣使到越南李朝,而李朝的態度則是禮待雙方來使,然而不令相見。[157]

與占婆國關係[编辑]

李朝時期對峙圖

占婆(又稱占城)位於現時越南中部及南部地區,是李朝南鄰。早在李朝之前,越人已與占婆爆發多起戰事,但與此同時,占婆國政府亦有遣使入越通好。[158]

李太祖即位之初,1011年(順天二年),占城向李朝贈送獅子,以示友好。然而雙方在日後多次兵戎相見。1021年(順天十二年),太祖命兒子開天王李佛瑪率兵南侵,進攻占婆布政寨地區,殺當地「布令」(官名)。1043年(明道二年),占婆王闍耶僧訶跋摩二世(又作「刑卜施離值星霞弗」、「乍兜」、「乍斗」等)派水軍(《大越史記全書》稱為「占城風浪賊」[159])入侵李朝的沿海領土,李太宗皇帝又以占婆多年沒有遣使通好為由,籌備南征,修造戰船百餘艘,於次年(1044年,明道三年)親自出征,於五蒲江南岸一帶與占婆軍隊爆發戰事,此役中越軍得勝,占婆國王陣亡,軍隊戰死者三萬餘人,被俘五千餘,戰象死者六十頭。該年農曆七月,越軍進至占婆國都佛逝(又作「毗闍耶」),大肆掠奪王宮而回。此戰亦導致占婆第八王朝終結。[160]

李太宗率軍回國後,占婆一度陷於內亂局面。新君主闍耶波羅密首羅跋摩一世(又作「雍尼」,占婆第九王朝首王)趕緊收拾秩序,占婆碑銘資料稱他「偕諸將士,往平其亂」。[161]另一方面,占王試圖修補對越關係。1047年(天感聖武四年),占婆遣使到越,但李氏朝廷認為占王不恭順,竟將占婆使節流放。不過此王仍採和好態度,於1050年(崇興大寶二年)向李朝致送白象、1055年(龍瑞太平二年)遣使入越祝賀李聖宗登基、1057年(龍瑞太平四年。或作1059年,即李彰聖嘉慶元年)及1060年(彰聖嘉慶二年)遣使入越致送禮品及訪問。[162]

1061年,占婆王律陀羅跋摩三世(又作「施里律茶盤麻常楊溥」、「楊卜尸律陀般摩提婆」、「第矩」、「制矩」等)即位後,整頓軍事,以圖攻越。但在發動戰事之前,仍對越作友好姿態,在1063年(彰聖嘉慶五年)、1065年(彰聖嘉慶七年)、1068年(天貺寶象元年)遣使入越訪問。[163]到1068年的年底,占婆終於出兵入侵李朝邊境,李聖宗亦隨即作出反應。1069年(神武元年)二月,李朝發舟師南下,勢如破竹,經日麗海口尸唎皮奈(Çri Banöy)等地,在須毛江大敗占軍,占王棄國都佛逝(又作「毗闍耶」)出逃,越軍於是進佔佛逝,終於在四月份,由大將李常傑擒獲占王。[164]李聖宗更親到占婆王宮大宴群臣,又遣使入宋,宣示勝利,到六月才撤軍回國。越軍佔據佛逝期間,肆行破壞及劫掠。據《越史略》記載:「王(指李聖宗)命徧數佛誓城內外人家,凡二千五百六十餘區,並焚之。」[106]占婆碑銘亦記載:「越兵侵佔占婆,王神財富,皆為所得。占婆諸州祠寺、宮殿、村莊、馬、象、牛、穀,咸為掠劫。」李朝又以釋放占婆國王為條件,割取地哩州越南语Địa Lý (châu)(又作「地哩」)、麻令州越南语Ma Linh布政州越南语Bố Chính等地(此三州在今越南廣平省廣治省),而占婆國內則出現群雄割據的大亂局面。1071年(神武三年),曾有占婆使節到越致送禮品,法國學者指出到底是否由律陀羅跋摩三世所派,已難確認。[165]

其後,據占婆碑銘記載,第十王朝訶梨跋摩三世(1074年,太寧三年即位)收拾殘局,而前王律陀羅跋摩三世則投奔越南李朝。1075年(太寧四年),李朝派李常傑進攻占婆,以圖協助律陀羅跋摩三世復位,但被占軍擊退。同年,宋越兩國爆發宋越熙寧戰爭,宋朝於次年1076年(太寧五年)初,遣使聯絡占婆、真臘柬埔寨),一同出擊李朝。占婆派兵七千,牽制李朝。然而最終,宋、占婆、真臘聯軍仍未對李朝構成致命威脅。到1077年(英武昭勝二年),占婆再次遣使入越訪問通好。[165]

1086年(廣祐二年),占婆遣使到越致送禮品,但越占兩國並未真正和好。在該年,占婆遣使到宋朝,要求當越占兩國使節同時入宋時,宋人不要安排在同一場合碰面,占使籍此要求表達對李朝的不滿。1092年(廣祐八年),占婆又派使到宋,提出聯合攻越,但宋神宗皇帝以李朝常向宋朝入貢通好為由,拒絕建議。而越南李仁宗亦於1094年(會豐三年),遣使敦促占婆向越入貢通好。[166]占婆出於恐懼,便於1095年(會豐四年)、1097年(會豐六年)、 1098年(會豐七年)、1099年(會豐八年)及1102年(龍符二年),向李朝頻繁地致送禮品示好。[167]

