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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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泰(14世纪?—1392年),蒲州万泉(今山西省万荣县)人,明朝官员,進士

洪武四年(1371年),袁泰中進士。任酃縣縣丞,改罗山县。后累任右副都御史。为官谦直严谨,秉公执法,百姓爱戴。因遭解縉彈劾,而結仇[1]。后病亡,皇帝派使者祭祀[2]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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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四

參考資料[编辑]

  1. ^ 明史》(卷140):“又為同官夏長文草疏,劾都御史袁泰。泰深銜之。”
  2. ^ 明太祖实录》(卷220):“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庚戌朔 都察院右都御史袁泰卒。泰,蒲州万泉人,洪武四年举进士,为酃县丞,改罗山县。十八年正月,升都察院试右佥都御史。十九年十一月,转左佥都御史。二十三年闰四月,迁左副都御史。二十四年十二月,拜右都御史。为人材辨明于法律,有能名,然颇深刻。为副都御史时,尝鞫经历王爵受赇更罪人姓名,鍜成其狱。爵已诬服,爵属吏薛希胜当连坐,诣大理寺辨诉,乃改谳于河南道,考验爵等实无私弊,泰欲掩己罪,又嗾河南道复寘之法。事闻,上命廷臣会鞫之事,果冤于是。御史夏长文等劾泰苛刻面欺并其家违法数事,罪当死。 上责泰曰:国家治天下者法,而持法平者御史也。今若此欲人无冤得乎?泰免冠叩头泣谢。上以其老宥之。至是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