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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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于香港开埠初期,香港地域已有相当的行政分区。1963年香港政府将港九市区划为四十多个法定分区,成为香港市区日后的基本分区;1980年代香港政府亦为新界制定清晰的法定分区界线。而立法局、两个市政局及十八区区议会在不同时代则有各自的选区,划分方法各有不同;香港政府各部门亦会依据各自订立的内部分区而分工。

香港规划政策包括三层,第一层全港整体规划,继而市区城区规划及第三层分区规划大纲[1]。在2000年解散市政局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只下放少量监察权力和责任给区议会。

分区变化[编辑]

英治初期[编辑]

1840年代香港岛纳入英国管治,首个建成的城镇为维多利亚城,然而维多利亚城没有划分更细的区域,亦没有订定分区和边界,大概范围为东起湾仔、西至上环、南至半山、北临维多利亚港,面积约1000平方英亩(4平方公里)。[2]

1844年第二任香港总督戴维斯试图推行征收人头税的《人口登记法例》失败,令港府无法进行人口普查和户口登记工作。同时维多利亚城人口急速增长,暴露港府只着重于贸易建设而忽视民生基建的弱点。港府因此只好将维多利亚城划分为不同区域,配合当时实行的里甲制,由甲长向政府提供家户的人口和职业,及以类似人头税的户口税掌握人口概况。[2]

1857年港府为统计人口及其分布,将香港岛划分为维多利亚城、筲箕湾、西湾、石澳、大潭笃、赤柱、香江、鸭巴甸及薄扶林九区,当中维多利亚城再细分为七约,七约内有四环的称呼(即四环九约),当时人口聚集于太平山区中环一带。1858年维多利亚城向东西扩张至石塘咀及扫杆埔,并新增石塘咀约。1860年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纳入英国管治,交由军部管理,而未有为九龙分区。[2]1888年,新增坚尼地城约。1930年代太平山约消失,而宝灵顿约亦改称“鹅颈”。[2]

1898年新界纳入英属香港版图。根据1900年2月时任辅政司骆克向总督提交的报告显示,当时新界划分为8个约(Districts)及48个乡(Sub-districts)。[3]1906年新界理民府成立,分为北约及南约两区管辖新界。[4]其中北约理民府管理大埔(包括沙田)、上粉沙打(上水、粉岭、沙头角和打鼓岭,即北区前身)、西贡元朗青山(即屯门前身)等地;而南约理民府则管理新九龙荃湾(包括葵涌青衣马湾)和离岛部分。

新九龙于1900年成立,区域界线为界限街以北及九龙群山海拔高度为500呎(152.4米)以南的地区。同年政府在新界报告中指出,新九龙与九龙相连,人口、贸易交流繁忙,故不属于新界管辖,亦不受新界《本土社群条例》规限,以港九市区同样方式管理。1937年香港政府制作法定地图,明确列出新九龙的界线。[5]相对于1900年列明的新九龙北边界线大致按照九龙群山的山脊线划定,并包括象山飞鹅山在内,1937年法定地图的则按照九龙群山的二百米线划定,港府直至1960年代仍然混合使用两种边界。[5]

日占时期[编辑]

香港日占时期行政区划日本香港占领地政府的民治部于1942年4月建立,并且将香港岛分成12区,九龙连同新九龙分成6区,每区设立一个区役所管理该区事务,被视为日后发展分区管治的基础。1943年7月6日,大屿山、长洲、坪洲等偏远岛屿,由新界改划至香港岛。同月20日,荃湾区及西贡区由新界改由九龙管辖,同时亦将九龙区份增加至10区,并将1942年未分区的新界分成7区管辖。[6]香港重光后,香港的行政区域恢复至战前的安排。

英治后期[编辑]