1103年(龍符三年)十月,越南演州地區的李覺發動叛亂,被大將李常傑所攻破,李覺逃入占婆,向占婆國王闍耶因陀羅跋摩二世(占婆第十王朝君主)提供李朝內部情報。占婆便出兵攻越,收復地里、麻令、布政等三州。次年(1104年,龍符四年)二月,李朝派李常傑出征占婆,成功奪回地里等三州。[168]於是,占婆再次遣使入越示好,從此對越南遣使不絕。1117年(會祥大慶八年)、1118年(會祥大慶九年)、1120年(天符睿武元年)、1124年(天符睿武五年)、1126年(天符睿武七年),占婆數度遣使入越,特別是1126年的一次,李仁宗皇帝更設宴招待占婆使節。[169]

李神宗時,李朝的另一鄰國真臘(又作「占臘」、「吉蔑」)開始加緊對越進攻,占婆亦捲入其中。1132年(天順五年)七月,占婆與真臘聯合,進攻李朝乂安州,李朝隨即派太尉楊英珥擊破兩國聯軍。[170]其後,李英宗時,占婆因拒絕協助真臘攻越,真臘便於1145年(大定六年),出兵攻占,進至佛逝城(一作「毗闍耶」)。[171]

不久,占婆王闍耶訶梨跋摩一世占婆第十二王朝君主,又作「鄒時蘭巴」、「制皮囉筆」)即位,收復佛逝,但占婆王室又出現內訌,闍耶訶梨跋摩一世與妻兄般舍羅闍(Vançaraja,又作「雍明疊」、「雍明些疊」)相攻。般舍羅闍不利,向越南李朝求助,李朝冊封般舍羅闍為占婆國王,並派李蒙與般舍羅闍率兵征占。此戰在占婆碑銘亦有記載:「越(Yavana)王見闍耶訶梨跋摩雄武無敵,欲制阻之,命占婆人般舍羅闍為國王,予以越將多人,強兵十萬餘(越方史籍記載李朝派清化乂安五千餘人出征)。闍耶訶梨跋摩率佛逝諸軍擊破之,死者不可勝計。」般舍羅闍和李蒙都在戰中陣亡。此戰發生時間,法國學者喬治·馬司培羅說在1150年底或1151年初[4],《大越史記全書》則記載在1152年(大定十三年),並謂在該年十月,李英宗迎娶占婆國王女兒。[172]

此後十餘年間,占婆國雖繼續派使到李朝致送禮品,但同時又有寇邊活動,甚至連赴越使節也在途中劫掠越南人民。李朝終於在1167年(政隆寶應五年),乘著占婆王闍耶因陀羅跋摩四世(又作「鄒亞娜」)登位不久,派大臣蘇憲誠領兵討伐,占婆新王懼怕對越戰事,向越人致送珍珠方物,越方乃罷兵而回。[173]自闍耶因陀羅跋摩四世以後,占婆集中力量對真臘國開戰,而對李朝則時而修好,時而入寇。1170年(政隆寶應八年),占婆遣使到越訪問。1177年(貞符二年),占婆入寇越南乂安。1184年(貞符九年),占婆遣使訪問。1198年(天資嘉瑞十三年),占婆王蘇利耶跋摩(又作「布池」)遣使到李朝,要求冊封,李朝於次年(1199年,天資嘉瑞十四年),封之為王。[174][175]

1203年(天嘉寶祐二年),占婆王叔父陀那婆底(Dhanapati Grama,又作「布田」、「布由」)勾結真臘,進攻國王蘇利耶跋摩,國王不敵,便帶著剩餘兵船二百餘艘,逃到越南的几羅海口(又作「機羅海口」),要求越人支持。越方乂安地區官員杜清范延等上奏朝廷,李朝派大臣譚以蒙杜安等處理事件。但譚以蒙、杜安憂慮占婆王有詐,不願提供協助而回。杜清、范延為求自保,謀攻占婆王,但陰謀洩露,占婆王攻殺杜清、范延,以及乂安兵眾二百餘人,然後逃入海,不知所終。於是占婆淪為真臘屬地(時間為1203年至1220年),真臘委任陀那婆底管理占婆地區。[176][177]李惠宗時,真臘在1216年(建嘉七年)及1218年(建嘉九年)兩度入侵越南乂安州,占婆人亦協助真臘作戰,但均被乂安長官李不染所擊退。[178]

與真臘國關係[编辑]

真臘(又作「占臘」、「吉蔑」)位於印支半島,即後來的柬埔寨。在越南李朝,真臘處於吳哥王朝,領土包括現今越南南部、老撾南部和泰國部份領土[179],與李朝政府亦有交往。據《大越史記全書》的記載,自1012年起,即從李朝立國初期開始,真臘便多次遣使赴越致送禮品,一直持續到李朝後期。真臘遣使的年份是:1012年、1014年、1020年、1025年、1026年、1033年、1039年、1056年、1118年、1120年、1123年、1135年、1191年。[180]

然而真臘與李朝亦多次爆發衝突。據《宋史》所載,在宋仁宗嘉祐六年(1062年,彰聖嘉慶四年),廣南西路官員向宋廷報告,指出該國向來不熟習軍事,與越南李朝為鄰,時常遭到入侵。[注 39][181]李仁宗時,1076年(太寧五年),宋越兩國交戰期間,真臘與占城(在今越南中、南部)兩國都參加了宋朝陣營,一同攻越。[29]這是真臘與越南李朝雙方較早的爭端。

