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悉尼雹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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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標33°52′2″S 151°12′27″E / 33.86722°S 151.20750°E / -33.86722; 151.20750

1999年悉尼雹暴
風暴期間砸下的冰雹,左上角是顆直徑7厘米的板球,用於對比
形成1999年4月14日下午16點25分
諾拉以北
消散時間1999年4月14日晚上22點
戈斯福德以東近海
傷亡人數1(多蘭斯灣近海有一人被閃電擊中而遇難)
損失投保:17億澳大利亞元
共計:23億澳大利亞元(估計值)
影響地區悉尼東郊

1999年悉尼雹暴(英語:1999 Sydney hailstorm)是澳大利亞保險行業歷史上賠償金額最高的自然災害,對新南威爾士州東海岸沿線造成大範圍破壞。風暴於1999年4月14日下午在悉尼南部發展形成,然後吹襲該市東部城郊,並在夜間襲擊中心商務區[1]

風暴沿途共降下約50萬公噸冰雹[2][3],造成的投保賠償金額超過17億澳大利亞元[4],如果包括未經投保的財產損失,估計這場風暴一共造成了價值23億澳大利亞元的破壞[5][6]。這個數字超越1989年紐卡斯爾地震英語1989 Newcastle earthquake的11億澳大利亞元保險損失,創下澳大利亞歷史上保險行業賠償數額的新紀錄。此外,風暴期間有約50人受傷,閃電還奪走了一條人命[7][8]

對風暴不穩定的特點和極端特性作進一步分析後,氣象部門認為風暴屬超級單體。風暴路徑飄忽不定,給澳大利亞氣象局的預報工作帶來很大挑戰,其持續時間之長、冰雹強度之大都出人意外。這起事件的另一個獨特之處在於,其形成的時間和地點通常來說極少會出現類似的極端天氣。[4][9]

氣候條件[編輯]

4月14日,悉尼周邊地區的天氣情況總體上較為平靜,澳大利亞氣象局只測得大氣存在很少的不穩定情況。整個大悉尼地區只記錄下兩起大氣不穩定情況,但程度都很輕微。一股弱冷鋒沿海岸線向北移動,位於悉尼西南方向的藍山出現中等程度降水。但從氣象報告和數據來看,這些地區的總體大氣條件「不利於」形成大規模雷暴天氣。[10]

從歷史紀錄來看,悉尼地區在這一時期形成強烈雷暴天氣的情況非常罕見,更不要說保持強度並造成嚴重危害了[11][12]。這導致澳大利亞氣象局在風暴發展早期決定不發布警報[10]。1999年的這場雹暴是有紀錄以來悉尼大都會區第2次在4月降下直徑超過2厘米的冰雹[13],也是該市有氣象紀錄以來的200多年裡第5次在4月受雹暴襲擊[14]

澳大利亞歷史上曾因雹暴屢次遭受重大損失。自1967年保險救災組織開始記錄投保賠償損失以來,澳大利亞歷史上造成破壞最嚴重的10場自然災害中就有4場是雹暴,除1999年這場外,還有1986和1990年襲擊悉尼的兩場,以及1985年襲擊布里斯班的一場。這一期間所有由自然災害導致的投保賠償中,有超過30%是由雹暴引起,並且這30%中又有四分之三發生在新南威爾士州[4]

風暴形成以及在悉尼南部地區上空移動的路徑圖,圖上英語地名從上至下分別是:班迪納、海倫斯堡、臥龍崗市和凱馬

風暴發展[編輯]

形成並在悉尼以南活動[編輯]

1999年悉尼雹暴的風暴單體於澳大利亞時間4月14日下午16點25分在諾拉以北,悉尼西南偏南方向約115公里上空形成。風暴形成後起初向東北方向的海岸線前進,其單體於下午17點15分左右經過凱馬英語Kiama, New South Wales,澳大利亞氣象局這時將系統歸類為「強烈」雷暴。[15]該組織對雷暴強度有專門的分級,「強烈」便是其中一個級別,這一強度雷暴可以產生直徑大於或等於2厘米的冰雹陣風時速至少90公里,還有可能引起山洪爆發或龍捲風。風暴存在期間無論在何時達到相應強度,澳大利亞氣象局都有可能用這一分級來為其分類。[7][16]

