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镇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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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古华的一部长篇小说,1981年发表于《当代》杂志,同年11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82年小说获得茅盾文学奖,后来还被改编为同名电影同名电视剧[1]该书描绘了湖南南部山区的风土人情,反映社会变迁,批判了投机钻营与麻木不仁的不良风气。

情节[编辑]

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有个小镇,名为芙蓉镇。胡玉音是镇上生意最为兴隆的一个米豆腐摊子的摊主,众人都叫她“芙蓉姐”,她不但人长得俏丽,而且为人善良,性情温顺。因为待客公道热情,胡玉音的米豆腐生意越来越好。镇上有几个食客每日必到胡玉音的米豆腐摊子,他们是粮站主任谷燕山、大队党支部书记黎满庚、专吃白食的“运动根子”王秋赦、“铁帽右派”秦书田。镇里国营饮食店女经理李国香嫉妒胡玉音婉好的容貌和红火的生意,暗中开始了她的“政治调查”。

1964年,胡玉音和丈夫黎桂桂通过辛勤劳动,终于在芙蓉镇盖起了一栋新楼房。这时,已调回县城的李国香突然带领县委四清工作组进驻芙蓉镇,和王秋赦等人在镇里大搞清算运动。胡玉音被迫撤了米豆腐摊子。谷燕山因为每月“盗卖”给胡玉音60斤碎米穀头子,被停职反省。黎满庚曾经是胡玉音的恋人,后因为政治上的压力被迫与胡玉音分手,但暗中一直在保护着胡玉音;现在面对李国香的压力,内心矛盾的他最后还是交出了胡玉音让他代为保管的1500元人民幣。秦书田原为区歌舞团编导,因“隐瞒”自己的右派身份而再次受到批斗并当众罚跪。

胡玉音被迫到外地亲戚家避风,等她回到家里时,丈夫已含冤自杀,自己被划为新富农。胡玉音悲痛欲绝,只有一直佯装疯癫的秦书田在暗中帮助她。在这次四清运动之后,芙蓉镇一片萧条,人与人之间也变得冷漠了。李国香大红大紫,当上了公社书记;王秋赦也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取代黎满庚担任了大队党支书;秦书田与胡玉音被罚每天清扫石板街;谷燕山每天借酒浇愁。在接踵而来的运动中,秦书田与胡玉音相濡以沫,渐渐相爱了。最后,秦书田与胡玉音冲破阻力,结合在一起;成亲之夜,他俩又轻轻唱起当年那首《轿夫歌》。因为王秋赦和李国香的私下报复,秦书田和胡玉音被定为反革命犯罪典型而判刑入狱;胡玉音因有身孕,监外执行。秦书田和胡玉音坚贞不屈,相互鼓励着要顽强地活下去。后来在谷燕山的帮助下,难产的胡玉音生下一子。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秦书田和胡玉音平反昭雪,一家人终于团聚。1979年,芙蓉镇又恢复了勃勃生机,镇上商贩云集,胡玉音又卖起了米豆腐;谷燕山当了镇委书记,忙着清理芙蓉河;秦书田当上了县文化馆副馆长,忙着下乡采风;黎满庚也官复原职;“运动根子”王秋赦却变成了疯子。

参考资料[编辑]

  1. ^ 董昕; 张书珩 (编). 中外小说名著快读. 远方出版社. 2004: 215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