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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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包括中華民國外交部派駐邦交國及非邦交國,以及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派駐港澳地區的代表機構及人員,此類機構亦統稱為駐外單位駐外館處外館

歷史[編輯]

大陸時期[編輯]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宣誓就職南京臨時政府臨時大總統,宣告中華民國正式成立。其後的1月11、17和19日,南京臨時政府外交總長王寵惠三次發表對外宣言,籲求各國予以外交承認,但直至南北議和結束,袁世凱於1912年3月10日在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並無任何國家承認南京臨時政府[1]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東交民巷的各國外交使團儘管與其往來頻繁,但遲遲不肯給予公開承認。直到1913年4月8日,巴西才成為首個宣佈承認北京臨時政府的國家。其後,秘魯於4月9日,美國墨西哥古巴於5月2日宣佈承認北京臨時政府。1913年10月6日,袁世凱經過選舉成為首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北洋政府正式成立,英國日本俄國德國法國意大利匈牙利葡萄牙荷蘭比利時丹麥西班牙瑞典13個國家宣佈承認新政府,清朝政府派駐各國的全部外交代表機構正式為中華民國政府所繼承[2]

臺灣時期[編輯]

1949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利之關係,政府首都南京遷移至臺灣臺北。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在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中國」席次的合法代表前,當時為中國席次代表的中華民國代表憤而離席,最終聯合國中國席次由北京代表「取代」臺北代表,即《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加上1979年起美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不再正式承認中華民國,此後中華民國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而逐漸失去國際上大部分國家的正式承認,而成為未被國際普遍承認的國家,目前與12個國家有大使級的官方外交關係,其中有11個國家是聯合國成員國以及1個觀察員國

中華民國爲與非邦交國家保持政治、經貿交流,因而設立非正式外交代表機構,其首長仍由中華民國外交部派駐,負責事務相當於邦交國大使館領事館所有業務,包括發放護照、簽證及民間援助、貿易、文化和經濟交流等業務,駐外機構名稱為「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或辦事處。相對的大部份國家在中央政府所在地臺北保持設立代表處;目前有設立駐外大使館與代表機構的國家和組織共有71國(含比利時兼駐歐盟,但不包括世界貿易組織[3],以及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4][5]。「代表處」的地位類似於大使館[註 1],「辦事處」則類似於領事館。

為配合組織改造,依中華民國立法院於2012年1月20日通過、經總統令公佈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範外交部和其他中央政府部會駐外機構組織編制,並自9月1日開始將駐外人員之行政職稱統一以正式官銜訂定,駐外機構(大使館與代表處)之館長均稱大使,解決原先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辦事處人員職稱複雜、容易混淆的問題。[註 2]

由於香港、澳門兩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之特殊情況,法理上仍屬於中華民國領土,故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駐港澳代表處的主管機關為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而非中華民國外交部

駐外機構組織架構[編輯]

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9]

  • 大使館、代表處:派駐大使和公使。
  • 代表團:派駐常任代表和副代表。
  • 總領事館、領事館和辦事處:派駐總領事和領事;副總領事和副領事。
  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區域
  設有中華民國大使館的國家
  設有中華民國代表機構的國家和地區
  已裁撤代表機構的國家和地區

大使館及總領事館[編輯]

美洲
國家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館長英語Head of mission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伯利茲 伯利茲市 中華民國駐伯利茲大使館 大使徐儷文 女士 雙邊關係
 危地馬拉 危地馬拉市 中華民國駐危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曹立傑  哥斯達黎加
 多米尼加
 薩爾瓦多
 洪都拉斯
 尼加拉瓜
 巴拿馬
雙邊關係
 海地 佩蒂翁維爾 中華民國駐海地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古文劍 雙邊關係
 巴拉圭 亞松森 中華民國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韓志正 雙邊關係
東方市 中華民國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總領事:張俊彬
 聖基茨和尼維斯 巴士地 中華民國駐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大使館 大使林昭宏  安提瓜和巴布達
 牙買加
 安圭拉
 英屬維爾京群島
 開曼群島
 蒙特塞拉特
 聖佑達修斯
 薩巴
 荷屬聖馬丁
 法屬聖馬丁
 聖巴瑟米
雙邊關係
 聖盧西亞 格羅斯伊斯勒 中華民國駐聖盧西亞大使館 大使陳家彥  巴巴多斯
 多米尼克
 馬丁尼克
 瓜地洛普
雙邊關係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京士頓 中華民國駐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大使館 大使范惠君 女士  格林納達
 圭亞那
 蘇里南
 千里達和多巴哥
雙邊關係
大洋洲
 馬紹爾群島 馬久羅 中華民國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夏季昌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雙邊關係
 帕勞 柯羅 中華民國駐帕勞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黎倩儀 女士 雙邊關係
 圖瓦盧 富納富提 中華民國駐圖瓦盧國大使館 大使林東亨 雙邊關係
歐洲
 聖座[註 3] 羅馬[註 4] 中華民國駐教廷大使館 特任大使:李世明  馬耳他騎士團 雙邊關係
非洲
 斯威士蘭 姆巴巴内 中華民國駐斯威士蘭王國大使館 大使梁洪昇  莫桑比克 雙邊關係

