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天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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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天荆(1902年—1985年),又名田耕江苏青浦人。伍云甫之妻。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政府官员。

生平[编辑]

出生于破落官僚家庭。母亲尹翔凤,一个接受新思想的妇女,主张妇女放小脚。那时,她母亲在南京办新学,熊天荆就在母亲办的学校里读书,并参加了南京的学生运动。

熊天荆先后在南京、上海读中学。1923年选入上海市学联。1925年进入上海大学学习。1926年由瞿秋白夫人杨之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起义成功后被选为上海市政府委员。1927年四一二事件后,逃往嘉兴农村避难。当年前往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1929年年底,她被中共党组织派至海参崴,任煤矿和轻纱业指导员、"五一"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主任。1931年,熊天荆在苏联海参崴生下女儿伍绍云

1932年10月,熊天荆从苏联返国后参加宋庆龄领导的国民御侮自救会工作,任党团书记。1933年5月20日,由于叛徒出卖,被逮捕并被判处十年徒刑。在南京老虎桥监狱,熊天荆患肺病大口吐血,仍坚持参加狱内党组织的绝食斗争。1937年8月18日上午,周恩来、叶剑英驱车到首都反省院。周恩来看了花名册后当即要保赵世炎的妻子夏之栩陈赓的妻子王根英张琴秋3人出狱。反省院院长说:“张琴秋是顾祝同寄押在这里的战俘,不是‘反省人’,必须经顾批准。”周恩来说“那就换一个吧。”夏之栩提出用熊天荆调换,因为她是病号,不带走就会死在监狱里。反省院院长同意调换。这样熊天荆就被党营救出狱。

是年冬,熊天荆担任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秘书。年底,她和小自己两岁的“八办”处长伍云甫少将结为夫妇。1939年4月在西安生下伍绍祖。1940年2月携带长子回到延安。之后生下的次子伍绍宗患百日咳夭折,女儿胎死腹中。1942年肺病复发在延安中央医院住院15个月。康复后任陕甘宁边区边区政府建设厅合作局局长、边区妇联副主任。1948年春到石家庄任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工作合作组组长。1948年秋调北平工作组。1949年1月北平解放后担任内五区区委书记、区工会办事处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熊天荆出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优抚司司长、办公厅副主任、农村救济司司长,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主任等职。1957年9月,中国妇女第3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第三届全国妇联执委。1965年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78年2月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五届常务委员。1978年,担任民政部顾问,民政部党组成员。1979年2月当选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

1982年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1][2]

子女[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熊天荆(1902~1985). 上海通.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0). 
  2. ^ 熊天荆. 华人留学文化研究专题数据库.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