風暴繼續向東北方向移動,於下午17點25分在凱馬以北不遠處海岸線經過。系統強度從強烈雷暴降級後繼續向海上行進了約15分鐘,前進速度達到每小時約37公里。風暴於17點40分轉向北上,繼續沿海岸線平行移動。下午18點左右,系統在臥龍崗市正東方向轉向東北偏北,行進路線仍然與海岸線平行。風暴西部邊緣從臥龍崗市上空經過,當地降下中等程度冰雹,澳大利亞氣象局重新將系統歸類為強烈雷暴。[15]

風暴朝東北偏北方向繼續沿海岸線平行移動了15分鐘,由於系統完全位於海上,所以強度雖高,但並沒有對沿海郊區造成嚴重影響。不過,風暴西部邊緣於晚上19點左右再次從海倫斯堡英語Helensburgh, New South Wales以東不遠處海岸線經過,這裡位於悉尼西南偏南方向僅40公里外。10分鐘後,系統略朝北面轉向,風暴中心於晚上19點20分鐘左右從班迪納英語Bundeena, New South Wales重回陸地上空。[17]

風暴進入悉尼東部郊區上空後的行進路線,圖上英語地名從上至下分別是:悉尼港、悉尼中心商務區、植物學灣和班迪納

直接影響悉尼地區[編輯]

澳大利亞氣象局沒有向位於植物學灣北海岸的悉尼機場發布警報,也沒有提醒東部郊區其他地點做好應對大冰雹的準備。該機構以為風暴會繼續向東北偏北方向進入塔斯曼海,沒料到系統會再次轉向北上。[17][18]

穿過海岸線後,風暴繼續北上,於晚上19點40分經過植物學灣,並在5分鐘後到達悉尼機場上空。晚上19點45分到20點05分,系統穿過植物學灣和悉尼港之間的東部郊區,悉尼東部郊區和中心商務區的住宅和商業區降下大量冰雹。[17]其中一些冰雹的尺寸創下悉尼地區歷史上的新紀錄。有報道稱東部郊區出現直徑13厘米的冰雹,但經確認存在的最大冰雹直徑為9厘米。[19]這是悉尼在過去52年來首次出現尺寸超過8厘米的冰雹,上一次出現這種情況則要追溯到1947年悉尼雹暴[14]

風暴繼續穿過悉尼港並略朝北面轉向,其強度經過該港後已有所減弱,於晚上20點15分降級。澳大利亞氣象局認為風暴會在穿越海港後弱化並逐漸消散,不會在北上期間繼續降下大量冰雹,因此該機構沒有向北部郊區發布警報。[11][18]

進入北部郊區並消散[編輯]

風暴穿過悉尼港後直至消散的移動路徑,圖上英語地名從上至下分別是:戈斯福德、棕櫚海灘和悉尼港。

接下來,風暴在悉尼北部郊區上空繼續向北行進了20分鐘,然後再度增強並又一次向西北偏北轉向,重新發展出強烈雷暴的特徵。澳大利亞氣象局對此始料未及,該機構本以為風暴會向海上移動並消散,不會再造成更多破壞。[17]

晚上20點50分左右,系統還在莫納韋爾英語Mona Vale, New South Wales北海灘郊區和棕櫚海灘繼續降下大量冰雹。21點剛過,風暴中心再度經海岸線進入大海上空。風暴強度基本保持不變,並繼續向西北方向穿越布羅肯灣。從晚上21點15分到21點30分,系統西部邊緣對中海岸的南部郊區構成輕微影響。[17]

晚上21點45分左右,風暴已完全離開海岸線進入開放水域上空,再於晚上21點55分左右在戈斯福德正東方向消散。澳大利亞氣象局隨即將系統降級,其風暴單體到晚上22點時已完全消散。[1]

