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長沙府
长沙府在湖南省的位置(1820年)

长沙府,为五代十国之马楚明朝清朝,是湖南省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单位,以今长沙市辖域为中心,包括周边邻近地区。

五代后梁天成二年(927年),马殷建楚国,改潭州为长沙府,作国都。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复置潭州。

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潭州府改名为长沙府,隶湖广布政使司,辖11县1州:长沙县善化县湘潭县湘阴县宁乡县浏阳县醴陵县益阳县湘乡县攸县安化县茶陵州,府治长沙城。明朝属湖广布政司[1]清朝康熙年间,长沙府改隶属湖南省民国元年(1912年),裁并长沙、善化两首县为长沙府直辖地,次年裁府留县。

参考文献[编辑]

  1. ^ 清·张廷玉 等,《明史》(卷44):“长沙府元天临路,属湖南道宣慰司。太祖甲辰年为潭州府。洪武五年六月更名长沙。领州一,县十一。东北距布政司八百八十里。”

参见[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長沙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