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倫輕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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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倫輕機槍
Bren LMG
駐港英軍使用過的布倫Mk. I輕機槍
类型輕機槍
原产地 英國
服役记录
服役期间1938—1958年
(英國;1958—1991年前為L4)
使用方參見使用國家和地區
参与战争/衝突第二次中日戰爭
二戰
印度支那戰爭
第一次中東戰爭
國共內戰
緬甸內戰
印巴戰爭
中印邊境戰爭
韓戰
茅茅起義
老撾內戰
越戰
第二次中東戰爭
北愛爾蘭問題
福克蘭戰爭
印尼反游擊行動
波斯灣戰爭
生产历史
研发日期1935年
生产商皇家輕武器工廠英语Royal Small Arms Factory
約翰·英格利斯公司英语John Inglis and Company
朗布蘭奇工廠英语Long Branch, Ontario
伊莎波步槍工廠英语Ordnance Factory Board
利斯戈輕兵器工廠英语Lithgow Small Arms Factory
生产日期1935年1月—1971年
衍生型Mk I、II、III、IV、L4
基本规格
重量10.35公斤
长度42.9寸(1,156毫米),Mk IV
枪管长度25寸(635毫米)

子弹.303英式步槍彈
7.62×51毫米北約標準彈(L4,1958年配合北約標準改膛)
7.92×57毫米毛瑟尖頭彈(加拿大兵工廠支援中國戰場的改膛版本)
枪机長行程導氣式活塞、偏移式閉鎖、開放式槍栓
发射模式半自動、全自動,可擊發調變
射速500—520發/分鐘
枪口初速743.7米/秒
有效射程600碼(550米)
最大射程1,800碼
供弹方式20發L1A1步槍彈匣(L4系列)
30發彈匣
100發彈鼓
瞄具機械瞄具

布倫輕機槍(英語:Bren light machine gun,旧译「勃然机枪」)是第二次世界大戰英國軍隊裝備的輕機槍,用來取代一戰時期的路易士機槍。布倫輕機槍經過苛刻的測試,良好的作戰能力使得它的使用範圍十分廣泛。該槍與美國白朗寧自動步槍一樣,能夠為步兵提供壓制和支援火力。布倫機槍於1950年代末期逐漸由L7通用機槍取代。

設計[编辑]

1944年11月緬甸戰役中,英軍士兵的布倫輕機槍。

布倫輕機槍是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布爾諾兵工廠所設計的ZB vz. 26衍生型。1930年代,ZB26參加了英國的新型輕機槍招標,該槍於1933年被英國軍方選中,之後英國取得ZB vz. 26的生產執照,並根據英國軍方的要求改進,從而衍生出布倫輕機槍。布倫跟ZB vz. 26輕機槍一樣採用導氣式開放式槍栓工作原理,槍管下方備有瓦斯汽缸及瓦斯活塞,槍機採偏轉式閉鎖方式,即利用槍栓後端的上下擺動來完成閉鎖。由於彈匣插槽位於機匣的上方,故彈匣是從頂部安裝,射擊後彈殼會從機匣正下方拋出。為了防止彈匣妨礙瞄準,其機械瞄具傾於槍身左側。與ZB vz. 26的其中一個主要分別在於:布倫輕機槍的口徑改為英國軍隊的.303不列顛(7.7毫米)。為了適應英國軍隊使用的有底緣步槍子彈,供彈具改為30發容量的弧型彈匣。另外縮短了槍管與導氣管,並取消了槍管散熱片。

布倫輕機槍在導氣管前端有氣體調節器,設4擋調節,每一擋對應不同直徑的導氣孔,可調整槍彈發射時進入導氣裝置的火藥氣體量。供彈口、拋殼口及拉機柄機匣開口處均裝有防塵蓋。提把與槍管固定栓的設計可有利於快速更換槍管。此外,布倫還裝有兩腳架,亦可以安裝在三腳架上以提高射擊穩定性。

歷史[编辑]