餘波[編輯]

第二個風暴單體[編輯]

澳大利亞氣象局4月14日晚上20點的雷達圖像,顯示第一場風暴位於悉尼中心商務區正上方,第二個風暴單體在海岸線以南約80公里洋面。

4月14日深夜,一個規模較小的單體從之前雹暴的類似路線上經過。澳大利亞氣象局沒有將這一單體分入「強烈」類別,系統也沒有像前一個單體那樣發展成超級單體[20]在這樣的情況下,第二個單體的行進方向和模式也就更為單一併且容易預料,總體上是跟隨冷鋒移動,澳大利亞氣象局向沿途居民發布警報,提醒大家做好防災準備[21]

第二個單體於晚上22點剛過不久經過悉尼上空,這時距首場風暴途經該市還只過了兩小時。超級單體襲擊悉尼時,第二個單體位於悉尼以南約80公里洋面。第二個單體產生暴雨,降下的冰雹中直徑最大的超過2厘米。第二個單體造成的破壞大部分是因降水導致,許多房屋的屋頂被首場風暴的冰雹砸破,後一個單體的降雨因此產生了進一步破壞。當然,第二個單體產生的冰雹也導致了一定程度損失。[12][22]

損失[編輯]

悉尼地區降下的冰雹共計有約50萬公噸,風暴沿途地區受到大面積破壞[2][3]。這場風暴造成的投保賠償數額達到約17億澳大利亞元,如果包括未經投保的損失,這個數字還要進一步提高到約23億澳大利亞元[5][6]。如果單以投保損失計,這場雹暴超過了造成約11億澳大利亞元賠償的1989年紐卡斯爾地震,創下有紀錄以來澳大利亞自然災害保險賠償數額的新紀錄[4]。受重最嚴重的地區位於悉尼南郊到達令角英語Darling Point, New South Wales之間,距悉尼海岸線約25公里[23]

絕大多數損失都是由冰雹和降雨引發。約2.4萬套住宅嚴重受損,大顆的冰雹將屋頂砸破,導致房屋中有雨水灌入而遭受進一步破壞。風暴期間有些冰雹砸落的速度高達每小時200公里,砸傷了約7萬輛汽車。[24]根據報道,悉尼機場共有23架飛機直升機受冰雹重創,以致無法將之移入機庫,遭受到風暴的進一步摧殘。事後,這些情況的出現主要歸咎於澳大利亞氣象局沒有及時發布充足的警報,該機構當時預計系統會繼續向東北偏北方向進入之前到達過的塔斯曼海。[17]

全部投保損失賠償中,住宅區財產損失占31.8%,機動車損失占28.6%,商業工業財產損失占27.5%。航空業損失占到保險索賠金額的5.9%,其中受損的大部分都是悉尼機場那些缺乏保護的飛機,另外還有5.8%來自「業務中斷」索賠,0.4%屬船隻受損或其他雜項索賠。[24]

風暴來襲時,距哈金港英語Port Hacking多蘭斯灣英語Dolans Bay, New South Wales北岸約100米處有名45歲男子正在釣魚,由於閃電擊中了他的船,這名男子當場喪生[5]。風暴造成室外能見度差,許多車輛的擋風玻璃也被砸破,再加上其他一些因素的影響,當地出現多起交通事故,與飛濺的物體一起共造成50人受傷[8][22]

應急響應[編輯]

風暴過後的悉尼郊區街頭

由於風暴的嚴重程度影響,新南威爾士州應急服務隊英語New South Wales State Emergency Service新南威爾士州鄉區消防局英語New South Wales Rural Fire Service新南威爾士州消防隊英語Fire and Rescue NSW,以及澳大利亞首都地區應急服務部的協助下共同展開救災工作[4]。風暴襲擊悉尼僅數小時後,所有受到影響的地區都已成為「災區」,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在州首相鮑勃·卡爾的領導下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以便調控並協調州應急服務隊的救災響應工作[25]。雹暴過去數天後,國防部長約翰·摩爾英語John Moore (Australian politician)批准調遣300名澳大利亞國防軍人員協助救災工作,但這一協助只持續了一星期,並且救災資源也是捉襟見肘。一個星期後,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出人意料地」解除了州應急服務隊的全面主控權,將部分地區的救災主導權交給農村消防局和州消防隊。[25][26]

