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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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之一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组成部分,被中国共产党称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被毛泽东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


基本内容[编辑]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2]

群众路线作为党的工作路线的方法论,其对应世界观是群众观点。毛泽东思想的提出者刘少奇指出,

历史[编辑]

中国共产党在创始初期为了壮大自身势力,就十分重视群众工作。1922年党的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到广大群众里面去。”1925年中央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全国大会也作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论断。1928年11月,李立三在参加中共六大后,向在浙江地区革命领导人传达中央精神的工作谈话,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

1929年9月由陈毅起草、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三处提到“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解决红军给养问题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毛澤東在1929年12月的古田會議決議中,第一次針對群眾路線進行相關闡述:

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群眾路線概念的內涵被毛澤東不斷深化和發展。毛澤東在1943年6月為中央起草的《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一文中指出:

在《論聯合政府》一文中,毛澤東進一步闡述群眾路線: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群众路线被确立为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根本的组织路线。[5]

2013年6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部署,成立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作为领导、监督该政治运动的中央级机构。

其他[编辑]

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毛泽东指示“公安机关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方针,形成了公安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传承。

林彪1966年11月3日在天安门城楼上讲话(讲话稿经毛泽东审阅)说:“毛主席的路线,是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的路线,是‘敢’字当头的路线,是敢于相信群众,敢于依靠群众,敢于放手发动群众的路线。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运用和新发展。”

参考文献[编辑]

  1. ^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 ^ 《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毛泽东
  3. ^ 毛泽东. 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1991-06-02 [2018-02-27]. ISBN 9787010009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7). 
  4. ^ 毛澤東. 論聯合政府. 解放日報 (延安). 1945-05-02. 
  5. ^ 《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刘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