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辦臺灣撫墾大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督辦臺灣撫墾大臣清代臺灣建省後,主管「番地」開墾,對外擴張的最高主官。而其目的是為了貫徹「招撫生番、清除內患、墾殖番地、擴張疆域」之政策所設置,原則上也是臺灣撫墾局之主管,由臺灣巡撫兼任,副主管則為「幫辦臺灣撫墾大臣」。

督辦撫墾大臣一職,設於1886年,為首任臺灣巡撫劉銘傳兼任。劉銘傳奏請朝廷,任命板橋林家士紳林維源太常寺少卿身份,派為幫辦臺灣撫墾大臣。1895年福建臺灣省依照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後,該官職予以廢除。

歷任[编辑]

相關參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