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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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
خُوِخُوِ
總人口
约1100~1200萬人(2020年)
分佈地區
 中华人民共和国11,377,914(2020年)
 吉尔吉斯斯坦67,000(2016年)
 哈萨克斯坦63,000(2016年)
 老挝12,098(2015年)
 乌兹别克斯坦10,000(2016年)
 泰國>3,247(2000年)
 俄羅斯1,651(2010年)
 緬甸未知
語言
主要为各地漢語尤其是官話(包括中亞地區的東干語
還有波斯語回回话 (仅在回族经堂及历史上使用)
宗教信仰
絕大多數為 伊斯蘭教遜尼派[1][2][3]
相关族群
汉族白族蒙古族
東干人潘泰人秦霍人
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
回族
汉语回族

回族小兒經خُوِخُوِ‎,回回;漢語拼音huízú),中國民族之一,族名來自唐朝回鶻,古代又稱回回畏兀兒,世居於黃河流域西北地帶,由內蒙古至山西、陝西、甘肅,以至於新疆中亞一帶,混有蒙古人波斯人大月氏人、塞種人粟特人阿拉伯人,以至於羌族藏族等不同血統[4][5]蒙古帝國時,以突厥人為主的中亞、西亞色目人,皆被統稱為回回,居住在黃河西北地帶的突厥部落也被包括在其中[6]。受中亞與西亞伊斯蘭教傳播的影響,許多回族成為穆斯林,伊斯蘭教被稱為回教。也因此,在元代之後,由新疆至中國南方,所有穆斯林群體,不分血統,都被稱為回族,回族因此遍布全中國[7][6][8]。其中,長期居住於中國本部的族群,除了伊斯蘭教信仰外,血統、語言大部份已漢化,使用漢語,從外貌上與漢族難以區分。

中華民國成立時,將回族認定為中國五大民族之一,雖已經有區分出在新疆的維吾爾族與居住在中國其他地區的回民,但其共同特徵仍為信仰伊斯蘭教。中華民國政府稱其為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9],有中國學者稱回教民族,也有西方學者稱漢語穆斯林(Chinese-speaking Muslims)、中國穆斯林(Chinese Muslims)、華夏穆斯林(Sino-Muslims)等。[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回族成為官方認定的十個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之一,其族群則限縮為通用漢語,居住在中國內地各省份的居民,與維吾爾族保安族等分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尚有中亞東干族、緬甸潘泰人、泰国秦和人,皆屬於回族。

族名起源[编辑]

自古在黃河流域,有大量居住多個非漢族的族群居住,如義渠樓煩、白羊王等,後成為分別隸屬漢朝匈奴下的各部落,被統稱為胡人。其後有羯人突厥鮮卑粟特人昭武九姓)、沙陀部等胡人進入居住。在唐朝時,突厥汗國回鶻相繼控制此地,許多粟特人沙陀人突厥人部落在此活動。

回回或回族的名稱起源於回鶻的漢語翻譯,「回回」之名最早見於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11][12],當時北宋與西夏間長期戰爭,回回意指居住在河西的甘州回鶻,被宋朝人用來泛稱居住在中國西方地方的夷狄。據中華民國學者呂思勉考據,在宋代時所稱的回回,主要為突厥中回鶻部的人民,他們的先祖為丁零,分布於今新疆一帶,以至於陝西、甘肅一帶[4][5]

蒙古帝國成立時,將中亞、西亞的部落居民,統稱為色目人。南宋彭大雅的《黑韃事略》已有記錄,以回回來稱呼色目人。在元朝時,色目人在中國普遍被稱為回回[6],元憲宗時,官方已採納「回回」作為色目人的稱呼。

在唐代時,信仰穆斯林的阿拉伯人與波斯人,分別由北方絲路與南方海路進入中國經商並住居。當時生活在中國南方福建、廣東一帶的穆斯林居民被稱為「蠻裔蕃客」、「三世蕃客」、「五世蕃客」,有蔑稱「獠」,尚未被稱為回族[7]。至蒙古帝國時代,西亞色目人中,被稱為「撒兒塔兀勒」(Sartaghul)的穆斯林族群在色目人中的數量增加,成為主流,在元朝中後期,凡是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不分來自中亞、西亞、南亞、東南亞和非洲,皆被統稱為回回[7]。至明朝至清朝時,回回被改稱為回民,或回族。與元朝相同,無論是在西亞、新疆,或是陝西、甘肅,或是在福建、廣東、雲南,只要是穆斯林群體,皆被稱之為回族[6][8]