在1945年至1982年间,新界继续维持理民府制度,而港九市区则自1963年起实施分区制。新界方面,香港重光后初期基于人手不足,南约及北约理民府合并为单一理民府,至1948年才重新分为大埔、元朗及南约理民府。1958年10月,因应荃湾卫星城市发展,荃湾理民府从南约理民府分离。[7]1960年因应于西贡半岛白沙湾计划开发水库,南约理民府取消,改为西贡及离岛两个理民府。[8]1963年开发水库计划搁置,上述两理民府再度合并,复设南约理民府。[9]1969年因应万宜水库发展计划,南约理民府再度分拆为西贡理民府及离岛理民府。[10]1974年4月1日,为配合沙田屯门新市镇成立,沙田理民府自大埔理民府分离,而屯门理民府自元朗理民府分离。[11]1979年10月1日,北区理民府自大埔理民府分离;管辖范围为上水粉岭沙头角打鼓岭[12]

港九市区方面,1963年起设立分区制度。九龙半岛设立22个区,以及3个处于开发中或处于乡郊状态的地区;香港岛设14个区,然则该等区域仅限于港岛北岸市区,南部地区及郊野地区并没有设立区域。1968年随着市区设立类近理民府的民政处制度,港九市区设立10个区,1963年分区中未有涵盖的南港岛地域亦分别由西区及东区所管辖。[13]1975年9月29日,港岛作出行政区划改编,中区及西区合并成中西区,同时设立南区民政处,将南区从西区及东区中分出。[14]

1982年随着落实地区行政计划,首届区议会选举举行,行政区划根据区议会分区所划定,港九市区的民政处及新界的理民府于同年10月1日废除,统一称为“政务处[15]。分区主要为方便政府部门协调及管理地区层面的服务及设施,并鼓励香港市民参与地区事务。政府派驻各地区的民政事务专员直接监督地方行政运作、统筹及落实地区计划,并同时负责联络、协调及调停。香港区议会只属咨询机构,没有行政权。

1985年从荃湾区分拆葵涌及青衣区,形成十九区。[16]1988年葵涌及青衣区改名为葵青区;油麻地区改名为油尖区。[17][18]1994年,油尖区旺角区合并为油尖旺区[18]

变迁年表[编辑]

