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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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撫是對總督巡撫的統稱,通撫督,清代除了直隸總督四川總督以外,總督多是統轄數省軍政的長官,巡撫多主管一省內政,戰時也可調動軍隊,總督與巡撫職權上多有重疊,可以互相監督、牽制。

督抚之别[编辑]

清代,巡抚一般负责一省,而总督一般负责相邻数省事务,但总督也有负责一省的,如四川总督,直隶总督;也有山东只设巡抚而无总督。督抚的职能相當類似,都管辖地方民政、司法及军队,其区别只是官衔(官职级别)不同,总督与巡抚也互不隶属,而职能上却互相监督。

  • 总督的正式名称是:「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
    • 晋阶则「兵部右侍郎」改「兵部尚书」衔
    • 少数兼任驻省巡抚者(清末则为全部)加「兼巡抚事」,另外有的还兼理专务(如两江总督加「操江、统辖南河事务,兼理两淮盐政」)
  • 巡抚的正式名称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某某等处地方」
    • 晋阶则加「兵部右侍郎」衔
    • 有的还加「提督军务粮饷」,一般不兼理专务

(注:尚书侍郎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都是一部堂官加衔,无上下隶属关系,其区别只是品秩上的。)

总督官署称:某某总督部院或部堂衙門,民间或称“辕门”而非影视作品中的总督府,如:两广总督部院、两江辕门。部即兵部;院即都察院。总督的自称与部、院堂官相同,择一而称:本部堂或本院。

參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