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ser talk:It's gonna be awesome/Flow 存档 1的话题

SSYoung (留言贡献)

看到您在DYKC的意见,为了不洗版,我就搬到这里来讨论了。我个人不是反对英文,只是认为有正式译名或习惯译名的应当尽量使用中文。Windows、iPhone、YouTube、Reddit这样的品牌名,HTML、CSS、Java这样的英文或缩写,因为已经成为通用的习惯名称,已经在中文媒体或书籍中大量使用,想要了解Windows系统或是想要学习HTML的人在媒体书籍中见到的第一步就是要认识这个名称,这种已经通用的英文个人认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像Tasman这种如果有习惯译名的名词还使用英文,个人认为会给读者带来不便。确实会有读者不懂英文,即使对澳大利亚有一定了解,也未必知道Tasman,Queensland,Canberra这些地名与中文地名如何对应,因为介绍澳大利亚的媒体书籍使用的都是通用的中文译名。【实话说,台湾我不太了解,但是就中国大陆的英文教育水平,我个人强烈怀疑大部分人是不知道Canberra对应堪培拉的-{zh-hans:;zh-hant:}-[原創研究?]】同理,即使懂英文,在研究以色列相关知识的时候也未必知道ירושלים对应的是耶路撒冷,因为介绍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媒体书籍使用的都是中文名称。所以这种已经有了通用译名或是习惯译名的词语,我个人是不赞同使用英文代替的。

It's gonna be awesome (留言贡献)

好喔!謝謝您詳細的回覆!=)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謝謝你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5月23日 (二) 07: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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