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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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忠
出生1109年
北宋
逝世1178年
南宋
职业南宋將領

李显忠(1109年—1178年),公弼,鄜延路绥德軍清涧城人,南宋著名将领,太尉、赠开府仪同三司忠襄。本名世辅,紹興年間赐名显忠。父李永奇,字權叔。

生平[编辑]

出身与早年[编辑]

李家据传是唐朝宗室之后[1][2],自唐代以来世袭苏尾九族巡检使。李显忠十七岁时,即随父亲上战场作战。建炎二年,金兵入侵鄜延路,李显忠主动要求前去刺探情报,夜里独自一人杀死睡在土洞里的十七名金兵,受到經略制置使王庶赏识,補承信郎(武階,第52階,從九品),充第三隊隊將,由是始知名,后西夏以重兵侵威戎城,正將張濟偕世輔追至瓦窯港遇西夏伏兵五千,世輔以族人三百騎交戰,夏兵大敗,斬首二百得馬三百匹,張濟以告經略制置使司,補保義郎(武階,第50階,正九品),后轉武翼郎(武階,第42階,從七品),充副將。

国仇家恨[编辑]

建炎二年二月,金兵攻陷延安府,显忠父子被迫担任偽職,金將婁室授永奇為鄜延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兼措置治邊軍馬,置司绥德軍,世輔充鄜延路兵馬副都監兼第六將正將,定安堡駐紮,父子意圖南歸。偽齊立后,劉豫子刘麟赴陝西撫諭,授永奇為隴州防禦使、鄜州馬軍副都總管兼沿邊措置使;世輔授武節大夫、鄜延路兵馬都監主管第六將兼苏尾九族都巡检使。兀术任命李显忠为定國軍承宣使、知同州事,李显忠利用机会抓获金將撒離喝,率军投奔宋朝,途中追兵太多,只得逼撒離喝立誓不报复后,将撒離喝放了。父李永奇在鄜城,率家口逃亡过程中被金军追上,全家都被杀害。李显忠带着剩下的二十余人逃奔西夏,欲向西夏借兵向金兵报仇。绍兴九年(1139年)六月,夏崇宗李乾顺任命李显忠为鄜延岐雍经略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3],想借李显忠之手夺取延安府。李显忠带兵到延安城下,发现此时延安已归大宋所有,经鄜延路經略安撫使赵惟清劝谕,李显忠脱离西夏,并且击退了来犯的西夏军队铁鹞子军

归附南宋[编辑]

李显忠揭榜招兵,募得精兵万余人,擒杀了许多加害李氏家族的人。至鄜州时,军队共计四万余人,声势很盛,撒里曷闻风遁走。四川宣抚使吴玠张振抚谕,至河池縣見吳玠,犒以銀絹,詣行府受告敕、金帶,除指揮使、護國軍承宣使(階官,正四品)、樞密行府前軍都統制,绍兴九年(1139年)赴行在見高宗,高宗厚加封赏,赐名忠輔,賜田鎮江府,又賜名顯忠。

十年(1140年),金兀术进犯河南,李显忠为三京招抚使司前军都统制,和李贵攻破灵壁县(今属安徽宿州)。兀术又进犯合肥,高宗手诏命李显忠与张俊会合,兀术畏惧李显忠勇猛而撤退[4]

太后驾临临安,李显忠前往觐见,加封保信军节度使(階官,從二品)、龍衛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禦前選鋒軍統制、添差兩浙東路馬步軍副总管(差遣),十八年(1148年)五月二十七日,封隴西郡開國公食邑一千五百戶實封八百戶。李显忠熟悉西部的地理情况,上书朝廷陈述收复失地的策略,与奸相秦桧的主张相抵触,十八年五月被秦桧以私取妻于金國為由贬官,降授平海軍承宣使,奉祠祿,提舉台州崇道觀,台州居住,因此担任闲职十余年。二十三年(1153年)正月,復甯國軍節度使、殿前司選鋒軍統制。二十六年(1156年)三月,受少傅、宁远军节度使、领殿前司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所荐,为殿前司右军统制。二十七(1157年)年五月,改殿前司选锋军统制。二十九年(1159年)六月,升殿前司選鋒軍都統制,赐田六十顷。三十年(1160年)三月,充池州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