时期 香港岛 九龙 新界
1841年-1857年 未划入英治 未划入英治
1857年-1858年 7个约(维多利亚城)
(西营盘、上环、太平山、中环、下环、黄泥涌、扫杆埔)
9个区
(维多利亚城、筲箕湾、西湾、石澳、大潭笃、赤柱、香港、鸭巴甸、薄扶林)[注 1]
1858年-1860年 8个约(维多利亚城)
(石塘咀、西营盘、上环、太平山、中环、下环、黄泥涌、扫杆埔)
1860年-1866年
1866年-1888年 9个约(维多利亚城)
(石塘咀、西营盘、上环、太平山、中环、下环、湾仔、宝灵顿、扫杆埔)
1888年-1899年 10个约(维多利亚城)
(坚尼地城、石塘咀、西营盘、上环、太平山、中环、下环、湾仔、宝灵顿、扫杆埔)
1899年-1907年 8个约
(九龙、沙头角、元朗、双鱼、六约、东海、东岛、西岛)
1907年-1928年 2个区
(北约、南约)
1928年-1930年
1930年-1942年 9个约(维多利亚城)
(坚尼地城、石塘咀、西营盘、上环、中环、下环、湾仔、鹅颈、扫杆埔)
2个区
(北约、南约)
1942年-1943年 12个区
(中区、西区、水城、藏前、山王、东区、春日、青叶、铜锣湾、筲箕湾、元港、赤柱)
6个区
(九龙城、深水埗、旺角、油麻地、尖沙咀、红磡)
1943年-1945年 10个区
(鹿岛、元区、青山、大角、香取、凑区、山下、荃湾、启德、西贡)
6个区
(沙田、大埔、上水、新田、沙头角、元朗)
1945年-1948年
1948年-1958年 3个区
(大埔、元朗、南约)
1958年-1960年 4个区
(大埔、元朗、南约、荃湾)
1960年-1963年 5个区
(大埔、元朗、西贡、离岛、荃湾)
1963年-1968年 15个区
(薄扶林、摩星岭、坚尼地城、西区、半山、山顶、西营盘、中区、湾仔、跑马地、铜锣湾、北角、鲗鱼涌、筲箕湾、柴湾)
22个区
(荔枝角、长沙湾、苏屋、深水埗、石硖尾、旺角、油麻地、京士柏、尖沙咀、红磡、何文田、马头围、九龙塘、九龙城、香港机场(启德)、新蒲岗、黄大仙、佐敦谷、牛头角、观塘、油塘、鲤鱼门)
3个地区
(钻石山、牛池湾、龙翔道)
4个区
(大埔、元朗、南约、荃湾)
1968年-1969年 4个区
(西区、中区、湾仔、东区)
6个区
(深水埗、旺角、油麻地、九龙城、黄大仙、观塘)
1969年-1974年 5个区
(大埔、元朗、西贡、离岛、荃湾)
1974年-1975年 7个区
(沙田、大埔、元朗、屯门、西贡、离岛、荃湾)
1975年-1979年 4个区
(中西区、湾仔、东区、南区)
1979年-1985年 8个区
(沙田、大埔、北区、元朗、屯门、西贡、离岛、荃湾)
1985年-1988年 9个区
(沙田、大埔、北区、元朗、屯门、西贡、离岛、荃湾、葵涌及青衣)
1988年-1994年 6个区
(深水埗、旺角、油尖、九龙城、黄大仙、观塘)
9个区
(沙田、大埔、北区、元朗、屯门、西贡、离岛、荃湾、葵青)
1994年至今 5个区
(深水埗、油尖旺、九龙城、黄大仙、观塘)

变迁地图[编辑]

管治架构[编辑]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民政事务处
 
 
 
 
 
 
 
 
 
 
 
 
 
 
 
 
 
 
 
 
 
 
 
 
 
 
 
 
 
 
 
 
 
 
 
 
 
 
 
 
 
 
民政事务专员
 
 
 
 
 
 
 
 
 
 
 
 
 
 
 
 
 
 
 
首长级薪级第2点
 
 
 
 
 
 
 
 
 
 
 
 
 
 
 
 
 
 
 
 
 
 
 
 
 
 
助理民政事务专员
 
 
 
 
 
 
 
 
 
 
 
 
 
 
 
 
 
 
 
 
 
 
 
 
 
政务主任/高级政务主任
 
 
 
 
 
 
 
 
 
 
 
 
 
 
 
 
 
 
 
 
 
 
 
 
 
 
 
 
 
 
 
 
 
 
 
 
 
 
 
 
 
 
 
 
 
 
 
 
 
 
 
 
 
 
地区管理委员会
 
 
区议会
 
 
地区委员会
 
 
关爱队
 
 
 
 
 
 
 
 
 
 
 
 
 
 
 
 
 
 
 
 
 
 
 
 
 
 
 
 
 
 
主席
 
 
主席
 
 
主席
 
 
总指挥
 
 
 
 
民政专员兼任
 
 
民政专员兼任
 
 
委员互选产生
 
 
民政专员兼任
 
 

现时分区[编辑]

香港地区划分图
规划署划定的都会区范围






日常应用(地址)的法定分区[编辑]

分区作用[编辑]

法定区份(或称法定分区)于1963年开始编成。日常应用的地址都是以法定分区来制定,如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法定地址是铜锣湾兴发街1号,而非按18区划分和选区划分写成“东区维园选区兴发街1号”;政府部门执法亦会参考区议会分区,或自订分区办法。

