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香港區議會選舉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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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香港區議會選舉舞弊案是指2015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中,有人提供賄款,誘使屬於本土派傘後組織參選泛民選區以圖「鎅票」。三名被告被判監兩年四個月至四年,唯幕幕後主腦及金主仍逍遙法外。

經過[编辑]

4月至6月,網台主持鄭永健偕當時女友溫曉怡,多次與「李總」、「張總」等會面。「李總」要找本土派參選區議會,最終目的是要參與立法會選舉,鄭永健當時猜測「李總」是內地統戰部的人。7月至8月,鄭永健曾約見青年新政長沙灣社區發展力量東涌人本土派團體,聲稱有中資財團資助本土派人士出選區議會,每派一名參選人,便可獲得15萬元資助,條件是必須在約40個指定選區出選及最少都要取得200票,但多個組織拒絕,只有次被告與第三被告答應[1]。青年新政代表袁方與鄭永健會面時將會面內容錄音,發言人梁頌恒聽錄音後認為鄭的資助計劃是「有組織的𠝹票行為」,翌日於Facebook發聲明,表明不會接受鄭及背後財團的資助,警告財團不要意圖或企圖在選舉中攪局[2]

8月20日,有線新聞節目《新聞刺針》成功「放蛇」與鄭永健會面,並在翌日清晨報道。會面中鄭永健指公司志在打擊泛民和「外國勢力」。被記者問及資金來源,鄭永健指是「大中華、中港台」的資金[3]。事年曝光後,鄭永健回答傳媒「資助」一事純為籌備節目,測試本土派是否守法和團結,圖藉此掩飾賄選[4]

2016年10月26日,首被告鄭永健六項選舉舞弊及一項串謀選舉舞弊罪成,被判入獄四年。次被告顧家豪及第三被告陳建隆串謀選舉舞弊罪罪成,分別判監兩年半及兩年四個月。法官形容今次案件是極嚴重的賄選。[5]

幕後黑手及金主[编辑]

幕後主腦及金主「李總」、「張總」仍逍遙法外。溫曉怡在庭上的證供,發現鄭永健認識「李總」過程中的其中一名介紹人,原來是曾任梁振英競選辦新聞助理、後來任職親中機構新家園協會高凌翔。鄭永健其後接受盤問,聲稱是經「陳生」介紹認識「李總」,而陳是經朋友高小姐介紹。高凌翔接受查詢時表示,鄭永健是她「朋友介紹的朋友」,因到鄭的網台幫忙見過一兩次。高承認介紹朋友「陳生」予鄭認識,但強調不認識「張總」和「李總」,也沒有介紹工作給鄭。高指不知陳的全名,只知道他已退休,對他所知不多,又稱沒有陳的聯絡方法。[6]

回應[编辑]

  • 2016年8月16日,民主黨澄清並無向任何組織提供利益,避免民主黨候選人與對方撞區;反駁鄭永健指民主黨接觸青年新政提供80萬元換取青年新政,不要狙撃民主黨派人撞區參選的指控。[7]

外部連結[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1. ^ 區議會選舉舞弊案 三被告否認控罪. Now 新聞. 2016-07-19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3). 
  2. ^ 鄭永健曾晤青政 「點樣反梁都無所謂」, 明報, 2016-07-27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4) 
  3. ^ 《新聞刺針》【傘後組織:有人資助區選搶票】. Facebook. 有線新聞. 2015-08-21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4). 
  4. ^ 法庭:涉利誘本土派出選區會 網台主持疑受統戰部「大佬」指使. 東方日報. 2016-07-20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4). 
  5. ^ 鄭永健選舉舞弊囚四年 法官形容極嚴重賄選. Now 新聞. 2016-10-26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7). 
  6. ^ 一「介紹人」曾任梁振英競選辦助理. 明報. 2016-10-25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8). 
  7. ^ 民主黨反駁鄭永健指控保留追究權. Now 新聞. 2016-08-16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7). 
  8. ^ 早辰 。早晨:第一百五十四集:立法會宣誓風波、區議會賄選案. YouTube. 香港電台. 2016-11-02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