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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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劇和悲劇的面具

戲劇(英語:drama)是演員將某個故事或情境,以對話、歌唱或動作等方式所表演出來的藝術。戲劇有四個元素,包括了「演員」、「故事(情境)」、「舞台(表演場地)」和「觀眾」。「演員」是四者當中最重要的元素,他是角色的代言人,必須具備扮演的能力,戲劇與其他藝術類最大的不同之處便在於扮演了,透過演員的扮演,劇本中的角色才得以伸張,如果拋棄了演員的扮演,那麼所演出的便不再是戲劇。

即使在動畫木偶戲皮影戲等沒有演員現身的戲劇中,演員不過是隱藏在觀眾的視覺之外的地方演出。

戲劇的表演形式多種多樣,常見的包括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木偶戲等。由於文化背景的差別,不同文化所產生戲劇形式往往擁有獨特的傳統和程式,比如西方歌劇、中國戲曲、印度梵劇、日本能劇歌舞伎等。

戲劇的起源實不可考,目前有多種假說。比較主流的看法有二:一為原始宗教的巫術儀式。比如在上古漢語中,「巫」、「舞」、「武」三字可能同源(上古漢語擬音分別為:/*ma/,/*maʔ/,/*maʔ/)。其有可能是對一種乞求戰鬥勝利的巫術活動的合稱,即戲劇的原始形態。另一為勞動或慶祝豐收時的即興歌舞表演,這種說法主要依據是古希臘戲劇被認為起源於酒神祭祀。

現代的戲劇觀念強調舞台上下所有演出元素統一表現以實現綜合的藝術效果。演出元素包括演員舞台道具燈光音效服裝化妝,以及劇本導演等的一切總稱。 也包括台上演出與台下互動的關係(一般稱為「觀演關係」)。

文學上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所創作的腳本,或稱之為劇本

詞源[編輯]

中文戲劇一詞的字源來自於「南戲北劇」的合稱,戲指的是戲文,劇指的是雜劇,是在元代以前在中國南方與北方不同的政局與文化環境下,所形成的不同表演藝術,將兩者合稱則是明代以後才出現的用法。

世界各國語文中與「戲劇」一詞將近的詞彙囊括的範圍不一,例如在印度文中的lila一詞除了是戲劇之外,也包含舞蹈、運動競賽等意義。但是幾乎世界各國語文中與「戲劇」相關的詞彙,幾乎具備與「遊戲」類似的意義,例如在英文中將一部劇作稱為是play(通常指有劇本有對白的戲劇)。中文中「戲劇」的「戲」,也帶有「遊戲」的意義。

世界上三種古老戲劇文化,包括希臘的悲劇和喜劇、印度的梵劇及中國的戲曲。

西方戲劇的誕生[編輯]

希臘時期[編輯]

西方戲劇的曙光,普遍認為是古希臘悲劇,而古希臘悲劇則是源於古希臘雅典城邦[1],在公元前5世紀,在神戴歐尼修斯的慶祝典禮上,舉行過戲劇比賽。在祭典中,人們扮演戴歐尼修斯,唱「戴神頌」,跳「羊人舞」(羊是代表戴歐尼修斯的動物)。古希臘悲劇都是詩劇,嚴謹古雅、莊重大氣。表演時有歌隊伴唱,史實表明歌隊先於演員存在。關於這個起源,也可以參考德國哲學家尼采的早期哲學著作《悲劇的誕生》。

其中有五位古希臘戲劇作家十分有名,他們的作品雖然只有一小部分,但是仍保留到到今天。埃斯庫羅斯的歷史悲劇「波斯人」是現存最古老的戲劇,它在公元前472年的城市酒神節比賽中獲得首獎,但埃斯庫羅斯花了超過25年致力於這份劇本[2]

悲劇戲劇家呈現戲劇的四部曲的方式,通常包括三個悲劇和一個羊人劇。喜劇從487到公元前486年的比賽中正式受到肯定。連環劇作家在城市酒神節比賽(在伯羅奔尼撒戰爭期間有減少),會提供一個單一的喜劇。古希臘喜劇劃分為「舊喜劇」(公元前5世紀),「中間的喜劇「(公元前4世紀)和」新喜劇「(公元前2世紀至4世紀)。

雅典的戲劇文化可分為三種風格:悲劇喜劇、和撒特劇。

(1) 悲劇:探討自由意志神諭命定對立等宗教、哲學議題。參考:Sophocles《伊底帕斯王[3]

(2) 喜劇:古典時期的舊喜劇多議論當代社會、時政及文學、哲學思潮。參考:Aristophanes《利西翠妲》。希臘化時期的新喜劇則更為寫實,以浪漫的家庭糾葛為題材 。參考:Menander 《壞脾氣的老人[3]

(3) 撒特劇:以之前上演的悲劇或神話故事為題材,旨在透過撒特歌隊嘲諷擔任主角的貴族或神祇[3]

羅馬時期[編輯]