法定区份与18区及选区有别,且边界有时并不重合。例如九龙城区议会服务行政分区的九龙城区,法定区份何文田则用作邮寄地址,而九龙城区议会内亦有一个名为何文田的选区,包括法定区份何文田部分范围;又例如2016年前法定区份铜锣湾就是分别由东区和湾仔区管治,西面属于湾仔区,东面则属于东区[注 2][19]

虽然立法会、区议会分区与法定分区有别,但亦是基于法定分区而编成,因为先设定以人口聚居地而来的法定分区,后有选举所用的选区。如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的选区港岛中区,便是由现在区议会湾仔区及东区西面的结合而成。(1997年前香港立法局各个选区与区议会分界有所不同,参考香港地方选区条目及其备注。)

一些按港铁站名而成的通俗分区名称,如天后炮台山彩虹太子佐敦等,没有经过立法而成,只维持口头上的称呼,不能在正式文件上使用。惟近年政府亦开始+在官方新闻公报中使用通俗分区名称,例如警方在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若有示威者在上述地区附近聚集(包括天后太子等)会在新闻公报中直接使用上述通俗分区名称;而2021年1月特区政府在油麻地2019冠状病毒疫情较严重设立特定围封区域,由于该特定区域较近佐敦站,亦直接在新闻公报中直接称呼为“佐敦”。

以下是1963年市区及80年代新界的法定分区,法定分区或因应地区发展而变动,但亦会印在香港年报内的地图上。[20]60年代香港市区便有了法定分区,但新界到80年代才确定法定分区。

香港岛及九龙半岛[编辑]

1963年,港英政府当时把维多利亚城九龙分成40多个区(District)。

维城西起:摩星岭(Mount Davis)、坚尼地城(Kennedy Town)、薄扶林(Pok Fu Lam)、西区(Western District)、半山区(Mid Levels)、山顶(Peak)、西营盘(Sai Ying Pun)、中环(Central)、湾仔(Wan Chai)、跑马地(Happy Valley)、铜锣湾(Causeway Bay)、北角(North Point)、鲗鱼涌(Quarry Bay)、筲箕湾(Shau Kei Wan)及柴湾(Chai Wan)。

而九龙西起,有昂船洲(Stonecutters Island)、荔枝角(Lai Chi Kok)、长沙湾(Cheung Sha Wan)、北长沙湾(North Cheung Sha Wan)、深水埗(Sham Shui Po)、旺角(Mong Kok)、石硖尾(Shek Kip Mei)、油麻地(Yau Ma Tei)、尖沙咀(Tsim Sha Tsui)、京士柏(King's Park)、何文田(Ho Man Tin)、九龙塘(Kowloon Tong)、红磡(Hung Hom)、马头角(Ma Tau Kok)、黄大仙(Wong Tai Sin)、九龙城(Kowloon City)、香港机场启德)(Hong Kong Airport (Kai Tak))、新蒲岗(San Po Kong)、佐敦谷(Jordan Valley)、牛头角(Ngau Tau Kok)、观塘(Kwun Tong)、油塘(Yau Tong)、以及鲤鱼门(Lei Yue Mun)。

九龙东北钻石山(Diamond Hill (Area))和牛池湾(Ngau Chi Wan (Area))亦为区,但因为这些地方仍是半乡郊地方,所以归作地方(Area)。钻石山与黄大仙以沙田坳道为界;而牛池湾西界则为五百呎等高线;另外黄大仙、九龙塘、石硖尾三区以北划做龙翔道地方(Lung Cheung Road Area)。当时九龙湾尚在进行填海工程,因此未成一区。油塘和鲤鱼门一直延伸到将军澳西岸。[20]

到了1970年代市政局改制加上民政主任制度发展,当中的分区便成为市区区议会选区分界蓝本。

新界[编辑]