回族這個稱呼到中華民國仍然保持下來,為五大民族之一。但在当时民族认同与宗教认同之间没有清晰的界限,回民在大范围内仍然属于一种宗教身份。除了在新疆的维吾尔族,由于其本身鲜明的民族特性而得以脱离“回民”身份;居住在中國内地的穆斯林群體则被中華民國政府稱之為內地回民內地回教同胞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等,在承认其宗教特性的基础上、对于其民族属性犹豫不决。對於回族是否屬於漢族,在當時有許多不同見解,如金吉堂說內地回民不是漢族,黄镇磐則說「回以名教,非以名族」。[10]

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回族被确立为一种民族, 同樣信仰伊斯蘭教而從屬於不同民族的群體得以在民族成分上區分。中共的劃分和識別事實上符合明代至清末以來的對中國本部回族人口的慣有認知。根據16世紀以來進入中國的西方耶穌會成員和外交人員的觀察,陜甘滇及華北的回回向來被視為具有外國血統的內附族群。雖然在生活方式上不斷涵化,但是在和主體民族的互動中經常處於被歧視的地位並被賦予蠻夷的特征。[13][14] 在清代,雖然滿洲統治者普遍不對「諸回」區分,但是一旦處在多個穆斯林群體共處的情況,中國本部回回的民族屬性便被明確指出,而非將其視為「漢人」。如「蒙民惶而愚,纏民巽而惰,回民狡而殘」。此處的回民特指陜甘回變後西遷入疆的回族,而「纏民」則指綠洲地帶的突厥語穆斯林。[15]

回族[编辑]

现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回族定義為不分宗教的民族,[16] 包括不信奉伊斯蘭教的群體。[17]官方所認定的回族是以通用漢語的穆斯林群體為主體,但少數為不以漢語為母語的穆斯林(例如回輝人)以及擁有西亞等地外國血統的居民(例如色目人後裔)。少数回族人不信仰伊斯蘭教,然而仍保留回族的身份認同及部分習俗。

回回[编辑]

吉爾吉斯斯坦卡拉科爾一座清真的宣禮塔
吉爾吉斯斯坦卡拉科爾的一座東干族清真寺

回回是明清時期中原穆斯林(白回)、波斯基督徒(黑回)和猶太人(藍回)的通稱。被認為起源於回紇(回鶻),是8世紀和9世紀回鶻國的名稱,雖然古代維吾爾人不是穆斯林。回回這個名稱在元朝明朝來泛指所有外國人(穆斯林、景教基督徒或猶太人)。[18] [19]

東干族[编辑]

東干族(俄語:Дунгане)是中亞新疆使用的一個名稱,為講漢語的穆斯林。在俄羅斯和中亞國家的人口普查中,回族與漢族不同,稱為東干族。然而,在中國和中亞,東干族人都稱自己為「老回回」或「中原人」,而不是東干。

「東干」這個名字有時指所有來漢地的穆斯林,如東鄉族和撒拉族,除了回族。根據報導,回族不喜歡被稱呼東干這個詞彙,一般稱自己為「回回」或「回子」。

前蘇聯地區,「東干人」(дунгане)一詞成為1870年代和1880年代移居俄羅斯帝國(主要是今天的吉爾吉斯斯坦和哈薩克斯坦東南部)的講漢語的穆斯林後裔的標準稱呼。[20]

潘泰人[编辑]

潘泰人是緬甸對居住在緬甸境內的穆斯林及其後裔的稱呼。潘泰人主要是清代因經商或者雲南戰爭的原因遷移到緬甸境內的雲南回族穆斯林。在泰國,來自雲南的回族穆斯林被稱為秦霍人( จีนฮ่อ )。[21][22]

歷史[编辑]

唐宋[编辑]

唐朝最初與突厥汗國聯合,後與回鶻聯手。在唐朝時,西域大食(阿拉伯)、波斯多次遣使入唐,不乏兼職商人,其中有留居中國者,稱為「蕃客」。大食還曾派兵協助鎮壓安史之亂,這批士兵也留在了中國。唐天授年間(690-692年),廣州、揚州、泉州的阿拉伯人數以萬計。貞元三年(787年),留居長安的使臣達4000人。乾符六年(879年),黃巢攻入廣州,屠殺伊斯蘭等宗教信眾10-20萬人(據阿拉伯人記載)。足見當時留居中國者甚眾。[7]