及後,真臘數度派兵攻越,而攻擊地點主要在乂安一帶。1128年(天順元年)正月,李神宗繼位後不久,真臘出兵二萬餘人,進攻乂安州的波頭步地區,隨即被李朝將領李公平所敗,俘獲真臘軍隊的主將及士卒。[182]同年八月,真臘派戰船七百餘艘,進攻乂安州杜家鄉地區,又被李朝軍隊擊破。該年年底,真臘國致函李朝政府,要求遣使訪問該國,但李朝政府未有理會。[183] 1132年(天順五年)八月,真臘與占城聯合,侵擾乂安,卻被李朝太尉楊英珥所擊敗。[170]同年九月,乂安州官府成功擒捕三名時常擄拐乂安人民並轉賣真臘的占婆人士,將之押送至李朝朝廷。[184]1137年(天彰寶嗣五年)年初,真臘入侵,李朝派太尉李公平將之擊退[185]

到李朝後期,真臘仍有攻越活動。李英宗時,1150年(大定十一年)九月,真臘派軍入寇乂安,到霧濕山因暑濕為害,大量士兵病死,便不戰而退。[186]李惠宗時,國內時有內亂,真臘與占婆乘機攻越(占婆於1203年至1220年期間為真臘屬地)[187]。1216年(建嘉七年),真臘與占婆攻乂安州,被乂安長官李不染所擊退。兩年後1218年(建嘉九年),真臘再與占婆進攻乂安,但再度被李不染所擊敗。[178]

與哀牢關係[编辑]

越南的另一鄰近民族哀牢,亦為李朝的攻掠對像。早在時期,便對原屬哀牢之地的「莒隆賊[注 40]進行討伐。到李朝時,1011年(順天二年)農曆二月,李太祖親征莒隆,並在戰爭中「焚其部落,擒其魁首而還,賊遂滅」[69]。到1048年(天感聖武五年)九月,李太宗又命派軍侵寇哀牢人,「獲其人蓄而還」。[188]

沱江流域居住着一个独立的部落,越南称其为「牛吼蛮」。据黄仲政《兴化风土记》记载:「牛吼言语、文字与哀牢同,今入版图,兴化安州是其地也。」在李朝中期及晚期,曾兩度進攻哀牢人。1119年(會祥大慶九年),李仁宗發兵攻哀窂,「擒其洞长魏滂等数百」。1183年(貞符八年)農曆正月,李高宗命督將吳履信率兵伐哀牢。[189]

與其他國家關係[编辑]

東南亞一些國家,曾與李朝進行交往和通商。爪哇商人曾於1066年(龍章天嗣元年)進獻夜光珠,李氏朝廷以錢萬鏹回送。[69]其後,爪哇、路貉暹邏等國商人於1149年(大定十年),到達大越國的東部海濱,向李廷要求居住地及通商貿易。李朝政府便在海島立莊,名「雲屯」,讓外國商人經商。[190]1182年(貞符七年),暹羅國使節來進貢禮品。[191]1184年(貞符九年),暹邏、三佛齊等國商人到雲屯鎮,進貢寳物及磋商經貿事宜。[191]

李朝的歷史意義[编辑]

李朝統治越南二百多年,對越南歷史發展具有一定的影響。越南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便曾提到:「李朝之功在於使我南國成為一個強盛的國家:外則攻中國,平占城,內則整頓武備、編修法律,建立穩固的自主之基。」[192]越共學者亦提到李朝在越南歷史裡,是建設國家的重要階段:「李朝——特別是在十一世紀——開始大規模地進行國家建設,為民族和獨立封建國家的發展打下了全面的牢固的基礎。」[111]

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指出,李朝時期的越南,有五大特點。第一點是李氏朝廷首次把國都建於昇龍,使之成為統治國家的基礎,並且掃除了國內的封建割據勢力,使越南得以真正歸於一統。第二點是在政治上,李朝在中央及地方,都成立了穩定而完備的政治機構,形成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君主制。第三點是在階級關係上,李朝君主重視佛教,任用僧侶,於是使佛教興盛,是為李朝的一大特點。第四點是李朝推動農業生產,並因此制定稅額徵課,以作政府收入,大利於走向富國強兵之路。第五點是李朝的對外政策甚具雄心,曾北犯宋朝,南略占城等周邊國家,以軍事武功、擴張領土而著稱於世。[193]

李朝王室遺族[编辑]

陳氏後,便對李氏王室肆行殺戮。1226年(陳朝建中二年)農曆八月,當時的主政者陳守度諷喻李上皇,讓他自盡。[194]1232年(陳朝天應政平元年)六月,陳朝以先世有一位陳李,故此必須避諱為由,改「李」為「阮」,目的是「絕民之望李氏」。同年冬,陳守度因見李氏族人對於李上皇之死,心懷不滿,於是用計坑埋李氏族人。[195]李惠宗的長女順天公主先嫁與陳煚之兄陳柳,後嫁陳煚(即陳太宗),被冊為皇后[196],生兒子陳晃(即陳聖宗);[197]次女李佛金(即李昭皇)在陳煚初即位時被冊為皇后[198],後被廢[196],許配與大臣黎輔陳[199]

