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街頭藝人
每位街頭藝人的表演形式都不同,在公空場所也不限任何地點,所以有的會選在室內的穿堂裡獻唱(左),有的會選在戶外的街頭上作畫(右)。

街头艺人,指在私人場所为公众表演拿手绝活的艺人,包括在街头表演音乐家画家行为艺术家等。街頭藝人的表演形式繁多,例如歌唱舞蹈偶戲口技默劇乐器演奏,畫画杂耍表演、說書等等。 在世界上许多大城市都有街头艺人的表演。 他们的表演又被称为街头艺术街頭表演

街頭藝人與傳統藝術表演者有別,後者如電影明星電視演員歌星歌劇家等,會出現於室內場地。 而街頭藝人表演的場地是免費的,未必得到政府認許,經常會被以妨礙交通、製造噪音為由予以開罰;一些地方則採申請許可制,獲得許可的街頭藝人可在指定地點表演;另外有些地方則開放於特定地點及時間,不需申請許可也可表演。

各地政策[编辑]

上海[编辑]

2014年10月25日,上海開始頒發街頭藝人上崗証,允許街頭藝人合法化,首批8位獲得上崗街頭藝人在靜安嘉裡中心附近路段進行試演[1]。2021年10月9日,上海首批16位上海城市艺人获得授牌和证书[2]

台灣[编辑]

現行制度[编辑]

目前街頭藝人是由各縣市文化局設置管理條例,以地方自治的方式進行,藝人到不同的縣市表演,要分別取得當地的執照。[3]

審查爭議[编辑]

  • 證照審議過程,應考者表演遭到評審打斷引發爭議[4],藝人潘美辰在應考時遭到評審打斷而重來[5];雖然台北市長柯文哲承諾檢討不當之處,但公布考試結果潘美辰卻落榜引發質疑。[6]

改革意見[编辑]

2017年立法委員許智傑以廢除歌手證為例,認為證照箝制街頭藝人的營生與發展,建議文化部應該放寬管制或全面解除管制。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依據文化部藝發司的研議,各地方政府對管理街頭藝人有不同辦法與制度,但從文化部角度,也期待能將街頭藝人證照等議題,未來會納入與各地文化局長的會議討論。[7]

對於證照制度改革,有藝人贊成廢除證照,也有期待可以採取評等的方式使表演品質提升。[8]

香港[编辑]

在2018年8月,香港政府撤銷旺角行人專用區,該處是本地一個街頭表演的熱門場地. [9]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其下西九文化區的「街頭表演計劃」邀請經驗豐富的街頭藝人,使用區內的公共空間增添文化氣息。[10]

參考資料[编辑]

相關[编辑]

外部鏈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