抗金斗争[编辑]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九月,金国撕毁和约,朝廷命李显忠率所部抵御金军。李显忠派遣统制官韦永寿等率二百骑兵到安丰军(今安徽寿县),大败金兵五千人。金军增兵一万余,李显忠亲自带骑兵出击,从早晨战斗到中午,愈战愈勇,敌军抵挡不住,死伤甚众。十月,為禦營先鋒都統制,屯蕪湖。

载有霹雳炮的南宋战船
载有霹雳炮的南宋战船

金主完颜亮率军侵犯淮西,建康府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王权奉命防御,從廬州退守和州(今安徽巢湖和县),后又弃军渡江,和州失守,完颜亮亲率军队驻兵鸡笼山。朝廷命李显忠代王权掌兵,虞允文负责交接。在显忠抵达之前,虞允文把握战机,收拢败兵,与金兵水战,杀死金兵四千余人。李显忠率精锐一万余渡江战斗,收复淮西失地,在横山涧击败金军射雕军。完颜亮渡江心切,责怪将领不尽力,为完颜元宜所杀[5],金军撤退。显忠此战立下大功,受赐五子金带,授淮南西路制置使、京畿路、河北西路、淮北壽、亳州招討使,擢太尉(武階,第1階,正二品)、主管侍衛親軍马軍司公事(軍職)。宋孝宗即位后,賜田百頃,兼權池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節制軍馬。

隆兴元年(1163年),金世宗新即位,金国形势不稳,希望与宋朝重立和约。李显忠暗中与金国将领萧琦联系,谋划率军经汴京打通关陕,收复鄜延,招揽旧部。张浚时任都督,锐意恢复,李显忠奉命出兵,行军至陡沟(今安徽省无为县陡沟镇),萧琦违背密约,派拐子马进攻,被显忠击败,显忠顺势收复灵壁。李显忠派出降兵招抚,收复虹县(约在今安徽五河县附近),但因此与负责进攻虹县的将领邵宏渊不睦。同年六月,显忠兵临宿州,消灭金兵数千人,迅速攻占宿州城,在巷战中又消灭金兵数千。显忠以功授开府仪同三司(文階,第1階,從一品)、殿前司都指挥使(軍職,從二品)、淮南京東河北招討使,妻周氏封国夫人。然而显忠没有同意邵宏渊开府库酬军的建议,只用一部分钱财奖励士兵,引发士卒不满。

金国将领孛撒率领十万兵马进攻,邵宏渊不愿配合李显忠,李显忠率部与金兵作战,大败敌人。邵宏渊动摇军心,使得士兵失去斗志,麾下将领又私自撤退,显忠无奈退守城中,金兵发起猛攻,战况激烈,显忠亲自上城防御,终于击退金兵,但是军械钱粮遭到很大损失,原本反攻金国的机会也失去了。戰後,显忠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散官,第一階,從八品)、筠州安置,后再貶果州团练副使(散官,第四階,從八品),潭州安置。後朝廷知其故,九月移撫州,歲余移信州

晚年[编辑]