陳朝銘文資料中有朝廷如何安置李朝宗室的線索。陳聖宗時,下令王侯貴族召集漂散無產者為奴婢開荒,銘文記載有阮姓人氏獲分配土地,「依舊為耕」。[注 41]學者認為這些人或許是李朝宗室,他們因被流放而遠去國都以外地區,聖宗為維持其生存便給予田地耕作。[200]

陳朝中期,曾有李氏族人獲朝廷起用。在1318年(陳大慶五年)八月,陳朝發兵攻打占婆,當中一位將領是「李家族將」孝肅侯李必見,在該役中他戰死沙場。[201]越南史籍《欽定越史通鑑綱目》亦指出,這位李必見正是「李氏遺族」。[202]

此外,在李朝中葉,有宗室李陽焜遷居高麗國,其子孫亦一直生活下來,成為韓國旌善李氏[203]到李朝滅亡之際,宗室李龍祥逃到高麗,繁衍成韓國花山李氏。在現代,這兩個家族成立機構,向越南學生提供獎學金,增進韓越雙方友好關係。[204]

歷代君主[编辑]

李朝君主年号  编辑
廟號 諡號 姓名 在世 在位時間 年號及使用時間 陵號
- 顯慶王
(1009年太祖李公蘊追諡)
李某[205] ?年-?年
太祖
(1028年太宗李佛瑪尊上)
神武皇帝
(1028年太宗李佛瑪諡)
李公蘊 974年-1028年 1009年-1028年 順天 1010年-1028年 壽陵[206]
太宗
(1054年聖宗李日尊尊上)
李佛瑪
(李德政)
1000年-1054年 1028年-1054年 天成 1028年-1034年 壽陵
通瑞 1034年-1039年
乾符有道 1039年-1042年
明道 1042年-1044年
天感聖武 1044年-1049年
崇興大寶 1049年-1054年
聖宗
(1072年仁宗李乾德尊上)
仁孝文武皇帝
(李朝朝廷諡)
李日尊 1023年-1072年 1054年-1072年 龍瑞太平 1054年-1058年 壽陵
彰聖嘉慶 1059年-1066年
龍章天嗣 1066年-1068年
天貺寶象 1068年-1069年
神武 1069年-1072年
仁宗
(1128年神宗李陽煥尊上)
孝慈聖神文武皇帝
(1128年神宗李陽煥諡)
李乾德 1066年-1127年 1072年-1127年 太寧 1072年-1076年 壽陵
英武昭勝 1076年-1085年
廣祐 1085年-1092年
會豐 1092年-1100年
龍符元化 1101年-1109年
會祥大慶 1110年-1119年
天符睿武 1120年-1126年
天符慶壽 1127年
- 恭皇
(1130年神宗李陽煥諡)
李某[205] ?年-1130年
神宗
(1138年英宗李天祚尊上)
廣仁崇孝文武皇帝
(1138年英宗李天祚諡)
李陽煥 1116年-1138年 1127年-1138年 天順 1128年-1132年 壽陵
天彰寶嗣 1133年-1138年
英宗
(1175年高宗李龍𣉙尊上)
李天祚 1136年-1175年 1138年-1175年 紹明 1138年-1140年 壽陵
大定 1140年-1162年
政隆寶應 1163年-1174年
天感至寶 1174年-1175年
高宗
(1210年惠宗李旵尊上)
李龍𣉙
(李龍翰)
1173年-1210年 1175年-1210年 貞符 1176年-1186年 壽陵
天資嘉瑞 1186年-1202年
天嘉寶祐 1202年-1205年
治平龍應 1205年-1210年
- - 李忱[207] 1202年-?年 1209年 - - -
惠宗
(1226年陳朝尊上)
李旵[208]
(李昊旵)
1194年-1226年 1209年-1210年 - - -
1210年-1224年 建嘉 1211年-1224年
- 元皇
(《大越史略》記載稱號)
李某[205] ?年-1221年 1214年-1216年 乾寧 1214年-1216年 -
- 昭皇 李天馨
(李佛金)
1218年-1278年 1224年-1225年 天彰有道 1224年-1225年 -

注釋[编辑]

