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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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国民待遇指一国政府给予外籍人士或特定人士、以及外资机构超过国民待遇的特权,常被认为是对本国公民的一种逆向歧视

中国[编辑]

晚清时期,清朝政府给予外籍人士政治、经济、司法特权。实际政务中,各级官员“于是不问是非、不顾顺逆、不分黑白、不论短长,一惟媚远人、私远人、听命远人是务”,故有“一等洋人二等官”的俗语[1],被称之为“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改革开放初期,政府为吸引外资来华投资,对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在税收、土地使用、行政审批等各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这种让利行为在1990年代达到高峰。而自1994年起,政府逐步在税收领域统一外资、内资待遇。2012年12月1日,政府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被认为是在税收领域结束了外籍的超国民待遇[2]。但部分人認为政府在司法、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3]对外籍人员的让利、照顾并未停止。即使是来自贫穷国家的国民,仍会受到官员巴结[4]。这种“巴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政策交织一起,在民间产生了“一等洋人二等,三等少民四等”之类的讽刺性说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在处理涉外案件,依据中国外交原则——“外事无小事”,涉外案件无小案[6]。环球网评论指出,不少人有“怕老外”的心理[7]。因此日常生活中,外籍人士获得警方优待的新闻屡见不鲜,由此产生“外国人代报案”的都市传说[8][9],宣称“老外报案能够百分百破案”[10]。同时,司法机关对涉外案件包括外籍人士犯罪案件时,亦有“不会管、不愿意管、不敢管”——三不管的处理状态。有认为“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在此被错误的使用。具体案件中,法院不敢处理外籍人士,直接损害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6]

另出于統戰的需要,港澳台同胞亦属于享受超国民待遇。政府官员在对台工作时,不仅单独方面向台湾让利,甚至公开要求中国大陆民众为台湾人士放弃自己权益[11]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一等洋人二等官!晚清为何有那么多官员对“洋大人”卑躬屈膝?. 搜狐网. 2017-04-26 [2017-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2) (简体中文). 
  2. ^ 记者:刘欢、韩洁、王建. 外企超国民待遇终结 专家称其应适应新环境. 新浪网,来源:新华网. 2010-12-01 [2017-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8) (简体中文). 
  3. ^ 公安大学教授:我们确实给了外国人所谓的超国民待遇. 凤凰网,来源:央视《新闻周刊》. 2012-05-19 [2017-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简体中文). 
  4. ^ 津巴布韦产妇产子,副市长忙活啥?. 搜狐网. 2017-07-03 [2017-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2) (简体中文). 
  5. ^ 步轩. 洋人来了. 网易. 2014-07-16 [2017-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1) (简体中文). 
  6. ^ 6.0 6.1 公安大学教授:我们确实给了外国人所谓的超国民待遇. 凤凰网,来源:央视《新闻周刊》. 2012-05-19 [2017-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5) (简体中文). 
  7. ^ 胡锡进:我给上海居委会“优待”英国女婿的故事打零分. china.huanqiu.com. [2020-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8). 
  8. ^ “老外代报案”让谁难堪. 凤凰网,来源:云南信息报. 2013-10-20 [2017-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5) (简体中文). 
  9. ^ 郭元鹏. 别把“老外代报案”当谣言去查处. 网易,来源:东方网. 2013-10-20 [2017-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5) (简体中文). 
  10. ^ 媒体评老外代报案破案率高:信息不对称惹的祸. 新民网,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10-22 [2017-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5) (简体中文). 
  11. ^ 记者:张子亚、郭婕妤. 人大代表张兆民:对台胞“高看一等、厚爱一筹” 平潭发展“三多一快”. 央广网. 2017-03-07 [2017-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9)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