新界方面,自战后至1980年代初,便根据当时理民府发展而成的分区——荃湾(Tsuen Wan)、沙田(Sha Tin)、大埔(Tai Po)、元朗(Yuen Long)、屯门(Tuen Mun)、西贡(Sai Kung)以及由上水(Sheung Shui)、粉岭(Fanling)、沙头角(Sha Tau Kok)和打鼓岭(Ta Kwu Ling)(上粉沙打)组成的北区作划分,新界区议会亦以此为蓝本。

行政分区[编辑]

区议会及行政分区[编辑]

区议会成立以后,地方事务基本上是细分到各个选区,然而综合事务仍由18区分区管理,例如讨论每年巴士发展计划便由区议会以整个行政区为本讨论而不是以个别选区讨论,而政府施政亦不一定是以十八区为基础,好像民政事务署,例如2016年前位于东区的铜锣湾社区中心服务对象也是全铜锣湾及少量周边地方。同样道理,2016年前位于东区的铜锣湾消防局服务对象也是全铜锣湾。[注 2][19]

18区的分区主要是各选区及总区处理下放的资源,而东区之名不是在法定区份的地址上,法定区份的地址要香港政府批准才会落实。香港法定分区是香港有区议会之前或更早时间的分区,而区议会及18区只是处理政府下放的资源,一些政府及全港性的政策,仍旧会参照法定分区来执行.

行政分区例子[编辑]

政府传统上亦按照香港三大区域划分工作分区,二十世纪中后期开始因香港人口增加再细分为九龙东九龙西等等,个别部门如香港警队亦有划分区域以便警治。香港政府各部门以法定分区及其他分区为基础来制定各自的行政分区。

  • 港岛总区
    • 西区
    • 中区
    • 东区
    • 海务离岛
  • 九龙总区
    • 西区
    • 南区
    • 东区
    • 中区
  • 新界总区
    • 西南区
    • 南区
    • 西区
    • 东北区
  • 医院管理局分区
  • 香港社会福利署[22]
    • 中西南及离岛区
    • 东区及湾仔区
    • 观塘区
    • 黄大仙及西贡区
    • 九龙城及油尖旺
    • 深水埗区
    • 荃湾及葵青区
    • 屯门区
    • 元朗区
    • 沙田区
    • 大埔及北区

注:与区议会十八区名称相同者范围未必相同。

没有特定分区部门的文件分区[编辑]

地区行政计划开始,政府部门没有以特定分区为文件分类,主要以区议会秘书处把文件先分类,再依法定分区(1963年开始的城市或乡村分区)来区别,就全港层面,则以香港、九龙、新界,再依法定分区来划分。

以下便是其中一些例子:

三级议会分区[编辑]

立法会[编辑]

香港立法机关的选举分区自实施选举以来屡有更改;现时地方选区分为香港岛东香港岛西九龙西九龙中九龙东新界西北新界北新界东北新界西南新界东南10区。

在香港主权移交前选区尚未合并之时,和区议会分区界线有所不同,如港岛中选区,包括整个湾仔区及部分东区范围,各选区人口不等,登记选民人数亦大约在10万-14万之间,详情可参看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

市政局[编辑]

香港最早的民选议会市政局及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成立的区域市政局则按香港四大区域——香港岛九龙新界离岛——划分。

区议会[编辑]

香港区议会现时分为十八个地方行政区,原意纯粹方便选举行政之用,并不设立区政府政权组织[注 3],无独立立法权[注 4]司法权政府部门亦未必完全按照这些区域划分工作区域。