希臘戲劇繼續在整個羅馬時期進行的,在公元前240標誌著定期羅馬戲劇的開端。古羅馬時期的娛樂活動相當豐富多元,除了官方支持的正規戲劇以及形制短小的亞提拉鬧劇[4]、優劇、默劇之外,還包含了雜耍、賽車、賽馬、水戰、獸鬥…等訴諸感官刺激的娛樂競技。這些誇奇、腥膻的活動一方面反映出古羅馬觀眾的口味,一方面也影響了正規戲劇的風格。

古羅馬藉由取消歌舞隊、將音樂打散至全劇,並以「直接演出」而非以「敘述」、「歌唱」方式來鋪陳戲劇情節,使戲劇性獲得進一步開展,建立西方劇場話劇傳統的雛型。此外,並有將戲劇區分為五幕的慣例。

戲劇類型大致可分為喜劇、悲劇。

(1) 喜劇:以家庭糾葛或角色性格為題材,而所有的戲劇活動一律發生在街上。Plautus 的作品巧用誤認模式,動作性大於語言性,趨近於鬧劇風格,如《美納柯米》;而 Terence 的作品善用雙線結構突顯角色間的差異,戲劇喜感是語言多於動作,可歸類為浪漫喜劇的範疇,如《兄弟》。

(2) 悲劇:Seneca 的悲劇多取材自希臘悲劇,但文藻疊麗、富道德意識;劇中人經常在強烈的動機驅使下做出極端的行為,而戲劇動作充斥著駭人聽聞的暴行與天人交感的異象,挑動觀眾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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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戲劇的源流[編輯]

就西方的定義來說,中國沒有「話劇」的傳統。不過一般在討論中國戲劇時,若不以嚴格的定義劃分,中國古代的戲曲應歸入戲劇的大類。

中國戲曲的根源在可以追溯到先秦到漢代的巫祇儀式,但是宋代南戲的發展才有了完備的戲劇文本創作,現存最早的中國古代戲劇劇本是南宋時的《張協狀元》。元代時以大都、平陽和杭州為中心,元雜劇大放異彩。後世形成了諸多戲曲形式,也就是各劇種。明代起源於蘇州的崑曲經過發展,首先得到士族大夫的追捧和喜愛,他們大量創造劇本,不斷修改曲譜,同時修正崑曲的戲劇理論,並使得傳奇劇本成為一種新的主流文學形式。隨後崑曲又得到晚明和清代宮廷皇室的喜愛,成為貴族生活的一部分,成為獲得官方肯定的戲劇藝術,故稱「雅」;而以各地方言為基礎的地方戲,廣受民間喜愛,則稱「花」。於是在清代形成了「花雅之爭」,實際上是戲曲共同繁榮的局面。這豐富了戲曲藝術的門類,也形成了各自的藝術特色。

近年來台灣的戲劇研究學者曾永義提出一套說法,認為在討論中國戲劇起源時,應該要區分「大戲」與「小戲」,大戲是成熟的戲曲,而小戲則是戲劇的雛型。大戲是在到了金元雜劇之後才發展完成,而之前的宋雜劇、唐代的代面、踏搖娘、缽頭、參軍戲、樊噲排君難等,都可列入小戲的行列,而中國在非常早之前,就有小戲。

中國在與近代西方有文化接觸前,沒有西方意義上的「戲劇」(主要指話劇)傳統。中國傳統的戲劇為一種有劇情的,「以歌舞演故事」的,綜合音樂歌唱舞蹈武術雜技等的綜合藝術形式,也就是戲曲曲藝

類型[編輯]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戲劇可以被分成不同的類型:

  • 按容量大小,戲劇文學可分為多幕劇、獨幕劇和小品。
  • 按表現形式,可分為話劇歌劇、舞劇、戲曲默劇、舞台劇、電視劇、電影等。
  • 按題材,大致可分為神話劇、歷史劇、傳奇劇、科幻劇、市民劇、愛情劇、社會劇、家庭劇、課本劇等。

• 按長度,現代媒體一般為短劇,單元劇,1~數集的劇場,在電視台一週連續數月播放的連續劇,類似MV或廣告片的網絡微電影,以及有完整主題意識跟故事在電影院上映的電影創作。

不過最基本、使用最多的分類是悲劇喜劇悲喜劇,其中悲劇出現的時間早於喜劇

  • 悲劇衝突的實質:「歷史的必然要求和這個要求在實際上的不可能實現的性質」。

• 悲劇:審美價值:「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

  • 喜劇:審美價值:「將那無價值的撕破給人看」。
  • 悲喜劇(正劇):將悲劇和喜劇「調解成為一個新的整體的較深刻的方式」。

有價值的戲劇是透過表演、各種題裁與創作,用濃縮的內容或設定來反映或呈現現實生活中可能與不可能的喜怒哀樂,進而深刻描述人生的悲歡離合或人類情感各階段的成長領悟,或對現時當下社會價值觀矛盾的探討,又或呈現現實人生中應對命運或無奈的現況,或以不存在或不可能的假設情況來嘗試可能發生或發展成的因果效應或後果而能引發觀眾的感動與省思…進而成為一種意識或感受或達到相當程度的娛樂效果!