風暴襲擊悉尼後的5個小時裡,州應急服務隊已經收到2000通緊急求助電話,分別涉及1092起相互獨立的事件[27]。州應急服務隊之後一共接到2萬5301通求助電話,涉及1萬5007起事故,新南威爾士州農村消防局也接到了1萬9437通電話[28]。救災和清理工作一共動用了價值約1000萬澳大利亞元的防水油布,之後再進行長遠性的修復[24]

風暴過去9天後,共計受損的12萬7947幢建築物中還有約3000幢的受損屋頂和窗戶仍然沒有得到臨時修復,並且再過一周後仍然有部分情況依舊,這時已經有些防水油布從房屋上脫落或失效[4][26]。災難過去一個月後,救災工作的重心已變成確保臨時修復工作按部就班地進行,因為悉尼在這場雹暴過去後又接連遭遇了其它惡劣天氣的打擊[25][26]

對受災地區的抽樣調查表明,約有62%的建築物屋頂、34%的窗戶和53%的車輛受損[12]。悉尼西部當時正在進行200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建設,導致當地缺少足夠的交易商來承包屋頂和窗戶的修復工程。估計這一期間悉尼共有4.5萬到5萬交易商,但由於求遠過於供的影響,「許多公司在承包那些通常只需要3000澳大利亞元的屋頂修復工程時,會收取屋主1.4萬澳大利亞元甚至更高的報酬」[26]。針對這一情況,公平貿易部長約翰·沃特金斯英語John Watkins (Australian politician)在風暴次日告誡業主,一定要確定那些修補住宅的承包商都是合格合法的商家[29]

參見[編輯]

腳註[編輯]

  1. ^ 1.0 1.1 Zillman (1999), 19.
  2. ^ 2.0 2.1 Steingold, et al. (1999), 2.
  3. ^ 3.0 3.1 Henri (1999), 16.
  4. ^ 4.0 4.1 4.2 4.3 4.4 4.5 Schuster, et al. (2005), 1.
  5. ^ 5.0 5.1 5.2 Emergency Management Australia (2006).
  6. ^ 6.0 6.1 Coenraads (2006), 229.
  7. ^ 7.0 7.1 Bureau of Meteorology (2007).
  8. ^ 8.0 8.1 Emergency Management Australia (2003), 61.
  9. ^ Zillman (1999), 29.
  10. ^ 10.0 10.1 Whitaker (2005), 99.
  11. ^ 11.0 11.1 Zillman (1999), i.
  12. ^ 12.0 12.1 12.2 Leigh (1999).
  13. ^ Bureau of Meteorology (1999).
  14. ^ 14.0 14.1 Collings et al. (2000).
  15. ^ 15.0 15.1 Zillman (1999), 17.
  16. ^ Zillman (1999), 6.
  17. ^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Zillman (1999), 18
  18. ^ 18.0 18.1 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and Heritage (1999), iii.
  19. ^ Zillman (1999), iii.
  20. ^ Whitaker (2005), 97.
  21. ^ Whitaker (2005), 101.
  22. ^ 22.0 22.1 Whitaker (2005), 103–4.
  23. ^ NSW State Emergency Service (2005).
  24. ^ 24.0 24.1 24.2 Schuster, et al. (2005), 2.
  25. ^ 25.0 25.1 25.2 Emergency Management Australia (2004).
  26. ^ 26.0 26.1 26.2 26.3 Head (1999).
  27. ^ Wilson (n.d.).
  28. ^ Geoscience Australia (n.d.).
  29. ^ Australian Associated Press (1999).

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