唐朝末年,甘州回鶻控制陝西、甘肅一帶,沙陀突厥佔有山西。回鶻與唐滅亡後,北宋及喀喇汗朝建立。兩宋時期,蕃客絡繹不絕。雲南省保存的《咸陽王撫滇功績節略》中稱咸陽王按即賽典赤·贍思丁始祖所非爾於宋神宗(熙寧年間)「加封寧彝慶國公,厚賜金。散來人於山左右淮泗之間墾種,卒贈朝奉王……。」喀喇汗朝則以伊斯蘭教為國教,與北宋修好。遼被擊敗後,耶律大石自立為王,吞併喀喇汗朝,允許伊斯蘭教仍在中亞廣泛傳播。同期伊斯蘭教也在東南亞廣泛傳播。[7]

元代[编辑]

1219—1223年的成吉思汗西征和1256—1260年的旭烈兀西征,把中、西亞納入蒙古帝國版圖,此間被俘虜的奴隸數量達到幾十萬,其中穆斯林稱為「撒兒塔兀勒」,南宋將其翻譯為「回回」。這些穆斯林除了部分工匠、官仕、商人、學者、醫師等外,大部分被編為蒙古國的“西域親軍”、“諸道回回軍”、“阿速回回軍”、“阿兒渾軍”“探馬赤軍”、“哈剌鲁軍”等,被分散安置在大蒙古國各地屯聚養牧,上馬備戰,下馬墾牧。

大蒙古國窩闊台汗六年(1234年)實施了“乙未籍户”制度。来自中亞、西亞一帶的穆斯林有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来自阿拉伯的回回被稱為「白帽回回」,來自波斯的被稱謂「黑帽回回」,被大蒙古國正式編入户籍,名之“回回户”。在元朝官方文书或诏令中,回回與其他民族也就明顯區分開来,如元代《祥符圖經》對民族描述是:“蒙古畏兀儿、回回、也里可温、河西(西夏)、契丹女真漢人八類”。

明代[编辑]

明太祖禁止胡語、胡姓、胡服,禁止蒙古、色目人(含回回)內部通婚。此禁令在成祖時期有所鬆弛,在土木堡之變後又得到加強。到嘉靖年間,泉州的回回人多已不通阿拉伯文、波斯文。《大明律》列明:“凡蒙古色目人,聽與中國人為婚姻,要两相情愿,不許本類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只有在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結婚時,才允許自相嫁娶。[23]

明朝政府、軍隊中仍有許多回回人,例如明軍曾派遣回回部隊鎮壓西南苗族和當地其他原住民族的武裝反抗,後來还有回回部隊定居在湖南常德,其後裔仍然生活在那裏[24]兩代时,回回人陸續開始進入雲南。他們多居壩區,由於人多地少,所以雲南回回人多以經商為業,從事起雲南瀾滄江與缅甸之間的馬幫貿易活動。於是漸漸有回族人開始在緬甸定居。19世紀中葉,雲南爆發了杜文秀領導的回民起義。起義失敗後,有大批回回遷入緬甸。

清代[编辑]

清代將不食黑肉(豬肉)的一神論者泛稱為回回(回民),除了河南开封的蓝帽回回,均是伊斯兰教徒。日常使用汉语,漢化回回被稱為漢回、熟回。使用蒙古语族语言,并保持蒙古人游牧生活方式的回回,多称蒙古回回、蒙回,其中甘肅有東鄉回(今東鄉族),以及类似的保安回(今保安族)。使用突厥语族的回回,今青海撒拉族稱為撒拉回。生活在新疆的維吾爾人先民,则被稱為回人、「纏回」、「生回」,在北京又被称为红帽回回。還有番回等称谓。「纏回」、「缠头回」、「缠头回回」亦可称西北地区的回民。中土十回雖然名稱不同,但至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並不強調其區別,在生活上甚至在教門革新上保持高度聯繫和一致性。

