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香港市政局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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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香港市政局選舉原定於1961年3月舉行,由合資格選民投票選出4位民選議員,任期四年,惟因此次選舉之候選人與議席相等,故此選舉並無辦理。

選舉經過[编辑]

原定本次選舉是1957年香港市政局選舉的換屆選舉,因為該屆選出的議員,任期至1961年3月31日止,新一屆議員必須在此之前選出。是次議席出缺為4席,而登記參選的有香港革新會貝納祺張有興香港公民協會李耀波胡百富,四人均為上屆當選者,並爭取連任,故此港府在1961年2月25日刊登憲報,公告此四人當選為市政局議員,任期至1965年3月31日,而本年則不用選舉,一度引起社會嘩然。

資料來源[编辑]

  • 工商日報第五版,1961年2月26日
  • 星島日報第五版,1961年2月25日社評
  • 劉潤和(2002),《香港市議會史1883-1999》,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出版(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