乾道元年(1165年)十二月,朝廷重新起用李显忠,許任便居住,乃還會稽,有旨复正任观察使,臣僚论其「冒干货贿,不恤士卒,符离之战,军士、战马之死亡,兵器甲胄之散失,莫知其数,禠官窜责,尚为轻典,遽尔收叙,人言谓何」,複容州防禦使(階官,正任官,第四階,從五品)。未幾,孝宗遣中使劉慶祖賜白金三萬兩。四年(1168年)八月,復隨州觀察使(階官,正任官,第三階,正五品)、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賜銀三萬兩,絹三萬匹,綿一萬兩。未幾,提舉台州崇道觀(祠祿官)。五年(1169年)十一月,詔除威武軍節度使(階官,從二品)、左金吾衛上將軍(環衛官,從三品),賜第京師。上奇其狀貌魁傑,命繪像閣下賜玉束帶、白金五千兩、綵五百匹、御馬甲器械。七年(1171年)六月,複太尉。乞祠,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祠祿官),紹興府居住,歲賜米二千石。九年(1173年),显忠称病辞官。淳熙四年(1177年),显忠受到孝宗召见賜銀合茶藥。五年(1178年)七月卒,赠开府仪同三司、陇西郡开国公,谥忠襄,九月,葬于绍兴府山阴承务乡秦望山。

家族[编辑]

  • 曾祖父:李德明,皇城使,赠太师、秦国公
  • 曾祖母:野氏,贈楚国夫人
  • 祖父:李中言,皇城使,赠太师、魏国公
  • 祖母:折氏,贈韩国夫人
  • 父:李永奇,同州觀察使充鄜延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知鄜州軍州事兼管内安撫使、贈太師、镇西军节度使,陳國公、乾道初年諡忠壯
  • 母:蒙氏,贈安化郡夫人、越國夫人
  • 弟:李世寿,左武大夫、沂州团练使
  • 弟:李世延,武显大夫、博州刺史
  • 弟:李世武,修武郎
  • 妻:周氏,福国夫人
  • 妻:趙氏,和政郡夫人
  • 妻:王氏,信安郡夫人
  • 侄:李師道,忠訓郎
  • 子:李師政,武經郎
  • 子:李師道,武翼郎
  • 子:李師雄,武功大夫、閤門祗候
  • 子:李師廉,武功大夫
  • 子:李師閔,武功大夫、閤門祗候充兩浙東路兵馬都監
  • 子:李師文,武功大夫、两浙东路第四将
  • 子:李師顏,右武大夫、高州刺史、提舉建寧府武夷山冲佑觀、隴西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
  • 子:李師孟,武功郎
  • 子:李師正,武略大夫充江南東路兵馬鈐轄
  • 子:李師古,武略大夫充紹興府兵馬鈐轄
  • 子:李師武,忠訓郎
  • 子:李師説,承信郎、監潭州南嶽廟
  • 子:李師尹,承信郎、閤門看班祗候、監潭州南嶽廟
  • 子:李師旦,秉義郎、監潭州南嶽廟
  • 子:李師直,忠訓郎
  • 子:李師禹、保義郎
  • 子:李師英
  • 女:李氏,适武功大夫焦显祖
  • 女:李氏,适武义大夫韦世昌
  • 女:李氏,适秉義郎、閤門祗候王瓚
  • 女:李氏,适修武郎、新差充京畿第二将趙鼒
  • 女:李氏,适承節郎孔居義
  • 女:李氏,出家
  • 孙:李諤,承节郎
  • 孙:李讜
  • 孙:李誼
  • 孙:李訢
  • 孙:李詢,承节郎
  • 孙:李詵
  • 孙:李謙
  • 孙:李諫
  • 孙:李議,承节郎
  • 孙:李諲

评价[编辑]

《宋史》评价李显忠说:“李显忠生而神奇,立功异域,父子破家狥国,志复中原,中罹谗构,屡遭废黜,伤哉!”对显忠不能完成恢复中原的大业表示惋惜。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367》,出自脱脱宋史

注释[编辑]

  1. ^ 宋·张抡《故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食邑六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户陇西郡开国公致仕赠开府仪同三司李公行状》:“其先唐诸公子也,世远谱不存。”
  2. ^ 《李公祠堂碑记》:“本唐睿宗之后,世袭苏尾都巡检使。”
  3.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二十九
  4. ^ 《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六》:“兀术谓韩常曰:‘李世辅归宋,不曾立功,此人敢勇,宜且避之。’”
  5. ^ 《金史·卷一百三十二·列传第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