  1. ^ 李公蘊即位的時間,據陳朝時編成的《越史略》記載在己酉年(西曆1009年)十一月。後黎朝編成的《大越史記全書》記載,己酉年十月辛亥日(即十月三十日、西曆11月19日),前黎朝臥朝帝去世,李公蘊於「是月癸丑日」即位。然而該年農曆十月並無癸丑日,十一月二日方為癸丑日。見《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78頁;。中西曆轉換見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2.0 2.1 李昭皇讓位給陳煚的日期,有數種不同的說法。《越史略》記載在乙酉年(建嘉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西曆1225年12月31日)。《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昭皇》記載在乙酉年(天彰有道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西曆1226年1月10日),而同書《陳紀·太宗皇帝》,則記載在十二月十二日(西曆1226年1月11日),而兩處都加上「戊寅」。見《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19頁;中西曆轉換見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3.0 3.1 關於宋朝封越南李英宗為「安南國王」的時間,《大越史記全書》記載在政隆寶應二年,即1164年;《越史略》記載在天感至寶元年,即1174年(見《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00頁)。宋朝典籍亦多記載在宋孝宗淳熙元年,即1174年。關於此一問題,中國學者楊武泉認為:「冊封發於宋廷,自以宋人所載為確。」(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二,楊武泉注,北京中華書局,67頁。)
  4. ^ 中國學者徐善福、林明華的《越南華僑史》指出,學術界裡有考證認為李公蘊是華裔身份,但同時亦有另外的見解。故有關李公蘊是華裔的看法,是「聊備一說」。見該書《越南華僑史》,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69-70頁。
  5. ^ 《大越史記全書·黎紀·臥朝皇帝》載,僧萬行說李公蘊「寬慈仁恕,頗得眾心,而掌握兵柄者」。
  6. ^ 《大越史記全書·黎紀·臥朝皇帝》載,陶甘沐向李公蘊說:「主上昏暴,多行不義,天厭其德,弗克終壽,嗣子幼沖,未堪多難」。
  7. ^ 《大越史記全書·黎紀·臥朝皇帝》載,陶甘沐謂李公蘊:「國人皆謂李姓大興,圖讖已見。」
  8.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太祖皇帝》載,李太祖下詔,形容大羅城「宅天地區域之中,得龍蟠虎踞之勢,正南北東西之位,便江山向背之宜,其地廣而坦平,厥土高而爽塏,民居蔑昏墊困,萬物極蕃阜之豐,遍覽越邦,斯為勝地,誠四方輻輳之要會,為萬世京師之上都」。
  9. ^ 據《大越史記全書》載,杜英武去世時間為戊寅歲大定十九年(1158年)農曆八月()。另據《鉅越國太尉李公石碑銘序》載,杜英武是在戊寅歲的「南呂之月」(即農曆八月)患上重病,延至「太簇之月」(農曆正月)二十日(西曆1159年2月9日)去世(見《鉅越國太尉李公石碑銘序》〔1159年刻成〕,收錄於潘文閣、蘇爾夢主編《越南漢喃銘文匯編·第一集北屬時期至李朝》,遠東學院、漢喃研究院,191頁)。農曆及西曆轉換,茲參考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0.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惠宗皇帝》載當時「紀綱漸廢,民不知兵,盜賊之興,不可禁遏」。
  11. ^ 《越史略》卷下載:「尚與文雷乃譖嗣慶於王曰,嗣慶將發兵赴京師,欲圖改立。」
  12. ^ 《越史略》卷下載,李惠宗說:「傳位於女,以一陰而御羣陽,眾所不與,必致悔亡。」
  13. ^ 《越史略》卷下載,陳守度向陳承說:「上王以二郎(指陳煚)為嗣,乃天意也,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14. ^ 《越史略》卷中載太祖元年十一月:「陳鎬為相公。」
  15.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仁宗皇帝》載,李常傑「以功拜輔國太傅,遙授諸鎮節度同中書門下上柱國、天子義弟、輔國上将軍開國公」。
  16.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仁宗皇帝》載,大将李常杰去世时,仁宗皇帝追赠“入內殿都知、檢校太尉、平章軍國重事、越國公”。
  17. ^ 《越史略》卷中載太宗天成元年五月:「阮彻任左参知政事,……矫蓬为右参知政事。」
  18.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神宗皇帝》載神宗天彰寶嗣六年九月,「帝既立天祿為嗣,至是寢疾,感聖、日奉、奉聖三夫人欲改立,乃遣人賂參知政事徐文通。」
  19. ^ 《越史略》卷中載太祖元年十一月:「吳丁為樞密使。」
  20.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太祖皇帝》載,太宗初即位時,以「李道紀為左樞密,……冲新為右樞密。」
  21.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神宗皇帝》載神宗天順二年三月,「遷(李)子克樞密使。」
  22. ^ 《越史略》卷中載,圣宗龙瑞太平元年,「以裴嘉佑为文明殿大学士」。
  23. ^ 《越史略》卷中載,惠宗建嘉六年,「又以太祖為内侍判首,每大宴禮,賜坐局天安殿。 」。
  24. ^ 《越史略》卷下載,昭皇建嘉十五年,「命内侍判首馮佐周、内行遣左司郎中陳智宏,將内外文武臣僚,領龍舟,備法駕,赴星罡府,迎我太宗」。
  25. ^ 《越史略》卷下載,昭皇建嘉十五年,「上品奉御陳守度曰:“左輔之言非也。假如上王有子,反欲遜於二郎,揆之於義,則不可奉詔。今以無嗣,欲擇賢而付之,此乃上王逺法堯舜之真讓,又何疑哉?况天位不可久曠,而上王遜避之意已决,别選他姓為嗣,雖欲不臣事之,其可得乎?且上王以二郎為嗣,乃天意也。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願太尉熟思之。”」。
  26. ^ 《越史略》卷下載,高宗治平龙应五年,「以我元祖仲女為元妃,以譚以蒙為太尉,阮正吏為參知政事,元祖為明字,愚為上品奉御,蘇忠嗣為殿前指揮使,餘各有差。」
  27. ^ 天長原是李朝時的即墨鄉,並未改為路。據《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卷之六,陳太宗天應政平十五年二月「定軍號」條注,陳朝王室因其故鄉在即墨鄉,故改即墨鄉為「天長府」,又稱為「天長路」。
  28.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太宗皇帝》載:「初,天下獄訟煩擾,法吏拘律文務為深刻,甚者或至枉濫。」
  29. ^ 《鉅越國太尉李公石碑銘序》載:「越甲子歲(1144年,大定五年),公(指杜英武)奏:『兵不習練,無以定亂;民不教戰,何以威四夷?』上(指李英宗)乃命公闢西園之土,立定國之續,設旗鼓以惊耳目。八陣九伐,于是明矣;三命五申,于是著矣。」
  30. ^ 本圖表主要分成地質(包括地震)、氣候(包括大風、旱情、大雨等)、水文(包括大水、河流環境)、蟲害(包括蝗災)、疫病(包括人類及牲畜的疫情)、食糧供應(包括農產收成及饑荒)等類別。天文方面,若如日蝕、月蝕、日重輪、月重輪等現象概不列出。
  31. ^ 越史略》作龍符元化。
  32. ^ 《越史略》作大順。
  33. ^ 《越史略》作天資寶祐。
  34. ^ 《宋會要輯稿·蕃夷四》載,宋真宗說:「黎至忠(前黎朝臥朝帝)不義而得,公蘊尤而効之,益可惡也。」
  35. ^ 《涑水記聞》卷十三載:「熙寧中,朝廷遣沈起、劉彝相繼知桂州,以圖交趾。起、彝作戰船,團結峒丁以為保甲,給陣圖,使依此教戰,諸峒騷然。」
  36. ^ 《涑水記聞》卷十三載,徐百祥向越南李朝提出:「兵法:『先人有奪人之心』,不若先舉兵入寇。」
  37. ^ 除「交趾郡王」,宋廷也封李朝君主為「南平王」或「南越王」(散見於脫脫等《宋史·外國列傳·交阯》,北京中華書局)。
  38. ^ 中國學者方國瑜稱晚唐時期的南詔國已有此稱謂,到大理國時仍用之。
  39. ^ 《宋史·外國列傳·占城》載:「占臘素不習兵,與交阯(即越南李朝)鄰,常苦侵軼。」
  40. ^ 郭振鐸、張笑梅的《越南通史》稱莒隆賊「原為哀牢之地」();另據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一,黎應天八年「故丁主璿卒于莒隆」條,莒隆後來屬於越南清化。
  41. ^ 《多貝垌木牌》載:「酬娘口多貝垌田壹許,近官田,當壹百貳拾參面(「面」即畝),令添拾壹高(「高」為越南度量衡單位),條(「條」即調)與遠去阮妍、阮超、阮越諸耕食,依舊為耕。後久年并有契買畝,東西南北界已在地圖并白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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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1.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6-321页