代表處及辦事處[編輯]

中華民國外交部明定代表處設大使、公使(對外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稱處長、副處長)。[註 2]

亞洲[編輯]

亞洲
國家或地區 所在城市 外交或辦事機構 負責人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香港 香港 駐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註 5] 處長從缺  巴基斯坦 雙邊關係
 澳門 澳門 駐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註 5] 處長從缺 雙邊關係
 巴林 麥納瑪 駐巴林臺北貿易辦事處 大使陳龍錦 雙邊關係
 汶萊 斯里巴加灣市 駐汶萊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史亞平 女士 雙邊關係
 印度 新德里 駐印度臺北經濟文化中心 大使葛葆萱  孟加拉
 不丹
 尼泊爾
雙邊關係
清奈 駐清奈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陳俊郎  馬爾代夫
 斯里蘭卡
孟買 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籌備中)
 印度尼西亞 雅加達 駐印尼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 特任大使陳忠  東帝汶 雙邊關係
泗水 駐泗水臺北經濟貿易辦事處 總領事邱陳煜
 以色列 特拉維夫 駐特拉維夫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公使李雅萍 女士  巴勒斯坦 雙邊關係
 日本 東京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特任大使謝長廷 雙邊關係
福岡 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福岡分處 總領事陳銘俊
那霸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 總領事王瑞豐
大阪 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洪英傑
札幌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札幌分處 總領事粘信士
橫濱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橫濱分處 總領事張淑玲 女士
 約旦 安曼 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楊心怡  埃及
 伊拉克
 黎巴嫩
 利比亞
 敘利亞
雙邊關係
 科威特 科威特市 駐科威特王國臺北商務代表處 公使譚國定  卡塔爾 雙邊關係
 馬來西亞 吉隆坡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葉非比 女士 雙邊關係
 蒙古 烏蘭巴托 駐烏蘭巴托臺北貿易經濟代表處 公使:王凱右 雙邊關係
 緬甸 仰光 駐緬甸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周中興 雙邊關係
 阿曼 馬斯喀特 駐阿曼王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公使吳清泉 雙邊關係
 菲律賓 馬尼拉 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周民淦 雙邊關係
 南韓 首爾 駐韓國臺北代表部 大使梁光中 雙邊關係
釜山 駐韓國臺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 總領事:郭承凱
 新加坡 新加坡 駐新加坡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童振源  北韓 雙邊關係
 泰國 曼谷 駐泰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特任大使張俊福  孟加拉 雙邊關係
 沙地阿拉伯 利雅得 駐沙地阿拉伯王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公使鄧盛平  阿富汗
 吉布提
 埃塞俄比亞
 巴基斯坦
 卡塔爾
 南蘇丹
 蘇丹
 也門
雙邊關係
 阿聯酋 杜拜 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 總領事:張治平  厄立特里亞
 伊朗
 索馬里
雙邊關係
 越南 河內 駐越南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特任大使石瑞琦  老撾 雙邊關係
胡志明市 駐胡志明市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韓國耀  柬埔寨
 土耳其 安卡拉 駐安卡拉臺北經濟文化代表團 大使黃志揚  格魯吉亞
 北塞浦路斯
 哈薩克
 塔吉克
 土庫曼
 烏茲別克
 吉爾吉斯
雙邊關係

大洋洲[編輯]

大洋洲
國家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外交人員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澳洲 坎培拉 駐澳大利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徐佑典 雙邊關係
布里斯本 駐布里斯本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范厚祿
墨爾本 駐墨爾本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呂明澤
悉尼 駐悉尼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吳正偉
 斐濟 蘇瓦 駐斐濟臺北商務辦事處 大使陳盈連  基里巴斯
 瑙魯
 湯加
 瓦努阿圖
 薩摩亞
 新喀里多尼亞
 法屬波利尼西亞
 瓦利斯和富圖那
雙邊關係
 新西蘭 威靈頓 駐新西蘭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歐江安 女士  庫克群島
 紐埃
雙邊關係
奧克蘭 駐奧克蘭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陳詠韶 女士  法屬波利尼西亞
 巴布亞新畿內亞 莫爾茲比港 駐巴布亞新畿內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王北平  所羅門群島 雙邊關係

