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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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大日本帝國台灣朝鮮自1943年8月實施的海軍募兵制度,直到1945年8月終戰時廢止。

簡介[编辑]

1943年7月27,大日本帝國政府公告《海軍特別志願兵令》,宣佈在臺灣朝鮮同時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並在同年8月1日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徵召的條件與大日本帝國陸軍特別志願兵類似,提出申請書後,除接受身體檢查、學力測驗(考國語、國史、算數)外,還需接受口試,以觀察申請者的思想、態度、語言能力等。合格後,進入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接受為期六個月的基本軍事訓練,再接受三個月完整的海軍專業訓練後,依其體能、智力、技能及教育程度,分配至海軍擔任不同的兵種[1][2]。在臺灣方面,第一期生募集時,有316,097人申請了名額只有1,000名的訓練生徒。為了訓練海軍志願兵,在釜山鎮海警備府日语鎮海警備府高雄警備府所在地設置了「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然而因戰事急迫,訓練所在隔年1944年8月1日即被廢止,志願兵在經招募後直接至海兵團受訓,此亦代表在學校的軍事訓練已有成效[3][4]

雖然朝鮮在1942年、台灣在1944年實施徵兵制,但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未因徵兵制的施行而廢除。至1945年8月戰爭結束為止,在臺灣共徵集了六期,第一期招募1,000人,其餘五期各招募2,000人,合計約1萬1千人[5]。除少數第一、二期生被派往菲律賓、新加坡、日本等地外,其餘多數人均在臺灣從事本島防衛,並支援特攻作戰之後勤工作。[6]

參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海軍特別志願兵. 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018-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2). 
  2. ^ 蔡錦堂. 戰爭體制下的臺灣. 臺北: 日創社文化. 2006: 頁113–114. ISBN 9868125189. 
  3. ^ 臺灣總督府. 朝鮮總督府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官制及臺灣總督府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官制廢止. 1944-07-28. 
  4. ^ 黃金麟. 戰爭、身體、現代性. 聯經出版公司. 2009. 
  5. ^ 陳柏棕著,《軍艦旗下:臺灣海軍特別志願兵(1943-1945)》,國史館ISBN 9789860370836
  6. ^ 陳柏棕. 若櫻的戰爭足跡 — 台灣海軍特別志願兵之部署與戰後復員(1944-46) (PDF). 台灣國際研究季刊. 20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