文學[編輯]

戲劇文本(即「劇本」)是一齣戲劇的基本要素,是一台戲的先決條件。

劇本最重要的是能夠被舞台上搬演。戲劇文本不算是藝術的完成,直到舞台演出之後(即「演出文本」)才是最終藝術的呈現。歷代文人中,也有人創作過不適合舞台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劇本。這類的戲劇文本則稱為案頭戲(也叫書齋劇)現代戲劇中也出現了沒有劇本的演出實例。

戲劇的文學本,在不演出的狀態下,可以作為單獨的文學樣式欣賞。

表演藝術[編輯]

隨著西方現代戲劇在導演以及演員訓練體系上的實踐,戲劇理論逐漸從戲劇文本的討論擴大到劇場整體,進而產生「場面調度」等新觀念。其中,比較著名的提法是20世紀70年代英國戲劇導演彼德·布魯克在其專著《空的空間》(The Empty Space)中提出的觀念:「一個演員,走過一個空蕩蕩的舞台,這就是一齣戲的全部。」

必要條件[編輯]

無論戲劇一詞如何定義,只有滿足以下的條件,才可視為一次戲劇活動。

  1. 戲劇交流的四個參與者:觀眾、故事,演員、舞台
  2. 觀眾與演員必須同時在場。(疫情時代出現線上觀演形式)
  3. 戲劇事件發生在一定的時間與空間內。
  4. 戲劇交流的話題是關於一個虛構世界中的事件,由演員扮演其中的人物。
  5. 演員與觀眾共享一套「遊戲規則」(即符號學中的信碼代號)。
  6. 戲劇事件是審美事件,參與者不僅關心故事世界的信息,也關心傳達信息的形式。

演出的場所[編輯]

只要是一個空間,便可以成為戲劇演出的場所,一般稱為「劇場」。歷史上,有許多專門供戲劇活動使用的場所,有的在戶外、有的在室內。這些專供戲劇演出的場所包括劇場、戲院、舞台等。

在中國古代,所謂的舞台最早是用在歌舞儀式上,舞者進行儀式時所站的一塊以土推成的高台,隨著戲劇發展逐漸成熟,而出現了戲棚戲台戲亭勾欄等演出場所。

西方戲劇的演出從希臘的露天劇場、古羅馬的圓形劇場(即「角鬥場」),發展到近世的「鏡框式舞台」,適合先鋒實驗戲劇演出的「黑匣子」(Black Box;或作黑盒、黑箱)、「小劇場」(Experimental Theater)等。

表演者[編輯]

目前多以演員稱呼戲劇中的表演者。在中國歷史上,還有許多稱呼戲劇表演者的稱呼,例如戲子優伶娼優伶人散樂等,而因為在中國過去戲劇的表演者身份並不高,這些稱呼許多也有著刻意貶損的意味,而以「娼」稱呼戲劇表演者,固然是因為表演者是歌者,但是在歷史上有長的時期戲劇表演與娼妓之間的確關係密切。

而戲劇表演者所組成的組織,多稱為戲團,過去多稱為是戲班,而如果是某一戶富有人家自己經營,為了自己的娛樂所訓練出的戲班,叫做家班,家班在明代之後普遍。

研究書目[編輯]

  • 孫惠柱:《戲劇的結構:敘事性結構和劇場性結構》(台北:書林出版有限公司,1993)。
  • 孫惠柱:《第四堵牆:戲劇的結構與解構》(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1)。
  • 余秋雨:《世界戲劇學》(武漢:長江文藝出版社,2013)。
  • 譚霈生:《論戲劇性》(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
  • 董每戡:《西洋戲劇簡史》(台北市)。
  • 古希臘文學史》(上海譯文出版社,2007)。
  • 陸潤棠:〈中西戲劇的起源比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參看[編輯]

參考[編輯]

  1. ^ Brown (1998, 441), Cartledge (1997, 3–5), Goldhill (1997, 54), and Ley (2007, 206). Taxidou, p. 10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notes that "most scholars now call 'Greek' tragedy 'Athenian' tragedy, which is historically correct" (2004, 104). Brown writes that ancient Greek drama "was essentially the creation of classical Athens: all the dramatists who were later regarded as classics were active at Athens in the 5th and 4th centuries BC (the time of the Athenian democracy), and all the surviving plays date from this period" (1998, 441). "The dominant culture of Athens in the fifth century", Goldhill writes, "can be said to have invented theatre" (1997, 54).
  2. ^ Banham (1998, 8) and Brockett and Hildy (2003, 15–16).
  3. ^ 3.0 3.1 3.2 王尚德. 第十章第二節〈撒特劇〉//《希臘文明》. 2010. 237-238頁.
  4. ^ 尋找歷史場景:戲劇史學面面觀. [2014-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