歐洲[編輯]

歐洲
國家或組織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外交人員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奧地利 維也納 駐奧地利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特任大使張小月 女士  克羅地亞
 斯洛文尼亞
雙邊關係
 比利時
 歐洲聯盟
布魯塞爾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特任大使李淳  布隆迪
 喀麥隆
 剛果民主共和國
 剛果共和國
 加蓬
 盧森堡
 盧旺達
雙邊關係
雙邊關係
 捷克 布拉格 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柯良叡 雙邊關係
 丹麥 哥本哈根 駐丹麥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李翔宙  格陵蘭
 法羅群島
 冰島
雙邊關係
 芬蘭 赫爾辛基 駐芬蘭臺北代表處 公使張秀禎 女士 雙邊關係
 法國 巴黎 駐法國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吳志中  阿爾及利亞
 安道爾
 布隆迪
 貝寧
 布基納法索
 中非
 乍得
 剛果共和國
 喀麥隆
 科摩羅
 科特迪瓦[註 6]
 加蓬
 畿內亞
 利比亞
 摩洛哥
 馬里
 摩納哥
 毛里塔尼亞
 尼日爾
 盧旺達
 塞內加爾
 多哥
 突尼西亞
 留尼汪
 馬約特
 法屬圭亞那
雙邊關係
艾克斯普羅旺斯 駐普羅旺斯臺北辦事處 總領事沈真宏  阿爾及利亞
 安道爾
 貝寧
 乍得
 剛果共和國
 加蓬
 摩洛哥
 摩納哥
 毛里塔尼亞
 塞內加爾
 多哥
 突尼西亞
 德國 柏林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謝志偉 雙邊關係
慕尼黑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慕尼黑辦事處 總領事:趙彥清
漢堡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漢堡辦事處 總領事:陳槱順
法蘭克福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法蘭克福辦事處 總領事:黃瑞坤
 希臘 雅典 駐希臘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郭時南  保加利亞
 塞浦路斯
雙邊關係
 匈牙利 布達佩斯 駐匈牙利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劉世忠  波黑
 科索沃
 黑山
 羅馬尼亞
 塞爾維亞
雙邊關係
 愛爾蘭 都柏林 駐愛爾蘭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楊子葆 雙邊關係
 意大利 羅馬 駐意大利臺北代表處 大使蔡允中  阿爾巴尼亞
 馬耳他
 北馬其頓
 聖馬力諾
雙邊關係
米蘭 駐米蘭臺北辦事處 總領事林讚南
 拉脫維亞 里加 駐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 大使李憲章  愛沙尼亞 雙邊關係
 立陶宛 維爾紐斯 駐立陶宛臺灣代表處 大使王雪虹 女士 雙邊關係
 荷蘭 海牙 駐荷蘭臺北代表處 公使陳欣新 女士  古拉索
 波奈
 阿魯巴
雙邊關係
 波蘭 華沙 駐波蘭臺北代表處 大使吳尚年 女士  烏克蘭 雙邊關係
 葡萄牙 里斯本 駐葡萄牙臺北經濟文化中心 公使張崇哲  亞速群島
 馬德拉
 佛得角
 畿內亞比紹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雙邊關係
 俄羅斯 莫斯科 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 公使羅靜如 女士 獨聯體國家
 格魯吉亞
 烏克蘭
雙邊關係
 斯洛伐克 布拉迪斯拉發 駐斯洛伐克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李南陽  羅馬尼亞 雙邊關係
 西班牙 馬德里 駐西班牙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張俊菲 女士  赤道畿內亞 雙邊關係
 瑞典 斯德哥爾摩 駐瑞典臺北代表團 大使谷瑞生  挪威 雙邊關係
 瑞士 伯恩 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 特任大使黃偉峰  列支敦士登
瑞士 瑞士德語、意語區
雙邊關係
日內瓦 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日內瓦辦事處 總領事蘇瑩君 女士 瑞士 瑞士法語區
 英國 倫敦 駐英國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姚金祥  英屬維爾京群島
 開曼群島
 福克蘭群島
 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
 加納
 塞拉利昂
 塞舌爾
雙邊關係
愛丁堡 駐英國臺北代表處愛丁堡辦事處 總領事:丁志華  萌島
世界貿易組織 日內瓦 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特任常任代表羅昌發