区域 名称 2021年人口[23] 面积
(km²)
密度
(p/km²)
香港岛 中西区 235,953 12.55 18,808
湾仔区 166,695 10.64 15,791
东区 529,603 18.13 29,440
南区 263,278 39.40 6,779
小计 1,195,529 16.1% 80.72 7.30% 14,957
九龙 油尖旺区 310,647 6.99 44,458
深水埗区 431,090 9.36 46,067
九龙城区 410,634 10.02 40,994
黄大仙区 406,802 9.30 43,730
观塘区 673,166 11.27 59,704
小计 2,232,339 30.1% 46.94 4.24% 47,557
新界 葵青区 495,798 23.34 21,246
荃湾区 320,094 62.62 5,168
元朗区 668,080 138.56 4,825
屯门区 506,879 84.76 5,908
北区 309,631 136.53 2,269
大埔区 316,470 148.18 2,325
沙田区 692,806 69.27 10,082
西贡区 489,037 136.38 3,771
离岛区 185,282 178.21 1,021
小计 3,984,077 53.7% 978.76 88.46% 4,137
总计 7,411,945 100% 1,106.42 100% 6,801
民政主任分区[编辑]

民政主任分区在区议会成立前是政府与市民接触的分区方法,和现在区议会的功用类似,而区议会分区不少亦源自民政主任分区。

1947年,新界北约理民府拆分为元朗理民府及大埔理民府,前者管辖元朗和青山,大埔、沙田、上粉沙打和西贡则由大埔理民府管辖。1950年代中期,新界首个新市镇荃湾开始发展,因此荃湾理民府于1957年从南约理民府分拆出来。1970年代,沙田及屯门新市镇开始花大钱,因此在1974年,沙田理民府从大埔理民府分拆,以及屯门理民府从元朗理民府分拆。

1968年5月,时任香港总督戴麟趾推行“民政主任计划”,将香港及九龙(包括新九龙)划成10区,每区设立民政处民政主任。其中香港岛被分为西区中区、湾仔及东区四区,九龙则分为旺角油麻地、九龙城、观塘、黄大仙和深水埗六区。新界则不属于该计划的范围,继续原有理民府制度。

1970年代末,香港岛的四区曾进行重整,把原属东区的香港岛东南及原属西区的香港岛西南,划出一个新的区域南区,而剩下来的西区则与中区合并成中西区。[注 5]

1980年,大埔区分拆成北区

区议会成立后的变化[编辑]

1982年地方行政计划完全实施,设立香港区议会,整个香港划分为18个区域。分区大致与现时相近,当时葵青区仍然是荃湾区的一部分,而现时的油尖旺区则划为旺角区油麻地区两个区,当时旺角区是最小的分区。

1980年代,大量的人口迁入荃湾新市镇荃湾区的人口开始出现饱和,已经超出了一个区议会的承受能力[注 6],需要两个区议会来应付荃湾新市镇的庞大人口。故此,港府于1985年4月1日,将葵青区从荃湾区分拆出来,成为第十九区,初名为“葵涌及青衣区”,1988年4月1日改称“葵青区”。1989年油麻地区更名为油尖区

随着人口逐步由港九市区迁移到新界新市镇,属港九市区内的油尖区旺角区的人口也逐步减少,为资源能更有效地运用,该两区于1994年合并成为油尖旺区,十九区又变回十八区。

民政事务专员是各区民政事务处主管,是特区政府在地区的代表,由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公务员担任,负责统筹各政府部门在地区的工作并担任该区的地区管理委员会

分区人口不均[编辑]

2021年香港十八区的人口密度,以观塘区最高,每平方公里有59,704居民。而深水埗区的人口密度在1997年之前是最高的,但由于西九龙大量填海,增加深水埗区的面积,使人口比例大大降低。虽然新界北的北区和元朗区皆有广袤的平原,但由于大部分土地保留作乡郊用途和原居民的村地,故市中心一带虽然人口稠密,但全区整体人口密度仍然偏低。人口密度最低的是离岛区,每平方公里约1,021人。

区议会各区界线在近三十年没有大型变动,各分区人口不均情况严重,人口最多的为沙田区,2021年人口为69.2万,人口最少的为湾仔离岛区,2011年人口为16.7万。当中港岛东区因为太古城柴湾(包括杏花邨小西湾)的住宅项目,在近40年的发展下,于1990年代为全港最多人居住的地区,2021年人口接近53万,而湾仔区因为地区老化及居民搬离该区,人口由2016年的18.0万进一步减少至只有16.7万,2021年更跌至16.5万。

