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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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英語:Director),是製作戲劇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廣告視聽作品影視創作團隊中全面負責藝術技術方面事項的職人。即以表演藝術為基礎,綜合團隊的表演布景服裝化妝燈光音樂等多種因素,進行有效的舞台表演指導的專業人員

詞源[編輯]

導演一詞的英文為「Director」,從含義來說是指引方向的人,但從具體職能來說,往往其主要能力是溝通。因此一個公司的總監職位,與導演共用同一個英文單詞Director,雖然中文翻譯有所不同。「導演」一詞在漢語中,是1920年代初開始使用的新詞,由中國電影人陸潔譯出,並在《影戲雜誌》開始使用[1]

職能[編輯]

導演負責戲劇表演相關的所有事項,常以一部作品為基礎,進行指導劇本選擇和解釋、演員選拔、表演燈光等,所有部分並綜合起來,創造出一種演出的整體效果。從作品的選定到演員的選定,導演負責總指揮監督作品完成的全過程。

各領域的導演[編輯]

電影[編輯]

簡言之,導演是用劇情和演員表達自己思想的人。電影導演為演員和工作人​​員提供指導,並創造一個整體願景,通過它最終實現或註意到電影。董事需要能夠調解創意願景的差異並保持在預算範圍內。

電影導演同時運用了演員的身體及情緒、視線的選擇、光線的調度、畫面的構成、剪接的邏輯、音聲的搭配等,將某個劇本呈現於影像屏幕上,從而將這個劇本(以及如果有的話:它的思想)表現給觀眾的人。

電影工業涵蓋多元的專業技術,從製片攝影燈光美術指導場務演員錄音混音後期特效等,十分龐雜。絕大多數現代電影導演無法廣泛專精以上各項專業技術,但他仍可以支配旗下所有各該部門的專業人士,依照他的意志工作。

動畫[編輯]

工作包含演出管理、繪製分鏡、將分鏡表現的意圖傳達給作畫監督及動畫師、核對畫面構成(layout)及原畫、在賽璐珞原畫和背景拍攝合成前核對(數位化後已鮮見應用)、和攝影監督討論畫面濾鏡及特效運用等、參與剪輯事務、和音響監督一起在錄音現場指導聲優演技及核對譯製內容、選擇預告的鏡頭、等等。

舞台劇[編輯]

舞台劇導演的工作是一個貫穿的完整過程,從劇本的閱讀、演員的選擇與合作,到舞台空間、服裝化妝、燈光等的設計,都是導演工作的組成部分。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張偉. 影片《一步之遥》与阎瑞生案件(组图).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網易,來源:新民晚報(上海). 2015-01-04 [2018-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20)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