  2.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7─78頁。
  3. ^ 郭振鐸等(2001年),第105页
  4. ^ 4.0 4.1 馬司培羅(1973年),第76页
  5. ^ G·賽代斯《東南亞的印度化國家》,北京商務印書館,282頁。
  6. ^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77頁。
  7. ^ 7.0 7.1 7.2 徐松《宋會要輯稿·蕃夷四》(第一百九十七冊),大中祥符三年二月條,北京中華書局,7728頁。
  8.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02-203页
  9.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07-208页
  10.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66頁。
  11. ^ 11.0 11.1 吳士連等(1986年),第210页
  12.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14页
  13.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15页
  14. ^ 陳仲金《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67頁。
  15.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21页
  16.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23页
  17.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25页
  18.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32页
  19.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27-228页
  20.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30页
  21.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36页
  22. ^ 《越史略》卷上,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83頁。
  23. ^ 滕甫《征南錄》,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828-831頁。
  24. ^ 24.0 24.1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0頁。
  25. ^ 25.0 25.1 吳士連等(1986年),第245页
  26. ^ 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彰聖嘉慶元年,「定軍號」條。
  27. ^ 27.0 27.1 27.2 吳士連等(1986年),第242页
  28.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46-247页
  29. ^ 29.0 29.1 29.2 吳士連等(1986年),第248页
  30.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1頁。
  31. ^ 31.0 31.1 吳士連等(1986年),第249页
  32.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51页
  33.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48-250页
  34.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2-75頁。
  35.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6頁。
  36.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69页
  37.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81-282页
  38.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86页
  39. ^ 《鉅越國太尉李公石碑銘序》,收錄於潘文閣、蘇爾夢主編《越南漢喃銘文匯編·第一集北屬時期至李朝》,遠東學院、漢喃研究院,190頁。
  40. ^ 40.0 40.1 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大定二年春二月條。
  41.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91-292页
  42. ^ 42.0 42.1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7頁。
  43.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99页
  44. ^ 44.0 44.1 吳士連等(1986年),第300页
  45.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02页
  46.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9頁。
  47.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9-80頁。
  48. ^ 48.0 48.1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0页
  49. ^ 《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11-617頁;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80頁。
  50.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0-313页
  51. ^ 《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19頁;中西曆轉換見臺灣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52.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4页
  53.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5-316页
  54. ^ 《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19頁。
  55.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71页
  56. ^ 56.0 56.1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78頁。
  57. ^ 57.0 57.1 吳士連等(1986年),第219页
  58. ^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83頁。
  59. ^ 朝陽科技大學──耿慧玲《越南文獻與碑誌資料中的李常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0頁。
  60.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96页
  61.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2页
  62. ^ 62.0 62.1 吳士連等(1986年),第255页
  63. ^ 63.0 63.1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80頁。
  64.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81页
  65.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73页
  66. ^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84頁。
  67. ^ 朝陽科技大學──耿慧玲《越南文獻與碑誌資料中的李常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9─10頁。
  68. ^ 68.0 68.1 68.2 68.3 《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
  69. ^ 69.0 69.1 69.2 吳士連等(1986年),第209页
  70.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71-272页
