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郡 (西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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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郡中国西晉时设置的郡、國

建置沿革[编辑]

晉代[编辑]

晉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封陳騫為高平公,改山陽郡高平國治所昌邑县(今山东省巨野县南),属兖州。辖境相当今独山湖金乡巨野邹城等市县之间地。高平國領七縣(侯國):昌邑(侯國)、鉅野、方與、金鄉、湖陸、高平(侯國)、南平陽(侯國)。[1]

永嘉之亂後,后赵改高平國為高平郡,後为东晋所收复。晉廢帝太和元年(366年),前燕攻陷高平郡。[2]太和四年(369年),東晉收復高平郡。[3]晉孝武帝太元十二年(387年),翟魏攻陷高平郡[4],收復後又一度为前秦所占领。太元十九年(394年),後燕攻陷高平郡。[5]晉安帝義熙五年(409年),劉裕北伐南燕,收復高平郡,為了區別於僑郡而改為北高平郡[6]

東晉時,高平郡移治高平縣,省昌邑、湖陸二縣,改南平陽縣為平陽縣,任城郡之任城、亢父二縣併入高平郡。[7]

南北朝[编辑]

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改北高平郡為高平郡[6]宋文帝元嘉二十年(443年),省兗州,高平郡改屬徐州。元嘉三十年(453年),復立兗州,高平郡還屬兗州。南朝宋時,移治高平县(今邹城市西南),省任城縣。此時,高平郡領高平、方與、金鄉、鉅野、平陽、亢父六縣。[7]宋明帝泰始二年(466年)十二月,宋失淮北四州,北魏攻陷高平郡。[8]

北魏时,復置任城縣,分高平郡之任城、亢父、鉅野三縣重置任城郡,高平郡僅餘四縣。[9]北齐时,高平郡移治任城县(今济宁市任城区)。北周武帝建德六年(577年),滅北齊,高平郡由齊入周。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高平郡,其地屬兖州[10]

僑郡(一)[编辑]

東晉時,在揚州境內僑立高平郡,以安置流民,領金鄉、湖陸、高平、鉅野、昌邑五縣。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改高平郡為南高平郡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年),鉅野縣併入高平縣,昌邑縣亦省併。[7]

僑郡(二)[编辑]

宋明帝泰始二年(466年)十二月,失淮北四州,北魏攻陷高平郡。[8]泰始五年(469年),在淮南郡當塗縣境內僑立高平郡,以安置流民,領高平、金鄉二縣,同年又立睢陵縣。[7]

人口[编辑]

  • 晉武帝太康三年(282年),高平國有3800戶。[1]
  • 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年),高平郡有6358戶,21112口,南高平郡(僑)有1718戶,9731口。[7]
  • 東魏孝靜帝武定中(543年—550年),高平郡有11124戶,25896口。[9]

行政長官[编辑]

高平相(265年—310年代)[编辑]

高平太守(—409年)[编辑]

北高平太守(409年—420年)[编辑]

高平太守(420年—577年)[编辑]

高平郡守(577年—583年)[编辑]

  • 向道力,陳州人,隋文帝開皇初偽作,後被捕。[24]

行政長官(僑一)[编辑]

高平太守(—377年)[编辑]

高平相(377年—403年)[编辑]

高平太守(403年—404年)[编辑]

  • 劉懷肅,彭城人,晉安帝元興三年(404年)在任。[26]

高平相(404年—420年)[编辑]

  • 劉懷肅,彭城人,晉安帝義熙元年(405年)在任。[27]

南高平太守(420年—)[编辑]

行政長官(僑二)[编辑]

高平太守(469年—)[编辑]

國主[编辑]

西晉高平國(265年—310年代,377年—403年,404年—420年)[编辑]

高平國(265年—310年代,377年—403年,404年—420年)[34][35][36]
以佐命之功封,食邑3000戶
代數 封爵 姓名 在位時間 備註
1 高平公 武公 陳騫 265年—281年
2 高平公 陳輿 陳騫子
3 高平公 陳植 陳輿子
4 高平公 陳粹 ?—310年代 陳植子
西晉末國絕,377年繼絕
5 高平郡開國公 377年—? 陳騫玄孫
6 高平郡開國公 陳浩之 ?—420年 陳?弟子
楚受禪,國除;晉匡復,復國
宋受禪,國除

參見[编辑]

註釋及徵引文獻[编辑]

  1. ^ 1.0 1.1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2. ^ 2.0 2.1 《晉書 卷七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3. ^ 3.0 3.1 《資治通鑑 卷一百〇二 晉紀二十四》
  4. ^ 《晉書 卷九 帝紀第九》
  5. ^ 資治通鑑 卷一百〇八 晉紀三十
  6. ^ 6.0 6.1 《宋書 卷三 本紀第三》
  7. ^ 7.0 7.1 7.2 7.3 7.4 《宋書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8. ^ 8.0 8.1 《宋書 卷八 本紀第八》
  9. ^ 9.0 9.1 《魏書 卷一百六中 地形志二中第六》
  10. ^ 《隋書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11. ^ 《晉書 卷七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12. ^ 《晉書 卷九十一 列傳第六十一》
  13. ^ 《晉書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14. ^ 《晉書 卷八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15. ^ 《宋書 卷五十 列傳第十》
  16. ^ 《宋書 卷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17. ^ 《梁書 卷十一 列傳第五》
  18. ^ 《宋書 卷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19. ^ 《魏書 卷八十四 列傳儒林第七十二》
  20. ^ 《周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五》
  21. ^ 《魏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22. ^ 22.0 22.1 22.2 《新唐書 卷七十二 表第十二》
  23. ^ 《新唐書 卷七十一 表第十一》
  24. ^ 《隋書 卷五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25. ^ 《晉書 卷九十九 列傳第六十九》
  26. ^ 《宋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七》
  27. ^ 《晉書 卷三十七 列傳第七》
  28. ^ 《宋書 卷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29. ^ 《南齊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八》
  30. ^ 《宋書 卷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31. ^ 31.0 31.1 《南齊書 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
  32. ^ 《南齊書 卷三十 列傳第十一》
  33. ^ 《南齊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
  34. ^ 《晉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五》
  35. ^ 《册府元龟 卷一百七十三 帝王部 继绝》
  36. ^ 《艺文类聚 卷五十一 封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