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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伏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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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伏兆
个人资料
出生1914年1月27日
 中華民國江西省永新县文雅乡(今埠前镇)心田村[1]
逝世1996年6月4日(1996-06-04)(82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宗教信仰共产主义
学历
      • 少年时期无
      • 1937年1月,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
      • 1958年,高等军事学院
经历
      • 红6军团第18师卫生部、军团保卫局保卫队政治指导员,第17师连政治指导员、新兵营营长,龙桑独立团政治委员
      • 中共山西省方山县委书记,山西省战地总动委会第2支队副支队长
      • 冀中军区第一军分区、警备旅政治委员
      • 1943年2月,晋察冀军区第十军分区政治委员兼中共地委书记
      • 第67军政治委员
      • 中国人民志愿军第67军政治委员,第19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
      • 1960年4月,国家地质部副部长
      • 空军副政治委员、铁道兵第二政治委员

旷伏兆(1914年1月27日—1996年6月4日),江西省永新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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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记忆中的开国中将旷伏兆. mil.news.sina.com.cn. [2024-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1). 
  2. ^ 旷伏兆,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0年3月12日查阅[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