清代是回民反抗最频繁的一个朝代,回民反清暴动从清朝初年持续到清朝滅亡為止。雖然傳統上回民也受到歷代清朝皇帝的相當優遇,例如能參加科舉考試,且許多人也能在文武兩途出仕,儘管其職位通常並不很高。但在1762年,清帝頒發了歧視回民的法律。例如,陝西甘肅的回民犯了盜竊和搶劫罪必須充軍到雲南貴州,有時還處以終生戴枷,比起其他族群在犯同類案件時輕科的笞刑要嚴重。另外,由於十九世紀生活日益困難,漢人愈發將回民看作土地佔有和貿易方面的對手。當漢回兩民訴訟時,漢族官員往往偏袒漢民,而滿族官員又對回民存有偏見,因此裁決很少持平正態度。一些漢族士大夫也對這種情況有所記載:「向來地方官偏袒漢民,凡爭訟鬥毆,無論曲直,皆抑壓回民」,「官吏既袒漢民,又以回之易與也。輒任意出入其法,回眾殺漢者抵死,漢殺回者,令償斂銀二十四兩」,清朝皇帝也記載:「該回民等久隸中華,同受國家覆育之恩,含毛賤士二百餘年,其間登仕版者,亦復不少,豈無天良?何至甘為叛逆?推原其故,始則由地方官辦理不善,遇有互斗等事,未能持平辦妥,以致仇釁日深。」[25][26]

清朝同治年间,官员腐败,满清在云南统治采取高压手段以达到离间汉族和少数民族的目的。期间发生很多民族起义皆以平等自由为目的。杜文秀清末曾中举人。目睹满清之昏聩,联合云南18族征讨昆明,云南震动。满清派兵弹压。

陕甘回变[编辑]

19世纪清朝同治年间,清朝的西北地區和西南地区爆发了長達十餘年的同治陕甘回变及云南回变,遍及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清朝的甘肃省包括今天的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部分地区),最后被平定。這場同治陕甘回變陕西省甘肃省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平民伤亡巨大。汉回双方互相屠杀泄愤伴随整个事变过程,左宗棠所属汉军在陕西省屠城造成200万回族被杀,致使陕西省仅有西安市还有回族生活痕迹。战争长达13年,甘肃省(包括今宁夏)损失约80%人口。之后,很多回民迁徙到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逐渐发展成为东干人东干族现今散布在吉爾吉斯斯坦楚河州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人口约10万。

中华民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编辑]

五族共和中的“回”,乃泛指信仰回教(伊斯兰教)的民族,包括维吾尔族。國民政府时期,民族主义者试图将汉地所有族群都纳入汉族系统,將回族當作說漢語但信仰回教的普通國民。广西的白崇禧和宁夏的马鸿逵等,自我認同是漢人穆斯林。1928年,甘肃发生凉州事变第四次河湟事变,当地回族和汉族发生冲突,造成数十万人伤亡。

中共立場與國民政府相反。1936年10月中国共产党成立 “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1938年1月,马本斋在河北省沧州献县东辛庄组建抗日武装——回民支队。后马本斋率部参加八路军。3月,马本斋部到河间与马仲三部合编,马本斋被委任为队长,马仲三为副队长,刘文正为政治主任。回民支队成立后,先后参加了第二次胜芳保卫战青沧战役、子牙河东战斗和南减河等战斗。1942年6月马本斋任八路军冀鲁豫军区第三军分区兼回民支队司令,回民支队为晋察冀边区司令员吕正操所辖。

潘泰人缅甸对居住在缅甸境内的中国穆斯林及其后裔的称呼,属于缅甸华人的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哈乃斐派。潘泰人主要是清代因经商、战乱等原因迁移到缅甸境内的云南回族人。主要居住在缅甸(曼德勒當阳東枝佤邦班弄)、老挝和泰国北部地区。

習俗[编辑]

飲食[编辑]

中華民國湖北省漢口,1934-1935年。在回民族買肉店外的店牌有「清真」(حلال ;Halal)兩字,代表伊斯蘭教符合教規食物
雲南昆明一家清真餐廳
上海一家清真麵食館
陝西西安的穆斯林餐廳

回族在飲食上有許多講究和忌諱。這些習俗,蓋源於伊斯蘭教法哈乃斐派沙菲爾教法學派的飲食觀點,並且受到古老的中亞和古波斯傳統影響,即清真食品。传统上,由於篤信伊斯蘭教,豬肉、酒水等自然是禁忌。這一特點也是與漢族和其他東亞民族飲食區别最為明顯之處。

