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川直隸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潼川州明代清代設置的直隶州

元末為四川等处行中书省潼川府,直領郪縣附郭)、中江縣射洪縣鹽亭縣4縣,並有遂寧州(領小溪縣蓬溪縣)、綿州(領彰明縣羅江縣),小溪縣於明玉珍時省。洪武四年(1371年)依舊設府,增設普州,領安岳縣,而綿州及所轄2縣改隸成都府。洪武九年(1379年)四月甲午,「改……潼川府為潼川州,革所屬郪縣,改遂寧州為縣」[1],潼川州為直隸州,遂寧縣與蓬溪縣一起隸於州。同年普州廢,安岳縣改隸於潼川州。成化元年(1465年),州下增設樂至縣,此後州領縣7。潼川府、州、郪縣治在今四川省三台縣[2]。領縣七。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潼川府,以其地置三臺縣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1. ^ 《明太祖實錄》卷105
  2. ^ 郭紅靳潤成 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明代卷》.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7-08. 第115-116頁.

来源[编辑]

  • 明史·志第十九·地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