非洲[編輯]

非洲
國家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外交人員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科特迪瓦 阿比讓 駐科特迪瓦臺北代表處 代表辛繼志 雙邊關係
 尼日利亞 拉各斯 駐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臺北貿易辦事處 公使劉翼平  貝寧
 布基納法索
 喀麥隆
 科特迪瓦[註 6]
 岡比亞
 加納
 利比里亞
 塞拉利昂
雙邊關係
 索馬里蘭 哈爾格薩 臺灣駐索馬里蘭共和國代表處 大使羅震華  吉布提
 埃塞俄比亞
 肯尼亞
 烏干達
雙邊關係
 南非 普里托利亞 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 大使廖文哲  安哥拉
 布隆迪
 博茨瓦納
 科摩羅
 厄立特里亞
 肯尼亞
 萊索托
 馬達加斯加
 毛里裘斯
 馬拉維
 盧旺達
 塞舌爾
 索馬里
 坦桑尼亞
 烏干達
 贊比亞
 津巴布韋
雙邊關係
開普敦 駐開普敦臺北聯絡辦事處 總領事:陳瑩莉 女士  納米比亞

美洲[編輯]

美洲
國家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外交人員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阿根廷 布宜諾斯艾利斯 駐阿根廷臺北商務文化辦事處 大使謝妙宏 女士  烏拉圭 雙邊關係
 巴西 巴西利亞 駐巴西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廖志賢 雙邊關係
聖保羅 駐聖保羅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馮光中
 加拿大 渥太華 駐加拿大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大使曾厚仁 雙邊關係
多倫多 駐多倫多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陳錦玲 女士
溫哥華 駐溫哥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劉立欣 女士
滿地可 駐滿地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陳珮瑩 女士  聖皮埃與密克隆群島
 智利 聖地亞哥 駐智利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公使劉聿綺 女士  福克蘭群島 雙邊關係
 哥倫比亞 波哥大 駐哥倫比亞臺北商務辦事處 公使桂志芸 女士  古巴
 巴拿馬
 委內瑞拉
雙邊關係
 厄瓜多爾 基多 臺北駐厄瓜多爾商務處 公使廖鴻達 雙邊關係
 墨西哥 墨西哥市 駐墨西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鄭正勇 雙邊關係
 秘魯 利馬 駐秘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公使:張幼慈 女士  玻利維亞 雙邊關係
 美國 華盛頓特區 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特任大使俞大㵢 雙邊關係
洛杉磯 駐洛杉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紀欽耀
亞特蘭大 駐亞特蘭大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王翼龍
波士頓 駐波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廖朝宏
芝加哥 駐芝加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類延峰
侯斯頓 駐侯斯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蕭伊芳 女士
丹佛 駐丹佛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黃世昌
邁阿密 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周啟宇  巴哈馬
 多米尼加
 波多黎各
 美屬維爾京群島
 百慕達
 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
紐約 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李光章
三藩市 駐三藩市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賴銘琪
西雅圖 駐西雅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甄國清
檀香山 駐檀香山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林暉程  美屬薩摩亞
 帕邁拉環礁
關島 駐關島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劉嘉平  北馬利安納群島 雙邊關係

圖片[編輯]

參見[編輯]

註釋[編輯]

  1. ^ 部分駐外機構名稱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
  2. ^ 2.0 2.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6][7]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8]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3. ^ 亦即教廷梵蒂岡
  4. ^ 實際上在意大利羅馬。地圖示意:[1]
  5. ^ 5.0 5.1 大陸委員會主管
  6. ^ 6.0 6.1 駐科特迪瓦臺北代表處暫不辦理領務與兼轄國家,領務由駐法國臺北代表處、駐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臺北貿易辦事處辦理。

參考文獻[編輯]

  1. ^ 朱皓. 论南京临时政府的外交承认. 安慶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1996, (1): 34–37. 
  2. ^ 李新總主編;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史研究室編. 中华民国史·第一卷(1894-1912). 2011. ISBN 978-7-101-08001-8. 
  3. ^ 駐外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2). 
  4. ^ 香港辦事處. 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 [2023-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5. ^ 澳門辦事處. 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 [2023-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6). 
  6.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聞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9). 
  7.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09). 
  8.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9). 
  9.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law.moj.gov.tw. [2018-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5).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