1935年,英國正式將ZB26的改良版列裝為制式裝備,並從捷克斯洛伐克購買了該槍的生產權,由恩菲爾德兵工廠英语RSAF Enfield製造,1938年開始投產MK I型,並命名為「布倫輕機槍」(Bren LMG),英國軍方習慣簡稱「布倫槍」(Bren Gun),「布倫」(Bren)的命名源於捷克斯洛伐克生產商布爾諾公司(Brno)和英國生產商恩菲爾德兵工廠(Enfield)的頭兩個字母組成。布倫輕機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大量裝備英聯邦國家的軍隊,1941年生產改良版MK II型,1944年則再推出MK III型及MK IV型,主要提供軍方作為班支援武器來使用。[1]布伦轻机枪由两人操作,有时会受一名上等兵(Lance Corporal)指挥而组成步兵班中的“机枪组”(gun group),班组的剩余部分称为 “步枪组”(rifle group)。机枪手负责移动及发射机枪,装弹手则携带备用弹匣、枪管以及工具包。[2]一般情况下,射手会使用布伦輕机枪自带的两脚架并采用卧姿进行射击。[3]

另外,口徑改為7.92×57毫米的布倫輕機槍曾裝備第二次中日戰爭時期的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由於這些改為德式口徑的布倫輕機槍由加拿大製造而當時被中方譯為“勃然機槍”,因此在槍身刻上“七九勃然加拿大造”的字樣。

而由於性能可靠及相當出色,二戰結束後眾多英聯邦國家的軍隊繼續裝備布倫輕機槍,後來英軍把其布倫改膛為7.62×51毫米北約口徑繼續服役,並命名為“L4”,於1957年開始提供軍方使用,改膛後的衍生型包括L4A1—L4A7等七種版本。

二戰時期生產資料[编辑]

布倫輕機槍由多間不同工廠生產,包括:

衍生型[编辑]

加拿大士兵的布倫輕機槍,攝於1945年。
英軍雙聯裝布倫防空機槍

Mk I[编辑]

1937年9月,英國基於ZB vz. 26開發的原型布倫輕機槍。

  • 孔型後照門
  • 槍托墊板令肩射更舒適
  • 槍托加裝後置握把
  • 後置握把可摺疊

Mk II[编辑]

1941年英國軍方把Mk I型作少量改進的版本,只生產了少量試驗型。

  • 摺疊式孔型後照門
  • 移除後置握把
  • 輕量化兩腳架
  • 輕量化握把

Mk III[编辑]

1944年由恩菲爾德兵工廠製造的輕量化短版本,提供英軍的東線部隊及傘兵部隊。

Mk IV[编辑]

1944年的Mk II改進版本。

L4[编辑]

1958年,北約各國統一步槍彈的制式口徑,英國將布倫輕機槍重新設計改進成L4輕機槍系列,以適應北約制式7.62×51毫米NATO步槍子彈,並改為使用30發容量彈匣。

型號 描述
L4A1 布倫Mk III的改進版本,裝有Mk I型腳架及鋼製槍管
L4A2 布倫Mk III的改進版本,配備輕量化腳架及鋼製槍管
L4A3 布倫Mk II的改進版本
L4A4 L4A2的改進版本,配備鍍鉻槍管,提供陸軍特種空勤團使用
L4A5 L4A3的鍍鉻槍管版本,裝備英國皇家海軍
L4A6 L4A1的改進版本,鍍鉻槍管
L4A7 布倫改進版本,裝有瓣形消焰器

塔登機槍英语Taden gun[编辑]

原打算用於取代維克斯機槍(Vickers machine gun)的彈鏈供彈測試版本,但因並非7.62×51毫米口徑而沒有採用。

使用者[编辑]

香港保衛戰時期使用布倫輕機槍的加拿大陸軍士兵
二戰法國反抗內地軍手持布倫輕機槍
二戰的印度士兵使用布倫輕機槍防空
印度至今仍有裝備7.62毫米口徑的改型

相關條目[编辑]

資料來源[编辑]

  1. ^ Grant 2013,第28頁.
  2. ^ Grant 2013,第29頁.
  3. ^ "It [the L4A4 Bren] is normally fired from the shoulder in the lying position, supported by the bipod, although it may be fired from other positions to engage targets at close range". Chapter 1, Section 1, para 102, Australian Army Manual of Land Warfare, Part 2, Infantry Training, Vol 4 Pam 6, Machine Gun 7.62mm L4A4, Australian Government 1979.
  4. ^ RHKR Equipment - Weapons. The Royal Hong Kong Regiment (The Volunteers) Association. [2021-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