  71. ^ 馬思伯樂《李陳胡三氏時安南國之政治地理》,收錄於《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四編》,馮承鈞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20頁。
  72.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85页
  73. ^ 馬思伯樂《李陳胡三氏時安南國之政治地理》,收錄於《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四編》,馮承鈞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13頁。
  74. ^ 陶維英《越南歷代疆域》,北京商務印書館,152-153頁。
  75. ^ 阮廌(2015年),第6页
  76. ^ 陶維英《越南歷代疆域》,北京商務印書館,155頁。
  77. ^ 77.0 77.1 郭振鐸等(2001年),第289-294页
  78. ^ 78.0 78.1 徐松《宋會要輯稿·蕃夷四》(第一百九十七冊),元豐二年十月條,北京中華書局,7732頁。
  79. ^ 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二「外國門上·安南國」,北京中華書局,55頁。
  80. ^ 圖表根據《嶺外代答校注》(周去非著,楊武泉校注,北京中華書局,60-61頁)、《李陳胡三氏時安南國之政治地理》(收錄於《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四編》,馬思伯樂著,馮承鈞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14-119頁)、《越南歷代疆域》(陶維英著,鍾民岩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52-157頁)、《越南通史》(郭振鐸、張笑梅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等資料及論著製成。
  81. ^ 81.0 81.1 邓鸿山; 阮文英; 乔丁山. 11—13世纪越南李朝的佛教寺塔遗产. 《大众考古》. 2023年, (4): 77–85 [2023-12-05]. 
  82. ^ 余鸣谦. 越南古蹟记游. 《文物》. 1959年, (2): 54 [2023-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9). 
  83.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72-273页
  84. ^ 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五,天資嘉瑞十年,「初試三教」條。
  85.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75-276页
  86.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31页
  87. ^ 何勤華、李秀清《東南亞七國法律發達史》,法律出版社,679頁。
  88. ^ 潘輝注《歷朝憲章類誌》卷之三十三《刑律誌》,李仁宗龍符八年條。
  89. ^ 潘輝注《歷朝憲章類誌》卷之三十三《刑律誌》,李天符睿武三年條。
  90. ^ 潘輝注《歷朝憲章類誌》卷之三十三《刑律誌》,李仁宗天符睿武六年條。
  91. ^ 潘輝注《歷朝憲章類誌》卷之三十三《刑律誌》,李神宗天順元年條。
  92. ^ 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四,大定三年十二月,「定典賣田土例」條。
  93.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88页
  94.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89页
  95.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97页
  96. ^ 潘輝注《歷朝憲章類誌》卷之三十三《刑律誌》。
  97.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76-278页
  98.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10-211页
  99.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78页
  100. ^ 《越南歷史貨幣》,中國金融出版社,18─21頁。
  101. ^ 《越南歷史貨幣》,中國金融出版社,26頁。
  102. ^ 本表依據《越南歷史貨幣》,中國金融出版社,18-21頁以及116-120頁。
  103.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79页
  104. ^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81頁。
  105. ^ 《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82頁。
  106. ^ 106.0 106.1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87頁。
  107. ^ 《鉅越國太尉李公石碑銘序》,收錄於潘文閣、蘇爾夢主編《越南漢喃銘文匯編·第一集北屬時期至李朝》,遠東學院、漢喃研究院,189─190頁。
  108.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1页
  109.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83页
  110.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83-284页
  111. ^ 111.0 111.1 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越南歷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82-183頁。
  112. ^ 釋法寶《仰山靈稱寺碑銘》,收錄於潘文閣、蘇爾夢主編《越南漢喃銘文匯編·第一集北屬時期至李朝》,遠東學院、漢喃研究院,165頁。
  113. ^ 穎達《圓光寺碑銘》,收錄於潘文閣、蘇爾夢主編《越南漢喃銘文匯編·第一集北屬時期至李朝》,遠東學院、漢喃研究院,235頁。
  114. ^ 杜繼文《佛教史》,江蘇人民出版社,512─513頁。
  115. ^ 龐希云《東南亞文學簡史》,人民出版社,90頁。
  116. ^ 龐希云主編《東南亞文學簡史》,人民出版社,92-93頁。
  117. ^ 王曉平《亞洲漢文學》,天津人民出版社,132-134頁。
  118. ^ 龐希云主編《東南亞文學簡史》,人民出版社,94頁。
  119. ^ 龐希云主編《東南亞文學簡史》,人民出版社,94-95頁。
  120. ^ 耿慧玲《越南碑銘中漢文典故的應用》,收錄於《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五輯,北京中華書局,332-333頁。
  121. ^ 耿慧玲《越南碑銘中漢文典故的應用》,收錄於《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五輯,北京中華書局,334頁。
  122. ^ 耿慧玲《越南碑銘中漢文典故的應用》,收錄於《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五輯,北京中華書局,330頁。
  123. ^ 洪德青《你一定要認識的越南》,貓頭鷹出版社,58-59頁。
  124. ^ 羅長山《越南傳統文化與民間文學》,雲南人民出版社版,326頁。
  125. ^ 《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98頁。
  126. ^ 羅長山《越南傳統文化與民間文學》,雲南人民出版社版,328─329頁。
  127. ^ 徐紹麗、利國、張訓常《越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2頁。
  128. ^ 徐紹麗、利國、張訓常《越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8─9頁。
  129. ^ 徐紹麗、利國、張訓常《越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0頁。
  130. ^ 越南可能發生九級大地震. 易網新聞中心. [2009-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04). 
  131. ^ 本圖表依據《越史略》卷中、卷下,以及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李紀》。
  132.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69页
  133. ^ 郭振鐸等(2001年),第294页
  134. ^ 黎崱《安南志略》卷第四,北京中華書局,100頁。