  • 禽類:吃穀物、有嗉子、似雞嘴的可以吃。如雞、鴨、鵝、鵪鶉、鴿、麻雀、大雁等。似鷹嘴、食肉的則不能吃,如老鷹、梟、騖、禿鷲、烏鴉、喜鵲、啄木鳥等。
  • 獸類:反芻(倒嚼)、有四蹄、蹄分兩半、性情馴善的可食。如牛、羊、駱駝、鹿等。反之則不可以,如豬、狗、貓、虎、豹、狼、獅、鼠、蛇、馬、驢、騾、猴及熊、象等。
  • 水產:回族一般遵循的哈乃斐教法学派涉及的範圍比較詳細。腹下有,身上有,脊上有刺,有頭尾的,如鯉魚鰱魚鯽魚草魚黃花魚帶魚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鯨魚鯊魚青蛙烏龜海豚海豹海狗海獅等,還有“像魚不是魚、叫魚不是魚”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鰍甲魚貝類等。沿海地區居住的部分回民食用這類海鮮。
  • 蓋碗茶:回族還有喝糖茶的嗜好,也许源自阿拉伯人爱吃甜品的习惯。所選茶葉一般以「陝青」、「茉莉」為主。喝蓋碗茶的花樣甚多,如用陝青茶、白糖柿餅紅棗沏泡“白四品”;用磚茶、紅茶紅棗、果幹沏泡的「紅四品」;用花茶冰糖白糖紅糖紅棗核桃仁桂圓肉芝麻葡萄乾柿餅果乾等沏泡的「十二味香茶」。
  • 其他:如果在旅途中或其他困難的條件下,借用漢族的鍋,也必須用大火燒過一陣,方才使用。回民所吃的牛、羊、雞、鴨等可食畜、禽,在内地一般都請阿訇或者伊斯蘭教學識深厚的人宰,在有些情況下也請懂得宰牲戒規的回民宰牲。回民不稱殺,稱宰。

建築[编辑]

北京牛街禮拜寺
甘肅臨夏市馬萊池陵
寧夏銀川台子清真大寺

回族建築風格以各地清真寺為典型代表。回族由於信仰伊斯蘭教,往往在居住地先建有清真寺,而聚居在清真寺附近。回族聚居地通常被稱作坊或回坊。

回族清真寺的建築風格因學派而異。格迪目派英语Gedimu受中華文化影響,建造了看起來像中國廟宇的清真寺;另一派依赫瓦尼派建造的清真寺則以中東阿拉伯風格為主。

因為長期生活在中國内陸各省份,傳統的回族清真寺是帶有伊斯蘭建築風格的中國傳統建築。現存廣州懷聖寺北京牛街禮拜寺西安大清真寺泉州清淨寺等。

服裝[编辑]

希賈布蓋頭為回民婦女常見服飾
回回帽為回民男子常見服飾
回族男女服飾
西安的一間清真餐廳,身穿希賈布蓋頭的回族婦女正在販賣糕點

回族民族服裝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和伊斯蘭教特色。主要有坎肩、戴斯達爾(戴斯他勒)、麥賽海襪、准白、禮拜帽、蓋頭等。

回族的服飾,根據性別形成了男子服飾和女子服飾,且男女服飾區別很大;根據年齡形成幼兒服飾、成年服飾和老年服飾,回族女性服飾分未婚服飾、已婚中年服飾和已婚老年服飾;根據地區和季節、宗教職業形成不同的服飾等。

  • 男子服飾

(一)回回帽塔基亞

亦稱「禮拜帽」,為穆斯林出於宗教目的而戴,回族穆斯林在禮拜磕頭時,前額和鼻尖必須着地,戴無沿帽行動更為方便,遂發展成為一種服飾習俗。回回帽有白、灰、藍、綠、紅、黑等顏色,有的是純色,也有很多帶伊斯蘭風格裝飾或圖案、文字的,如星月圖案、阿拉伯文的「真主至大」、「清真言」等,可根據季節和場合的不同選擇戴哪種合適。

(二)戴斯他勒特本

為波斯語音譯,意為清真寺的阿訇或教長頭上纏的布。回族除了戴白帽外,有些也用白、黃色毛巾或布料纏頭,俗有「纏頭回回」之稱。戴斯他勒長度一般為9尺或12尺。纏頭時有許多講究,前面只能纏到前額髮際處,不能把前額纏到裡面,纏巾的一端要留出一肘長吊在背心後,另一端纏完後壓至後腦勺纏巾層里。過去回族頭纏戴斯達爾的較多,多數回族羣眾習慣戴白帽,清真寺裏的阿訇和毛拉則纏頭的比較多。

