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荣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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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满洲帝国名鉴》(1934年)

金荣桂(1876年—20世纪?),伯衡奉天府蓋平县人。中華民国满洲国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1908年(光緒34年)他在山東省任地方官。1911年(宣統3年)1月,他任临邑县知县。中華民国成立後,他继续任该职务。

1913年(民国2年)10月,他改任山東省德县知事。1918年(民国7年)2月,他任济宁县知事。翌年7月,他升任济南警察厅厅長兼理膠济路警察事宜。1920年(民国9年)1月,他任济南市政厅总办。

1921年(民国10年),他转往吉林省任该省省長公署参議。同年5月,他任吉林全省保衛团督办处处長。1925年(民国14年)3月,他任東省特別区警察总管理处处長。1930年(民国19年),他任東省铁路督办公署参赞。

九一八事变後,金荣桂参加满洲国建国。1932年(民国21年/大同元年)初,他任東省特別区警察管理处处長。同年3月满洲国成立,他改任中東铁路理事会理事。9月,他再度任東省特別区警察管理处处長。翌年3月,他任哈尔滨特別市警察厅厅長。1936年(康德3年)12月,他任首都警察厅总監。翌年7月,他升任奉天市市長。1938年(康德5年)7月,他升任奉天省省長,任至1942年(康徳9年)9月。

此後,金荣桂的生平不详。

参考文献[编辑]

  满洲国
前任:
葆康
奉天省長
1938年7月 - 1942年9月
繼任:
徐紹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