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海空經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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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海空經貿城中華民國行政院在2010年提出並且核定的計劃[1],2009年時行政院長吳敦義曾提出要在南部地區推動重大公共工程建設,帶動南部的經濟發展,宣示要以二六三二億元帶動南台灣的經濟繁榮[2]

起源[编辑]

2009年10月,行政院吳敦義院長在行政院會指示:「在南部地區積極推動重大公共工程建設,帶動南部地區的經濟發展,希望經建會交通部高雄市政府陳市長充分而密切的溝通,除了之前提到的南星地區填海造陸工程外,再將過去高雄配合亞太營運中心的構想所提的重大計畫逐一檢視,並依照當前的環境及情勢整合後,提出一個海空聯運的港區建設構想,以回應南部地區廣大民意的需求,平衡南北的發展。」

行政院遂於2010年初提出「高雄海空經貿城」計畫[1],宣示要以二六三二億元帶動南台灣的經濟繁榮[3]

背景[编辑]

  • 高雄市及高雄縣自1996年以後為南部區域內歷年失業人口數最多及次多之行政區[2]
  • 高雄地區傳統產業面臨轉型挑戰,新興產業群聚仍待發展;因應石化群聚產業於高雄地區空間的再結構;對於閒置國公營事業管有土地之更新與再利用[2]

行政院設定的地方發展定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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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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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1.0 1.1 陳梅英. 政院推動高雄海空經貿城 - 財經.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0-03-04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4) (中文).  引证错误:带有name属性“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0”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2. ^ 2.0 2.1 2.2 2.3 2.4 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綱要計畫 (PDF). 台灣行政院經建會. 2010-02-05. [永久失效連結]
  3. ^ 高雄海空經貿城整體發展綱要計畫 (PDF). 台灣行政院經建會. 2010-02-05.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