(三)麥賽海襪

亦稱麥賽襪子,是北方回族老人冬天穿的一種皮製襪子。

(四)坎肩

是回族男子服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表現了回族簡樸、大方的民族特點。男子一般上穿白色對襟褂,外套黑色對襟坎肩,回族根據不同的季節,穿不同的坎肩,有夾的、棉的,還有皮的。既可當外套,又可穿在裡面。回族有尚武習俗,穿上坎肩,挽袖子洗手洗臉、幹活、習武既方便又保暖。

  • 女子服飾

(一)蓋頭希賈布

是回族等穆斯林婦女傳統的頭巾,用於遮蓋頭髮、耳朵、脖子和胸部,露出面孔。伊斯蘭教把婦女頭髮列為「羞體」,《古蘭經》強調指出,穆斯林婦女必須「俯首下視,遮其羞體」,為了遮髮,同時也為了防沙保潔,於是逐步形成了穆斯林婦女穿戴蓋頭的習俗。蓋頭傳統上有綠、青、白三種顏色,有少女、媳婦、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綠色的,已婚婦女戴黑色的,有了孫子的或上了年紀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戴綠蓋頭顯得清俊嬌麗;戴白蓋頭顯得乾淨持重;戴黑色蓋頭顯得素雅端正。[27]

(二) 大襟

回族婦女的傳統衣服一般都是大襟為主,裝飾內容多樣。

婚姻[编辑]

婚姻方面,回族注重男女双方在民族和生活习惯上的一致,主张族内婚,男女“婚姻无贫富,必择善良”,不重门第、富贵,而注重双方品德和才貌。假若对方不信教,需得信教方可。举办婚礼时要请阿訇念“尼卡哈”,写“依扎布”(证婚书),男方还要给女方聘金(根据男方条件而给予女方并由女方单独拥有支配的一定数量的钱财)。

丧葬[编辑]

按照回族传統,去世称“无常”、逝者称“亡人”。人“无常”后,用写有《古兰经》的白布包裹,男子三层白布:大卧单、小卧单、夹夹,女子会多两层,包括头巾和裹胸,行伊斯兰教式的简单土葬。在回族作家霍达的小说《穆斯林的葬礼》中,对回族的丧葬传统有详细的描述。

姓名[编辑]

回族以汉语为交际语言,和很多东亚文化圈中的民族一样,通常回族姓名与汉族姓名的构成基本上是一致的,由“单字姓”加“单字名”或“双字名”组成。同时受伊斯兰教影响,回族人有经名,即伊斯兰教教名,又叫回回名[28]。经名一般会在孩子出生三天内请阿訇来做取经名的仪式,经名多是伊斯兰教的先知圣人以及寓意美好的阿拉伯语人名

当代回族人士也会使用名在前姓在后的排列,同时不使用单字或双字名,如节目主持人李咏的女儿就取名为法图麦·李。

姓氏[编辑]

回族姓氏汉族姓氏相同,多为单字姓,回族姓氏的形成和由来有主要有五种原因:

  1. 由古波斯和阿拉伯語读音引申而来的,如采用汉姓的谐音、近音以名改姓等;
  2. 由祖姓演变而来的,如变繁为简、谐音、近音等;
  3. 由曾得到过的尊号或源来地名变繁为简、采用谐音等而产生;
  4. 由各代皇帝赐给或御批(改)而产生的(一般会使用国姓或不饶口的姓氏);
  5. 历史上因战乱、民族冲突等为避仇躲难而隐姓埋名,或者借用周边汉人邻居、朋友姓氏的(此类考证起来比较难)。

常见的回族姓氏有白姓马姓穆姓木姓(Mohammad)、沙姓 (Sadiq)、丁姓(din),此外,回族人口亦有很多哈姓海姓闪姓纳姓黑姓常姓杨姓李姓铁姓脫姓的人。参见回族十三姓

名字(经名、官名、乳名)[编辑]

回族人名同时受汉族文化和伊斯兰教的影响,回族人通常为婴儿取一个经名(阿拉伯人名译音,字数不定)。在入社会或上学时,再起一个单字或双字汉文名字,冠以姓氏称之,回族俗称官名[29]。也保留原有经名的做法[28]

