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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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鏜

大明吏部尚書
籍貫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進賢縣
字號 字仕鳴
出生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十月二十七日
逝世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配偶 娶杨氏
親屬 (子)萬汾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江西乡试第二名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萬鏜(1485年—1565年),字仕鳴,號治斋,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今江西省進賢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尚書

生平[编辑]

萬鏜登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江西鄉試第二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聯捷乙丑科二甲九十五名進士正德年間,由刑部主事屢遷吏部文選郎中,后因司署發生火災啊,下獄,贖還職。此後歷任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十六年五月进左少卿。

明世宗繼位后,因萬鏜曾給知縣劉源清寫信令其防備朱宸濠叛亂,而賚金幣。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升爲順天府尹,丁忧归。服阕,五年六月復除原职。六年十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七年七月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八年七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十一年冬因彗星事進言,而招致世宗大怒,斥為民,令吏部錮勿用。家居十年中,屢次授推薦均不予批准。同年嚴嵩控制朝政時,援引湖廣蜡爾山蠻叛,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三月起用其為右副都御史,勘处湖广、贵州夷情,參與剿撫。萬鏜接納土指揮田應朝計謀,誘致其酋,督兵攻破。嘉靖二十四年平定后召還回京,任兵部右侍郎,但不久銅平酋龍子賢再次叛亂,御史繆文龍稱萬鏜剿撫均失敗。世宗下詔撫按官勘覆,后歸罪於參將李經,事情方解。

嘉靖二十五年正月,萬鏜升任兵部左侍郎,二十六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尚書,二十八年二月改南京禮部尚書,三十年三月召為刑部尚書,十月代替李默吏部尚書[1],三十二年三月九年秩满,加太子少保

萬鏜為嚴嵩所舉薦,此後凡事均委隨嚴嵩,又頗為擅長貪污賄賂之策。撫治鄖陽都御史缺位,萬鏜舉薦通政使趙文華。恰逢給事中朱伯辰彈劾趙文華,趙文華則檢舉萬鏜實為排擠。世宗大怒,遂於三十二年八月將朱伯辰與萬鏜一同罷免,久之去世。隆慶初年,恢復官職,贈太子太保[2]

家族[编辑]

曾祖萬德銓。祖父萬原和,教授,贈通判。父萬福,南京刑部郎中,官任金華府知府。母饶氏,封宜人。重庆下。兄万镃,贡士。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萬鏜,字仕鳴,進賢人。父福,金華知府。鏜登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中,由刑部主事屢遷吏部文選郎中。司署火,下獄,贖還職。歷太常、大理少卿。世宗嗣位,以鏜嘗貽書知縣劉源清,令預防宸濠,賚金幣。尋遷順天府尹,累遷右副都御史。歷兵部侍郎、右都御史,皆南京。彗星見,應詔陳八事。中言:「人邪正相懸,而形迹易混。其大較有四。人主所取於下者,曰任怨,曰任事,曰恭順,曰無私。而邪臣之恣強戾、好紛更、巧逢迎、肆攻訐者,其迹似之。人主所惡於下者,曰避事,曰沽名,曰朋黨,曰矯激。而正臣之守成法、恤公議、體羣情、規君失者,其迹似之。察之不精,則邪正倒置,而國是亂矣,此不可不慎也。治天下貴實不貴文。今陛下議禮制度考文,至明備矣,而於理財用人安民講武之道,或有缺焉。願輟聲容之繁飾,略太平之美觀,而專從事於實用,斯治天下之道得矣。至大禮大獄得罪諸臣,幽錮已久,乞量加寬錄。」帝大怒,斥為民,令吏部錮勿用。家居十年,屢推薦,輒報罷。同年生嚴嵩柄政,援引之,湖廣蜡爾山蠻叛,起鏜副都御史,相機剿撫。鏜納土指揮田應朝策,誘致其酋,督兵破之。條上善後七事,帝咸報可。召鏜還。未幾,銅平酋龍子賢復叛,御史繆文龍言鏜剿撫皆失。詔下撫按官勘覆,歸罪於參將李經,事乃解。鏜得為兵部侍郎。遷南京刑、禮二部尚書。召掌刑部。俄代李默為吏部尚書。”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鏜既為嵩所引,每事委隨,又頗通饋遺。撫治鄖陽都御史闕,鏜以通政使趙文華名上。會給事中朱伯辰劾文華,文華上言:「納言之職,例不外推。鏜意在出臣,又嗾所親伯辰論劾,欲去臣。且鏜以侍郎起用,乃朦朧奏二品九年滿,得加太子少保。又以不得一品,面謾腹誹,無大臣禮。」帝怒,遂與伯辰並黜為民。久之卒。隆慶初,復官,贈太子太保。”
官衔
前任:
顧應祥
明朝刑部尚書
1511年
繼任:
應大猷
前任:
李默
明朝吏部尚書
1511年-1513年
繼任:
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