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彦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沙彥楷近照

沙彦楷(1875年—1970年1月27日)字武曾,又作伯躬,晚年更名回族江苏省宜兴市周铁桥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社会活动家[1][2][3]

生平[编辑]

沙彦楷幼读私塾清朝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中秀才,次年中举人宣统二年(1910年)自京师法律学堂毕业,纳款候补浙江监使。1911年辛亥革命后,历任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庭推事兼民事庭长,北京地方审判厅推事、兼署民事庭长。1918年,调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兼任庭长。民国11年(1922年)8月任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后为反对曹锟贿选而弃职来到上海定居。1925年,与沈钧儒共同设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1936年,蒋介石下令逮捕沈钧儒等救国会七君子后,沙彦楷亲往探监,参与营救[1][2][3]

日军攻占上海后,沙彦楷回到家乡著书立说。70岁自述诗云:“岁寒共饱冬心在,何恨何求更愠穷。”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回上海继续任律师。其间多次会晤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来,积极投身民主运动。沙彦楷曾经组建中国民主社会党革新委员会,任副主席、代理主席职。1949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中央委员[1][2][3]

1949年9月,沙彦楷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沙彦楷从事司法、民族、伊斯兰教工作,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顾问、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民盟第一至三届中央委员,上海市回民文化协进会主任、上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伊斯兰教协会主任。沙彦楷是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959年4月,沙彦楷将珍藏多年的明代运河全图1卷捐给国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嘉奖[1][2][3]

1970年1月27日,沙彦楷在上海逝世。

著作[编辑]

  • 水利专著:《三江四考》、《南江入太湖故道考》
  • 文史研究著作:《陶渊明集注补证》、《洪亮吉传》、《杂忆曹锟贿选》
  • 书法篆刻专著:《迟翁论书》10篇、《霜鸣金石考跋》[1]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沙彦楷. 伊斯兰之光. 2009-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2. ^ 2.0 2.1 2.2 2.3 上海民族志 下卷 第十一章人物 沙彦楷(1875~1970). 上海通. [2017-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7). 
  3. ^ 3.0 3.1 3.2 3.3 沙彦楷. 华夏经纬网. 2003-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