一般回族只取经名,较少起乳名。近年来,也出现了取乳名的现象。但有乳名的回族,一般都有经名。同时经名可以替代乳名,乳名决不可以替代经名[28]

尊称[编辑]

哈吉为阿拉伯语“حاج‎”的音译,是完成朝觐穆斯林尊称。

例如: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陈广元阿訇,被称做哈吉·希拉伦丁·陈广元

宗教信仰[编辑]

回民於青海西寧東關清真大寺祈禱
寧夏一個回民家庭慶祝開齋節
上海楊浦區江灣清真寺的宰牲節

傳統上,回族信仰伊斯蘭教遜尼派,十七世紀以來,部分回族人接受了伊斯蘭教神秘主義的蘇菲派觀點。本土化的伊斯蘭教對回族族群的形成,共同意識和集體記憶的塑造及生活方式都產生了關鍵影響。因此回族人士的飲食慣、姓名和文化習俗等均與伊斯蘭文化有關。

1949年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回族屬於中國五十五個官方少數民族之一,與維吾爾族裕固族等分開,並且建立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回回民族」經過被識别為一個官方承認的「回族」,固化了之後的「回族」既失去了將已脫離回回伊斯蘭文化的個體排除出這個群體的機會,也失去了外來改宗者加入的可能。文化大革命期間,由于政府的强势干预,「回族」内部形成了一定的世俗化人口[30]。1976年毛澤東過世後,「中國人民」和「各民族」的說法漸漸回歸「中華民族」的方向。

基因遺傳[编辑]

回族群體的父系單倍群構成情況[31]

  其他(35.16%)
  O-F8(10.89%)
  O-F46(9.91%)
  O-F11(8.34%)
  R-M198(7.12%)
  O-M307(5.70%)
  C-F3895(5.54%)
  Q-M120(2.12%)
  C-F845(2.01%)
  O-F238(1.97%)
  O-F993(1.89%)
  N-M1819(1.65%)
  J-M304(1.65%)
  O-F1252(1.53%)
  R-M269(1.22%)
  J-P58(1.18%)
  O-F837(1.06%)
  N-L666(1.06%)

人類Y染色體DNA單倍群O-M122東鄉族保安族撒拉族等穆斯林少數民族中存在著,約佔24-30%,這些民族基因遺傳和回族差別不大。而Y 染色體單倍群單倍群R1a英语Haplogroup R1a(印歐東支基因)佔17-28%。其他單倍包括D-M174單倍群Q常見於東亞民族和西伯利亞民族。藏緬人、漢人、寧夏回族和遼寧回族共享了相當多的源自東亞本土的父系Y染色體,大多數回族基因都與漢蒙族群和東鄉族相近,小部分有西南亚人和中亚人基因。

中亞各族群對回回群體的形成貢獻非常明顯。從基因遺傳看出回族主體為古代東亞本土居民和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西亞人(波斯人突厥人及其它西部歐亞大陸民族)通婚的後裔,經過好幾代不斷和漢藏等族群的通婚或通過伊斯蘭化以漢人為主的中原人群,其常染和大多數東亞民族差距不大。[32]

2021 年的一項概覽研究估計,中國西北少數民族基因與西歐亞大陸民族相關的混合比例約為 9.1%,與東歐亞大陸民族相關的基因為90.9%。研究還表明,中國西北少數民族(包括維吾爾族、回族、東鄉族保安族裕固族撒拉族)之間存在密切的遺傳親緣關係,這些民族與其他東亞民族,尤其是突厥語族群密切相再次是蒙古語族群和通古斯民族,表示「阿爾泰語系民族」有共同祖先。[33]

另一份以寧夏回族為主要樣本的实施于2021年5月的研究表明,回族人的起源和基因組多樣性意味著西方和東方歐亞人之間復雜的接觸歷史。根據該結果,與全球其他人群相比,寧夏回族與東亞人群的關系最為密切。此外,宁夏回族雖然與本地其他人口共享大部分的基因構成,但他們在遺傳上是有區別的,這歸因於當地回族的非東亞血統。回族經歷了至少兩波混血事件。第一次可能發生在1025年前,反映了唐朝後期和五代十國時期密集的東西接觸。最近的一次混雜發生在500年前,相當於明朝時期。 [34]