  135. ^ 徐松《宋會要輯稿·蕃夷四》(第一百九十七冊),景德三年七月條,北京中華書局,7727頁。
  136. ^ 郭振鐸等(2001年),第305页
  137. ^ 黎崱《安南志略》卷第十二,北京中華書局,295頁。
  138. ^ 黎崱《安南志略》卷第十二,北京中華書局,296頁。
  139.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26页
  140. ^ 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三,北京中華書局,248頁。
  141. ^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七十九,北京中華書局,6843-6844頁。
  142.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77-78頁。
  143. ^ 郭振鐸等(2001年),第306-307页
  144. ^ 方國瑜《中國西南歷史地理考釋》第五篇《五代兩宋時期西南地理考釋》,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版,635頁。
  145. ^ 呂士朋《北屬時期的越南》,香港中文大學新亞研究所,132-133頁。
  146. ^ 146.0 146.1 吳士連等(1986年),第211页
  147. ^ 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二,順天四年冬十月條。
  148. ^ 段玉明《大理國史》,雲南民族出版社,329頁。
  149. ^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79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二,順天五年春正月條。
  150. ^ 徐松《宋會要輯稿·蕃夷四》(第一百九十七冊),大中祥符七年七月條,北京中華書局,7728頁。
  151. ^ 段玉明《大理國史》,雲南民族出版社,329─330頁。
  152.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30-237页
  153. ^ 段玉明《大理國史》,雲南民族出版社,330頁。
  154. ^ 徐松《宋會要輯稿·蕃夷四》(第一百九十七冊),紹興九年六月條,北京中華書局,7735頁。
  155. ^ 《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03頁。
  156. ^ 段玉明《大理國史》,雲南民族出版社,331頁。
  157. ^ 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五,政隆寶應六年八月條。
  158. ^ 馬司培羅(1973年),第54-58页
  159.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1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160. ^ 馬司培羅(1973年),第60-62页
  161. ^ 馬司培羅(1973年),第63页
  162. ^ 馬司培羅(1973年),第64页
  163. ^ 馬司培羅(1973年),第65页
  164. ^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86-587頁。
  165. ^ 165.0 165.1 馬司培羅(1973年),第66-68页
  166.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53页
  167. ^ 馬司培羅(1973年),第71页
  168.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54-255页
  169. ^ 馬司培羅(1973年),第72页
  170. ^ 170.0 170.1 吳士連等(1986年),第276页
  171. ^ 馬司培羅(1973年),第74页
  172.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93页
  173. ^ 馬司培羅(1973年),第77页
  174. ^ 散見於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李紀·英宗皇帝》及《高宗皇帝》
  175. ^ 馬司培羅(1973年),第78-80页
  176. ^ 馬司培羅(1973年),第80-81页
  177. ^ 《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05-606頁
  178. ^ 178.0 178.1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3页
  179. ^ 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二,楊武泉注,北京中華書局,81-82頁。
  180. ^ 散見於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李紀》。
  181. ^ 脫脫等《宋史·外國列傳·占城》,北京中華書局,14077頁。
  182.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70页
  183.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72页
  184.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77页
  185.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80页
  186.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91页
  187. ^ 馬司培羅(1973年),第81页
  188. ^ 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李天感聖武五年條。
  189. ^ 郭振鐸等(2001年),第644页
  190. ^ 吳士連等(1986年),第290页
  191. ^ 191.0 191.1 吳士連等(1986年),第303页
  192.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81頁。
  193. ^ 郭振鐸等(2001年),第15-16页
  194.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22页
  195.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26页
  196. ^ 196.0 196.1 吳士連等(1986年),第328页
  197.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41页
  198.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21页
  199.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40页
  200. ^ 《多貝垌木牌》,收錄於黃文樓、耿慧玲主編《越南漢喃銘文匯編·第二集陳朝》,新文豐出版公司,49─55頁。
  201.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98页
  202. ^ 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九,大慶五年,「遣惠武王國瑱伐占城」條。
  203. ^ Ly family in South Korea comes hom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tuanlinhtravel.com
  204. ^ 源自越南的2大李氏家屬預祝李明博訪越成功. 韓聯社. 2009-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4). 
  205. ^ 205.0 205.1 205.2 名字失傳。
  206. ^ 李朝歷代皇帝的皇陵,都稱「壽陵」。陳朝時期史家黎文休指出:「李家歷代陵,衹曰壽陵,……蓋時君不學,而儒臣不能潤色,或無稽古之力也。」見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李紀·太祖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220頁。
  207. ^ 大越史記全書》稱郭卜在京師昇龍擁立李忱,《越史略》則稱陳李在海邑擁立李忱,不久又改立李旵。
  208. ^ 越史略》記載,1209年,皇子李忱被陳李擁立,李旵的家臣劉紹勸其擁立嫡子李旵,於是陳李改擁立李旵,徽稱為勝王。次年(1210年)正月,蘇忠嗣將李旵擒拿回京。同年十月,李高宗去世,李旵以皇太子身份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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