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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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旗法》第五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在地应每日升挂国旗


全国人大常委会自制印章,中央刊国徽。《国徽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应当悬挂国徽

组成人员
委员长 吴邦国
副委员长(15) 王兆国 李铁映 司马义·艾买提 何鲁丽 丁石孙 成思危 许嘉璐 蒋正华 顾秀莲 热地 盛华仁 路甬祥 乌云其木格 韩启德 傅铁山
秘书长 盛华仁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机构类型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
行政级别 正国级
联络方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厅
 地理坐标 39°54′12″N 116°23′15″E / 39.90333°N 116.38750°E / 39.90333; 116.38750坐标39°54′12″N 116°23′15″E / 39.90333°N 116.38750°E / 39.90333; 116.38750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大会堂二楼
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甲1号
 邮政编码 100050
 电话号码 +86 (0)10 83102103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邮政编码 100805
 电话号码 +86 (0)10 63094883(综合处)
 官方链接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對外官網 中国人大网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立时间 2003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175名組成人員,其中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16名,委員159名,任期由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間共召開32次全体會議。常委會组成情况如下:

组成人员[编辑]

2005年3月13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补选宋照肃陈秀榕闻世震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其他工作人员[编辑]

  • 副秘书长:

历次会议[编辑]

全体会议[编辑]

委员长会议[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2003年逝世,詳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3年12月). [2009-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4). 
  2. ^ 2003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會議接受華福周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调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3. ^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接受張耕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调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4. ^ 2007年6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接受黃康生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职务,调任中共貴州省委常委、貴州省副省長

外部链接[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