经济[编辑]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农户多附带经营牧业或运输业、手工业、小商业。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药、制革、制炮以及矿产的开采上都较。回族以善于经营著称,传统行业有珠宝玉石业、运输业及清真牛羊屠宰和清真食品加工业和餐飲業等。

历史贡献[编辑]

回族在历史上为东西文化、科學交流做出了贡献。为中国引入了波斯的天文学,并曾将中国的造纸术黑火药传播至西亚。

天文學[编辑]

元朝阿拉伯与波斯科学技术传入中国。元世祖忽必烈在尚未登基之前,就征招“回回为星学者”。回族翻译及带来诸如托勒密的《天文大集》、伊本·优努斯(又译作尤尼)的《哈基姆星表》(又译作《哈基姆历数书》)等天文学著作。1260年,元朝承金國旧制,设立司天台,1271年正式设立回回司天台,1312年设立回回司天监。后来还任用了一大批以札马剌丁(又译作扎马鲁丁、扎马剌丁)为代表的天文学家管理此类工作。

醫學[编辑]

回回药方》是中国的大型综合性回回医药学典籍,作者不详,原有36卷,少数残本现可见于北京图书馆。该书多以漢語书写,同时夹杂许多阿拉伯语波斯语医药术语及汉语音译。從残本目录可以看出,《回回药方》是一部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和皮肤病等科,具有中西特色的医学典籍。原书36卷,现存残卷4卷,残卷目录124页,每页15行,每行上下各列举一个药方。残卷约有三千余药方[35]

中国回族分布[编辑]

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泛的少数民族,也是各省级行政区主要少数民族。中国有回族10,586,087人(2010年人口普查),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33%,占总人口的0.79%,列第三大少数民族。省级行政区中,回族人口过百万的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回族人口最少的为海南省,有8,372人。回族占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达到98.24%,其次为安徽省(此处严重错误),达到84.84%;回族在少数民族中所占比例最低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为0.19%。回族占地区人口比例最高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达到33.95%,其次为青海省,达到15.62%;回族占地区人口比例最低的为江西省,为0.02%。在宁夏、甘肃、青海、陝西最多。

回族聚居区[编辑]

中国于1958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于新疆甘肃各设有1个回族自治州青海河北等6省区设有6个回族自治县、5个回族与其他民族组成的联合自治县;另外河南有3个回族区内蒙古呼市有1个回族区(回民区)。另外部分省市区份设有回族乡回族村

回族少数族群分类[编辑]

除了聚居在中国西北的回族群体外,中国其他地区也有一些迥異的回族族群。

海南岛的回族,又稱回輝人:古代占婆國遺民的後代,因逃離越南對占婆國的侵占和壓迫而移入海南的,現在几乎全部居住在三亚羊栏镇一帶,羊栏回族使用回辉话。据语言学者分析,回辉话與古代占婆國的占語(分佈在現在的越南中南部和柬埔寨東部邊緣)同源。海南岛回族长期以来和大陆回族保持着密切的宗教文化交流,以传统的经堂教育为纽带,海南回族早在清代就被纳入了传统意义上中国回回民族的文化圈,因此在身份认同上也普遍和中国回族无异。

回族自治地方[编辑]

回族乡镇[编辑]

回族村(社区)[编辑]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西马海村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胡集镇东马海村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麦岭镇后纪村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麦岭镇白庙村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麦岭镇黄庄村
  •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二仙庙村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西台里村
  •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五龙山乡东黄野齐村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回族小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六里铺回民村

中国回族人口分布[编辑]

知名人物[编辑]

元(色目人)[编辑]

明(内地的中西亚穆斯林汉化群体后代,即回族先民)[编辑]

  • 麻贵(明代军事将领)
  • 杨应奎(诗人,正德六年进士)
  • 胡登州(明代穆斯林学者,经堂教育创始人)
  • 王岱舆(明代穆斯林学者,以儒释经先导者之一)
  • 梁檀 (画家,书法家, 诗人)
  • 米喇印 (南明甘肅地區抗清起義軍領袖)
  • 丁國棟 (南明甘肅地區抗清起義軍領袖)

清(内地穆斯林后代)[编辑]

中华民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政治・行政[编辑]

军人・警察[编辑]

经济・经营[编辑]

宗教・文化・教育届人士[编辑]

演艺・体育・曲艺届人士[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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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编辑]

书籍

外部链接[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