注释[编辑]

  1. ^ 香港即旧称“香港村”的黄竹坑旧围一带,西湾即柴湾的旧称。
  2. ^ 2.0 2.1 自2016年起整个铜锣湾均属湾仔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铜锣湾为名的选区有三个,当中铜锣湾中选区属于湾仔区,而铜锣湾北铜锣湾南选区则属于东区
  3. ^ 沿用英治时期做法;现时《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七条亦禁止香港设立具政权性质区域组织。原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4. ^ 区议会只在香港特区政府授权下才可以行使立法权,如《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通过后,康文署署长容许各区议会划定辖区的室外康乐设施的禁烟范围。
  5. ^ 现时香港小学学位分配制度,位于南区的石澳仍然包括在东区的16校网各小一學校網小學名冊. [2017-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07).  (简体字版),及石澳警岗由柴湾警区管辖無障礙統籌主任 (公開資料) - (警務處) (PDF). [2017-10-1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10-25). ,保留住南区曾以东西方式划分的痕迹
  6. ^ 当时香港人口接近五百万,但当时荃湾区人口已经六十万左右

参考文献[编辑]

  1. ^ 叶刘淑仪议员于立法会会议上就“提升区议会的地区规划权责”议案发言[永久失效链接]
  2. ^ 2.0 2.1 2.2 2.3 何佩然:《城传立新:香港城市规划发展史(1841-2015)》(香港:中华书局,2016年),页40。
  3. ^ Hong Kong Government.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Report on the New Territory (PDF). Noronha & Co. 1900-02-19. 
  4. ^ 新界的土地註冊. 土地注册处. [202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1). 
  5. ^ 5.0 5.1 Ho, P. (2018). Making Hong Kong : A history of its urban development. Cheltenham, UK ; Northampton, MA, USA: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87-90.
  6. ^ Ho, P. (2018), 122-124.
  7. ^ 刘智鹏:《展拓界址》(香港:中华书局,2010年),页65。
  8. ^ 西貢離島理民府 今開始改稱南約理民府. 华侨日报. 1963-11-01 [202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8). 
  9. ^ 新界南約理民府今日起又告復名 管轄西貢及離島十個區. 大公报. 1963-11-01 [202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3). 
  10. ^ 南約理民府取消 由西貢及離島理民府接替其原日工作. 香港工商日报. 1969-10-28 [202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3). 
  11. ^ 藍鴻震及孫明揚 分任屯門及沙田理民官. 香港工商日报. 1974-03-19 [202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8). 
  12. ^ 北區理民府已徵得區徽. 华侨日报. 1980-09-21 [2021-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8). 
  13. ^ Hong Kong Government Press. Hong Kong 1969. The Government Printer. 1968. 
  14. ^ 〈鸭脷洲大桥明年招标 两年内建成〉,载《华侨日报》,1975-10-30,第三张第一页
  15. ^ 民政處理民府均改稱政務處. 大公报. 1982-10-01 [2021-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8). 
  16. ^ 葵盛與我特刊 – 區議會85’ 1985年3月版.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历史与社会. 2010-05-24 [202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4). 
  17. ^ 歷史:荃葵青. 香港赛马会-港文化 港创意. 2012 [202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3). 
  18. ^ 18.0 18.1 生活夜校:那些年的19區 消失的區議會. 东方日报. 2019-11-27 [202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4). 
  19. ^ 19.0 19.1 香港區議會網頁. [2012-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3-08-07). 
  20. ^ 20.0 20.1 Hong Kong Government Press. Hong Kong 1963. The Government Printer. 1964. 
  21. ^ 香港消防處. [2008-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26). 
  22. ^ 香港社會福利署. [2008-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5). 
  23. ^ 十八区的人口根据香港政府于2021年公布的香港人口普查资料

外部链接[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